九七交接,舉世注目,皆望一國兩制得以實施。西方文明諸國亦承擔義務,監督諮詢,以防經濟倒退,文明銷歿。當時雖有二十三條立法之舉動,懾於民心所向,世界輿論,終未得逞。
然樹欲靜而風不止。香港特區政府此番再動二十三條立法之議,迎合專制極權,罔顧六百萬港民之民主心聲及全世界文明諸國之正義勸善,實非明智之舉。
究此法之實質,無非打壓異己,美化專制。凡專制者反對之事物,皆可堂而皇之而冠以反政府、顛覆政府、叛國之罪名而取締,鎮壓。若此法得以實施,香港將與專制極權國家無異,無民主人權可享,無信仰自由可言。於香港政府,有人權、文明倒退,為人傀儡之惡名;於六百萬港民,有言論信仰取締,為人奴役,任人宰割之實弊。於立法之人,君不見,當年商鞅立法終被其法所制,不可不鑑。於海外各界人士,亦為香港前途憂慮,恐其文明人權倒退,為文明世界所不齒,從而斷送香港與文明世界商貿交往之大好未來。
法輪大法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準則,修心養性,無意於政治及權力。縱觀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幾年來,堅持和平抗爭,默承無數壓力,面對苦難折磨、 摧殘以致虐殺,為制止當權小人之野蠻殘酷鎮壓,前赴後繼,無怨無悔。為眾多國家、政府,為更多善良民眾支持及褒揚。而野蠻殘暴之鎮壓,則遭全世界正義國家譴責,痛斥。堅定信仰,身體力行「真善忍」,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當權小人打壓法輪功,更使法輪大法「真,善,忍」之宇宙法理在全世界逾六十國家得到弘揚。然香港特區政府二十三條立法之議,殺氣騰騰,迎合專制極權者之妒忌,意在取締包括「法輪大法」在內的許多民間信仰團體,扼殺民主人權,鎮壓自由正義,將香港拉入為人類所不齒的罪惡深淵,我等實感痛惜。
為香港之未來,為香港六百萬民眾,法輪大法學員願和廣大香港民眾、 團體,全世界正義之士,民主國家一起,奉勸港府,順民心,應天意,懸崖勒馬,切勿以民為敵,切勿實施此二十三條,再思,再思!
美國中部法輪大法佛學會
200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