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正行 拒絕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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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1月24日】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每逢過年、過節、敏感日、重要日、會議日、特殊狀況日,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土地上,處處都有警察頻繁上門向法輪功修煉者施壓,滋擾不絕。我們認為,這與很多大法弟子自己的消極承受不無關係。師父告訴我們:「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在講清真相的同時,用正念正行拒絕滋擾,不給警察助紂為虐的自由,不僅是正法的需要,也是每一位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權利。大家都做到了,環境就不這樣了。

有位大法弟子是這樣做的:

在幾次閉門羹之後,警察到單位找到了該大法弟子。

警察:到你家,為甚麼不開門?
大法弟子:我違法了嗎?
警察:不違法也應該配合我們。

大法弟子:憲法規定了公民有居住的自由,有居家不受干擾的自由,有選擇是否待客的自由,你們強制居民「待客」是不道德的。把居民當作監視對像,安排監視戶,設控、巡查是嚴重違憲擾民,我有拒絕的權利。

警察:你居住在中國,中國有中國的國情。
大法弟子:憲法規定,任何人無權違憲,包括國家主席。號稱法制國家,法大還是國情大?

警察:上面說了,就得聽。
大法弟子:上面是誰?有權就大?「老大」叫打誰就打誰?十足的黑社會邏輯。當代中國真正的國情是「三上三下」。毛澤東、華國鋒、鄧小平、胡耀邦、趙紫陽,誰沒有幾上幾下?今天的「對」就是明天的「錯」,還是靠「道理」比較好,該怎麼做自己掂量,欠了債一定得還。

警察:國家的事我們管不了,也講不清。你們得理解我們,按我說的去做。
大法弟子:理解是雙方的。我理解你是「工作」,你理解我是「信仰」。互相理解,井水不犯河水。我有需要自己會找你,不需要你上門;你要上門得按法律程序走。目前我們不是朋友,上門滋擾是嚴重越權,一筆一筆都會記著,「不可抗力」消失之時,便是討還公道的那一刻。

警察:你們這事翻得過來嗎?
大法弟子:正的東西,不會因為受了打擊而成為邪的,弱可勝強,柔可克剛是社會發展的規律。毛澤東當馬夫的時候,要是沒人聽他的,就不會有遵義會議,也就不會有今天的中國。中國甚麼沒翻過來?「地富反壞右」都翻身了,何況佔全國十三分之一努力做好人的人?人犟不出個「理」去,善惡到頭自有天報。

警察:也許我們將來會成為朋友。
大法弟子:那一天,我一定會請你到家裏去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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