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2002年10月1日報導,超過一百名法輪功學員趁著今天是中共「十﹒一國慶」,在會議展覽中心附近集體煉功,抗議當局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法輪功學員下午三時冒雨在會議中心對開海旁煉功,反對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認為這是「壓制人權」。
他們並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以及釋放被捕的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發言人簡鴻章表示,他們擔心香港法輪功的活動隨著第二十三條立法而被打壓;他們會接觸不同團體和政府官員,以表達意見和憂慮。香港當局上星期公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諮詢文件,準備把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及竊取國家機密等活動,列為刑事罪行,最高刑罰是判處終身監禁。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0/4/27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