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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輪功學員抗議香港當局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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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0月3日】
圖:2002年10月1日星期二,法輪功學員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外舉行抗議活動時煉功。此時,會展中心即將舉行由特首董建華舉辦的慶祝中國國慶節的官方招待會。大約有100名法輪功學員在這裏抗議頗具爭議的港府反顛覆法提案以及中國大陸(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背後橫幅寫著:「惡法滋彰害民禍國,重德從善天下太平」。(美聯社圖片)

圖:2002年10月1日,法輪功學員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外舉行抗議活動時煉功,港府將在這裏舉辦國慶慶祝活動。大約100名法輪功學員舉行了靜坐抗議,反對中國(江氏集團)對該運動的「迫害」及其在港制定反顛覆法的計劃,他們擔心該項立法將把迫害延伸到香港。於上週公布的這個立法計劃引起了關注,人們擔心它將被用來壓制任何遭中國或北京支持的港府反對的人,比如政治異見人士和法輪功學員。(路透社圖片)

中央社2002年10月1日報導,超過一百名法輪功學員趁著今天是中共「十﹒一國慶」,在會議展覽中心附近集體煉功,抗議當局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法輪功學員下午三時冒雨在會議中心對開海旁煉功,反對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認為這是「壓制人權」。

他們並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以及釋放被捕的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發言人簡鴻章表示,他們擔心香港法輪功的活動隨著第二十三條立法而被打壓;他們會接觸不同團體和政府官員,以表達意見和憂慮。香港當局上星期公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諮詢文件,準備把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及竊取國家機密等活動,列為刑事罪行,最高刑罰是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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