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法輪大法在世界各國獲得政府和人民的肯定,而在中國大陸卻被誣蔑。是中國大陸水土善生邪嗎?非也,只因獨裁者為顯示個人權威,強行誣陷無辜。反右派、大躍進、文化大革命,曾有多少好人被打成壞人,在江的專制獨裁下,人整人的鬧劇繼續重演。然而,正邪善惡將會大白於天下的。
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開傳於中國,迅速傳遍全球。李洪志師父的主要著作《轉法輪》一書,被翻譯成三十種語言文字在全世界出版發行。法輪大法在互聯網上有一百多個網站,建立了電視製作中心和廣播電台。人們還把每年的5月13日,定為世界法輪大法日。在美國,很多州、市都褒獎法輪大法或李洪志師父;美國和英國幾十位議員與教授聯合提名李洪志師父為諾貝爾獎候選人。為甚麼同是一個法輪大法,在國外就受到各國政府和人民的歡迎呢?在中國大陸,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大法,從誹謗法輪功開始,江XX就公然侵害了世界公民的人權,將自己定位妄圖欺騙世界人民的騙子。2001年11月20日,來自12個國家36名西人大法修煉者到天安門請願,充份證明了這一點。一種信仰是不是正的,人民自能辨別,不是哪個強權高壓出來的。讀了《轉法輪》的人們,都知道法輪大法是正法、正道,誰修煉誰受益,因而廣泛流傳於世界五大洲五十多個國家、地區。無論在富士山麓,還是在尼亞加拉河畔;無論在埃菲爾鐵塔下,還是在聯合國大廈前;無論在北歐,還是在南非,都能見到法輪功學員的身影。信仰是不分種族和國界的,不是哪一個獨裁專制者能夠阻止、能夠改變得了的。強制改變不了人心。
一些在國外事業成功的人修煉了法輪大法,都覺得好,當回國來說明真相時,不想卻被關押起來,上訪、請願就是鬧事,就是犯罪!國家的信訪辦成了抓捕人的場所。可悲呀,堂堂中華,竟有冤不許申,有錯不得糾。在國內,人們有話不讓說。於是在國外,中國駐外各使、領館門前,抗議的修煉者不斷。兩年多來,華盛頓中國駐美大使館門前,每天每日都有抗議者;堪培拉的中國大使館,每逢雙休日,全澳的修煉者,都會乘不同交通工具趕去抗議;江XX一旦出現在國外某個地方,就會湧來很多修煉者抗議,江心虛害怕,每出訪必要求對方戒備森嚴。江在紐約參加千年首腦會議,來自世界各地的修煉者3000多人,遊行抗議震撼了全世界。
信仰是人的最基本權利,這是人類社會的文明與進步。江XX的專制橫行,違反了自己國家的憲法,又違背了國際法和中國最近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當其他國家紛紛譴責江XX迫害法輪功、沒有民主和人權時,而江的發言人還是老一套的辯解:干涉中國內政。這又是多麼刁蠻不講道理,丟盡了中國人的臉。
現在港、澳、台修煉法輪大法的人很多, 台灣已由幾千人發展到十萬人,在世紀之交的新年前台北召開的法會上,有4000多人參加。香港18名立法會成員聯合聲明:呼籲大陸停止對法輪功的鎮壓。外面世界的這些情況,在中國大陸是不允許老百姓知道真相的。所有新聞媒體,都必須違心地和江一個聲調,有敢越雷池半步者,便會被降職罷官。個別利慾熏心的人,違背新聞道德,昧著天理良心,大肆造謠、誣陷,以欺騙世人。對國外的的新聞消息,怕得要命而掩蓋視聽,採取封鎖的政策:廣播電台施放干擾,互聯網設立網絡警察、封閉代理服務器,私人電話也搞監聽。然而閉關鎖國封不住,正義之聲傳十方。
江等在招數用絕了的情況下,搞出個漏洞百出的天安門自焚事件、甚麼殺親人的事件,像撈到了救命稻草,大作特作文章。請問:為甚麼國外的修煉者沒有自殺、殺人的?為甚麼國內幾千萬修煉者僅出如此幾人?此等事件還真的大有文章:法理不允許殺生,自殺、殺人者絕不是大法弟子。用現代化手段編造幾個人的甚麼事件容易,而妄圖移花接木到大法弟子身上,以此來改變法輪大法的形像,那是徒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