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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法輪功學員回國參加母親葬禮被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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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0月16日】我叫蔡全雲,是新西蘭公民。當2002年9月3日,接到中國親人告之我媽媽過世的消息後,在10日去到中國駐奧克蘭總領事館辦理去中國簽證事宜。當時領事館給了一張收據讓我9月17日取,收據號碼是454505。

取件時,遭到工作人員刁難。一會兒講我資料不齊,其實我的申報資料都已按要求全部填寫了。後又要我註明是否修煉法輪功,及要求我寫上不反對中國政府等字樣。我欲要回護照,又遭到他們拒絕,要求我寫明是自願不辦理申請而取回護照。我跟他們講,是你們不給辦理。我拒絕這些無理要求,後收通知回去等候。

20日,我又去諮詢,回答還是等候,給了一個電話號分機710,我嘗試幾次都是留言,無人接聽。25日,我又去,他們再次刁難,而且又問我妻子情況。因為我妻子也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最後還是讓我回去等候。25日晚間,我上海的親人電話告訴我們,上海的警察已經去家裏調查是否修煉法輪功等情況。

我媽媽的葬禮安排在10月6日,這些我已在申請上清楚填寫。直到10月4日,奧克蘭總領事館仍不給簽證,也不歸還我的護照。現在我無法去送我媽媽最後一程。

我修煉法輪功2年多,十幾年抽煙惡習輕鬆改掉,我和妻子、兒子和睦相處,與人為善。中國迫害法輪功三年來,不但中國國內學員被酷刑迫害致死,就是其它國家的法輪功修煉者也受到中國駐各國的使領館刁難迫害。我希望新西蘭政府和人權機構能為我出面要回護照,真正幫助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同時希望新西蘭政府呼籲江××停止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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