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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堅持信仰被迫離開了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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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30日】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李洪志師父的高德大法教會了我做好人的道理。他用那廣闊的胸懷與無量的智慧啟悟著弟子們的善念,揭示著宇宙的真理。自從修煉後,我受益非淺,幾年頑固的頭痛與胃病全部消失,使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緊張的學習中,九九年十月正式修煉三個月的我,看到電視中不斷地播出的謊言,我心裏痛苦不堪,於是我踏上了去往北京的列車,打算向政府反映一下實際情況,為法輪大法和恩師說句公道話。

在北京住地,被警察詢問(因有人舉報):「是煉法輪功的嗎?」回答:「是。」又問:「為甚麼進京?」回答:「上訪。」問話結束後,被帶上警車,由駐京辦事處人員送回當地,當地一些好心的警察不想耽誤我的學業,讓我回學校繼續讀書。

當我重返校園時,一切看似如往常一樣平靜,但這背後卻隱藏著一場軒然大波。母親單位的領導到學校來找我,想從我這裏知道母親的去向,沒料到,此時我竟不在學校(我與母親一起進京上訪),於是便告訴老師,我母親是煉法輪功的,有可能去了北京。這樣老師就猜測我有可能也是煉法輪功的。回校後,老師告訴了我,母親單位領導來校的事,並用電視中的那些話對我講法輪功如何如何,還讓我說謊。我母親當時已被刑事拘留。後學校老師又問我:「你煉法輪功嗎?」當時我沒有正面回答她,老師又說:「你先回去吧!把認識寫完明天早上交給我。」

回到寢室,我想了一夜,從母親和我修煉大法後,對家庭而言,只有受益。作為一名大法弟子,在大法中得到了身體的健康等等一系列的益處,而在關鍵時刻卻不敢證實大法,這怎麼能行呢?這樣,第二天早上,我主動到老師辦公室,告訴她,我和母親一樣也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接著向老師講我在大法中受益的情況。老師說:「你接受了這麼多年的馬克思主義無神論的教育,怎麼能相信有神論呢?而且國家規定,共青團員不許煉法輪功。」我回答:「世界上很多國家都發現了許多文明古蹟,而且這些文明古蹟遠遠超出現代人類的科技水平,都不是這次人類文明歷史時期創造出來的,國外許多大膽的科學家承認確有史前人類與文化的存在。這就足以推翻人是由猴子演變而來的進化論啦!至於修煉的問題,憲法中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我是在履行憲法賦予我的權利。」老師又說:「你再回去考慮考慮吧!可別耽誤了自己的前途,明天你再來。」

第二天,我到了辦公室,老師說:「你寫一份不修煉保證,一切責任學校全部不再追究,你還繼續讀書,如果不寫的話,恐怕你就不能再上學了,而且,學費一律不能退回!(我剛剛上學一個月)」我回答:「如果讓我放棄信仰來換取前途,我不會這樣做的,至於學費的問題,校方看著辦吧!但絕不是我不想上學,是學校不允許。」老師又說:「我再問問學校吧!」校方經過討論後,由老師告訴我,說:「不寫保證書,領導可不敢再讓你留校啦!但開除是一種處分,對你不好,你還是自己寫一份退學申請吧!至於學費的問題,學校決定給你退回4000多元。」但大約有5000多元的學費沒有退還給我。

老師又與我交談一番後,說了一段話:「我覺得你像一個聖潔的小天使一樣,太純潔了!再考慮考慮,現在還有機會,你十天沒上學,考試還能考出那麼好的成績,可見,你對英語是非常有天賦的,不要耽誤自己啊!」我回答:「不修大法就沒有我的一切,智慧是大法給予的,以前我的頭碰傷過,記憶力明顯減退,我是在大法中受益,才會考出好成績的。」老師一看我的態度,便不再說甚麼了,這樣,於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我離開了這個曾經給過我憧憬與夢想的校園,為了捍衛宇宙真理,我失學了,但坐在回家的車上心裏依舊平靜與坦然。

而這突如其來的家庭變故,在父親的心裏卻是軒然大波,女兒失學,妻子被送往馬三家勞動教養三年並被開除公職,他的精神坍塌了,在極度的悲傷與痛苦之中,患上了腦瘤,最後醫治無效,於2000年2月12日不幸離開了人世。年僅46歲。

兩年來,一直與我相依為命的外公也於2001年9月12日病故,母親獲得批假回家照顧外公,可誰知他老人家再也沒有睜開眼睛看一看他最疼愛的女兒,沒有留下一句話,就這樣一個人靜靜地離開了。

在外公病故後,家庭出現了一些矛盾,在一切還未得到充份緩解的情況下,教養院來人要把母親接回去,恰巧我們當時不在家。因此現在我們已被迫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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