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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虐待、勒索等部份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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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27日】於桂雲,女,56歲。大慶市教育培訓中心乘風四小教師,(已退休),家住大慶市乘三村4─04─1─201。2000年4月17日進京上訪被抓後,由單位接回在大慶市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出來後被教培中心勒索3500元做他們進京接人的費用。2000年12月20日因進京上訪被抓,在獨立屯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收費175元。從2000年10月起從退休金中每月扣發一千元至今。2001年5月11日因開法會被常人告密,因不配合邪惡的非法抓捕,至今流離失所。2000年8月因堅持修煉,被開除黨籍。

張麗娟,女,29歲,家住大慶文化宮3─8─2─302。99年10月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抓押回大慶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又轉到讓區行政拘留半個月。到期不放又加期15天,絕食抗議要求無條件釋放。結果又給轉到薩區拘留所加期二個月。在這期間經常被非法搜身,姓郭的惡警還沒收了寫有經文的皮襖和一件繡著「真善忍」的衣服,至今未還。絕食期間被粗暴的灌食。關押6個月才釋放。2000年6月進京上訪,在火車上被抓,押回薩區拘留所行政拘留半個月,結果關了30多天,後來又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到齊市雙合勞教所。強迫勞動,經常加班,收工回來後還被強迫看電視寫揭批材料。因堅強不屈,被惡警打、關小號等,還被非法加期。本來是勞教一年,結果超期四個月才釋放。99年10月被北京前門派出所勒索100元。被大慶駐京辦事處勒索200多元。

陳碧華,女,38歲,大慶鑽技公司固井家屬隊,家住大慶八百垧。2000年單位強行讓修煉法輪功的人交保證金,不交就不讓上班。結果交了5000元的存摺,同時扣押身份證一年。現在錢和身份證已退還本人。

門煥明,女,57歲,大慶鑽技公司機修廠,家住大慶八百垧。2000年11月去北京上訪,被北京扣押在太陽島賓館大慶辦事處,被罰款2300元。鑽技公司接回大慶後又罰款12000元。12月底發放800元的購物券被扣掉。2001年12月公司慶祝公司成立20週年紀念時全公司每個職工發的1000元現金被扣掉。

張麗傑,女,38歲,中油股份東北銷售大慶分公司,家住大慶龍鳳區鳳陽路50號。99年7月20日以後經常被公安機關傳喚,強迫說出法輪功有甚麼組織,並逼迫寫甚麼不煉功保證。99年12月由於在「法輪大法好」的條幅上簽字,被公安機關扣押半天,單位扣發三個月的獎金,並被龍鳳區610辦公室強迫收取保證金5000元(責任人:龍鳳區610辦公室的黃玉田),至今未還,不給任何罰款收據等。2000年6月進京和平上訪在錦州被本單位截回,公安機關強行送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個月,並收取10000元的保證金(責任人:龍鳳區公安分局的馬雲峰),單位給予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二年的處分,扣發工資、獎金,只發生活費260元。工作由原來的重要崗位換下來,安排別人都不願做的工作。2001年5月因單位舉報貼「法輪大法好」的小條幅,被派出所民警從單位非法帶走並抄家,送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個月。家人承受了巨大的壓力。為了將親人早日從非法關押中解救出來,請吃飯、托關係、走人情,花了一萬多元。單位又延長了留廠察看的時間,繼續發生活費。每月工資、獎金1600多元,只發給260元的生活費。二年來扣發的工資、獎金29532.32元(責任人:大慶分公司的張永田)。被迫於2001年10月買斷工齡。

王秀珍,女,61歲,供電公司農工商,家住龍南樂園小區。2000年6月因進京上訪,被送讓區拘留所關押15天。2000年6月24日被送到供電公司中專學校辦班15天。一人一個屋,派人看著,沒有人身自由。被逼迫罵李老師、罵大法,寫保證。在怡園派出所民警非法扣押身份證,並逼迫罵大法,叫寫保證。2000年6月7日被大慶駐京辦事處的山松勒索2636元。2000年6月28日被供電農工商的張大鈞勒索1500元。

李俊美,女,41歲,家住明園3─7─3─601。2000年12月因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拘留在北京石景山看守所、大慶看守所和讓區拘留所共計48天。2000年12月22日被一廠610辦公室勒索二萬元。

袁淑茹,女,33歲,大慶油田建設設計院經濟室,家住大慶悅園小區4─2。2001年1月15日進京證實大法而被前門公安局抓捕,因不報姓名而被打。後由大慶駐京辦事處的負責人認出接至駐京辦。單位派人坐飛機將我從北京接回,所有人員的費用由她丈夫支付共計7600元。被單位送到怡園派出所於1月17日送進大慶市看守所拘留一個月,又轉讓區拘留所關押半個月。到期後又轉到薩區拘留所拘留四個月,到6月28日才釋放。在薩區拘留所期間,因衛生條件差而得了疥瘡,但怡園派出所對此置之不理,且揚言不妥協就送去勞教三年。後在家人的大力營救下才得以釋放。單位給予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二年的處分,只發生活費325元。2001年1月15日被大慶油田駐京辦勒索1300元。

陳雲霞,女,44歲,大慶油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家住大慶奔騰小區3─12─4─501。自99年7月20日大法受到迫害以來,因證實大法好,共被非法拘留三次,後被勞教一年。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99年10月24日至11月28日被供水公司修理廠的紀貴生勒索4000元左右。2000年2月28日被供水公司的孫振玉勒索5000元左右。2000年5月9日至2000年7月19日被供水公司的王振基、孫振玉勒索25000元左右。

戴福貴,男,52歲,大慶石油管理局建設材料公司,家住大慶讓區龍崗4─16─4─302。99年7月23日在北京北海公園旅遊,被北京市公安局強行押送到豐台體育場曝曬一天,不讓吃飯,不讓喝水,端坐在水泥地上。回來後兩臂和兩腿脫了一層皮。回到大慶後又被讓區勤儉派出所扣押12小時,並強迫坐在老虎凳上,被逼迫寫不上訪、不煉功的保證書。事後建材公司又強迫看污衊大法、污衊師父的電視錄像。

戰順利,女,47歲,家住讓區龍崗4─11─5─201。99年10月13日進京上訪,接待的是警察,押回當地後被刑事拘留一個月。2000年2月16日晚因去同修家串門,18日被派出所知道後硬給定了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罪」非法拘留半個月後又加期二個月。2000年11月22日只因有人說她告訴哪有開法會的,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拘留半個月,後又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加期二個月。

張繼岩,女,40歲,家住龍南樂園23號樓1─501。因在外面煉功被非法拘留51天。2001年3月1日至4月17日被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提審時被迫害至吐血。2001年3月1日怡園派出所和擁軍派出所非法抄家,把窗簾、床單、錄音機等全部抄走,價值上千元。2001年1月被作業大隊的書記勒索2300元。
潘瓊菊,女,41歲,大慶市林源煉油廠,家住大慶林源煉油廠12─3─702。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林源分局的惡警非法關押在肇州看守所。在去肇州的路上說買點隨時用的東西都不讓。在肇州惡警王忠強行體罰對牆站幾個小時。在那裏非法關押50多天才放回。2001年10月22日上午10點多鐘,她去市場買菜回來的路上,走到幼兒園門口,惡警金慶國、祝天勝把她叫住讓跟他們去公安局。她說不去他們就從車上下來又打又罵,又揪著頭髮拖上車。到了公安局又拖上四樓。她不回答他們的任何問題。最後非法關押了24小時才放回來。2000年6月18日被林源公安分局的金慶國勒索300元。

張淑梅,女,49歲,東北輸油管理局大慶輸油公司離退休辦,家住大慶林源。進京上訪的途中被鐵路惡警發現並扣留,移交給大慶駐京辦事處,被非法關押40多個小時,最後被當地派出所押回送大同拘留所關押半個月後放出。2000年12月被公司退休辦岳振亞的、派出所的耿小波勒索4610元。

黃文英,女,44歲,大慶林源煉油廠老幹部辦,家住大慶林源煉油廠14區7─4─601。99年12月份進京上訪證實大法,被天安門武警非法抓到天安門廣場右側的公安鐵籠子裏。後被大慶駐京辦公安帶到駐京辦事處。被逼脫掉鞋子,解下腰帶,晚上睡覺把一隻手銬在桌子上。回到當地後被非法拘留半個月,被非法抄家時,搜走一套《轉法輪》。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打「法輪大法好」橫幅被警察撕扯,在搶奪橫幅時被警察踢倒右腿當時就站不住了。被林源公安分局押回後從上午九點到晚上9點才讓回家。因腿不能走臥床,公安每天派2─3人到家裏逼問四天,並非法抄家。2000年7月25日以金國慶為首的公安到家裏以帶到市裏檢查腿為藉口,告訴家人晚上回來,結果沒有任何手續把她送到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2000年8月3日勞教所兩個女幹警指使詐騙犯李曉陽把她推架上車強行帶到齊齊哈爾市公安醫院檢查身體。她不聽他們的擺布,結果他們在勞教所洪所長同意的情況下,利用午休時間夥同司機把她雙臂背過去用繩子捆上,強行拍片,結果右小腿有三處骨折。8月10日被退回大慶看守所,8月21日由家人擔保接回。12月份當地公安局長韓丙發等三人又讓她愛人寫保證做擔保。春節前韓丙發又親自找她愛人做擔保,說話稍有不慎就要帶人走。2001年4月4日早晨5點15分,惡警董風桐、鞏波、郭勇等三人受韓丙發等人指使,以找她愛人有事為藉口把門騙開,進屋後說通知去大慶學習幾天,下樓後加上司機四個惡人硬是把她抬上車,直開到哈爾濱省戒毒所。99年12月份被大慶林源煉油廠「610」辦公室的龐向陽勒索2000元。2000年6月份被大慶林源煉油廠的龐向陽勒索3510.80元。另外龐向陽還向家人索要5000元押金,家人說沒錢只交了2000元,收條還寫著尚欠3000元。

金萍,女,50歲,大慶輸油公司退休辦,家住大慶。2000年11月23日我們六名大法弟子在去北京的車上因沒有身份證被扣下。到北京後把我們交給大慶駐京辦事處。第二天派出所的人來接我們,對著我們大吼大叫,用手銬把我們都銬起來,而且男女銬在一起,不能上廁所,不讓睡覺。回來後把我們送到大同拘留所。我們說公民有上訪的權利,警察說「煉法輪功的人不能上訪,誰上訪就是這個下場。」2000年11月被大慶輸油公司的岳振亞和大慶駐京辦事處勒索4110元;被林源派出所的耿小波勒索1000元。當時還要了5000元的保證金,現已退回。

石亞文,女,49歲,家住林源二區。2000年2月28日早5點在自家樓區門前煉功被林源派出所叫去送大同拘留所拘留半個月。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送到大同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轉到薩區拘留所一個月零六天。2000年11月23日進京正法在火車上警察檢查身份證,因我沒身份證,叫我罵大法,罵師父,我不罵而被扣押。到北京後交大慶駐京辦事處。帶回大慶後被送到大同看守所非法關押。我們絕食抗議,要求無條件釋放,絕食到第十四天,我被取保候審。2001年1月10日單位領導打電話讓到派出所了解情況,我去後才知道他們要抓人。我問派出所的所長耿曉波為甚麼要抓我。他說你煉法輪功就抓你。結果被送到哈爾濱省戒毒所非法勞教一年。2000年6月18日被大慶輸油公司的岳振亞及派出所的耿曉波勒索1400元。2000年11月21日被大慶輸油公司的岳振亞及派出所的耿曉波勒索7200元。

孫繼忠,男,54歲,大慶林源煉油廠裝洗車間,家住大慶林源煉油廠14─5─302。2000年2月9日進京上訪,被關在鐵籠子裏,後被押進華豐賓館,由四名惡警看著不給飯吃,不讓睡覺。非法關押二天一夜後由林源分局及單位派人接回大慶,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16天。在此期間他們想去抄家,但沒抄成。以後老幹辦的付耀文及郭勇打電話騷擾。2000年2月29日被林源公安分局的金慶國、於慶光勒索3000元。2000年3月被林源「610」的龐向陽勒索2000元,被林源分局的於慶光、郭勇勒索894.8元。

李偉,女,38歲,大慶煉化公司林源生產指揮部質檢科,家住大慶林源煉油廠5─1─5─201。99年7月20日深夜,林源分局強行叫我到分局去至凌晨3點半,進行訓話並不許再煉功。99年7月22日在上訪的途中被截回,中午到分局,下午強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傍晚才回家。這之後電話被竊聽,身份證被騙走(至今未還),行動受到監視。節假日外出得向公安局申請。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同時還被強迫上交法輪功的書籍。2000年2月底,到國家信訪局上訪,在信訪局門口被大慶市公安局的幹警攔住,並騙到車上說等著辦理上訪接待,結果被押到大慶石油管理局駐京辦事處。在此期間被恐嚇、威脅,不給飯吃,不讓睡覺,由四個惡警看著。接回大慶後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家中被抄。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送到肇州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去的時候不准帶任何物品,途中想買點衛生用品也不讓,根本沒有人權與人道。在肇州看守所的接待室惡警王忠對我拳打腳踢。在那裏被罰站、訓斥,吃的是發霉的食物和髒鹽水湯。2000年7月20日林源分局騙我說送我回家卻送到大慶市看守所並不通知家人。第二天沒有任何法律手續被送到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非法勞教。在這裏刑事犯人可以對我們任意打罵,幹警還拿電棍電我們。各種體罰及蹲小號更是常有的事。2000年2月29日被林源公安分局的龐向陽、金慶國勒索3000元。2000年7月26日被肇州縣看守所勒索100元。2000年7月21日被齊市雙合勞教所勒索100元。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停發的工資、獎金大約二萬元。丈夫去看我為打通關節被變相勒索一萬元。

戰音閣,男,53歲,林源煉油廠製材車間,家住大慶林源煉油廠5─11─603。99年7月20日被派出所非法關押二天一夜,提審後由單位領導擔保才放回,並扣留BB機。2000年底去北京上訪,在信訪辦被騙到大慶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二天一夜,不給飯吃,不讓睡覺,坐在地上,由四名警察看守。林源分局、單位等派人接回分局,提審後送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並被抄家。一個月後又轉到薩區拘留所,在這裏被犯人打、體罰是常有的事。一個半月後無條件釋放。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關押在龍鳳看守所,被犯人打。45天後又被非法勞教送到大慶市勞教所。在三大隊,惡警教導員讓邪惡的犯人拿柳條抽我、用牙刷把夾我的手指兩次、體罰噴氣式飛機每次都很長時間。還被惡警用電棍電。每天被強迫勞動,挖土、抬土、挑土,完不成定額不讓吃飯。在此期間被強迫洗腦。清醒後因上網聲明邪悟材料作廢,被單位的工會主席配合林源分局再次對這進行迫害。2001年8月10日被非法扣押、提審後關到大同看守所。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第十六天被送到大慶勞教所,勞教所不收,又被送到大同看守所。第二天被放回家。半個月後在林源高層路口被綁架,強行送到大慶市看守所勞教。我繼續絕食抗議非法關押,33天後被勞教所送回家中。絕食期間多次被插管灌食進行迫害。2000年2月29日被林源分局的龐向陽、金慶國、於慶光勒索3000元。2001年春節前被林源分局的於慶光勒索596元。2001年8月20日被林源分局的鞏波勒索200元。

李淑雲,女,50歲,大慶林源煉油廠老幹部辦,家住大慶林源煉油廠5─11─603。2000年2月底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警察強行推到警車裏,拉到某地後被非法提審、照相後關到鐵籠子裏。幾小時後被押到大慶駐京辦事處。在這裏被非法關押二天一夜,不給飯吃,不讓睡覺,坐在地上,四名警察看守。接回大慶後被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並被抄家。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林源分局的惡警送到肇州看守所非法關押。在肇州惡警強行體罰,對牆站幾個小時。2000年7月26日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到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勞教期間被扣發十個月的工資。2000年2月29日被林源公安分局的龐向陽、金慶國勒索3000元。2000年6月被林源「610」辦公室的龐向陽勒索2900元。2000年7月26日被雙合勞教所勒索100元。

趙麗彥,女,33歲,大慶石油站,家住大慶石油站。99年7月22日因去省政府上訪,被帶回後非法關押在龍鳳區治安大隊一天。公安人員和電視台記者強迫我說不煉法輪功,否則就關進監獄。99年12月因在「法輪大法好」的條幅上簽字,被龍鳳區「610」辦公室勒索5000元,並被單位辦學習班。2000年6月7日進京上訪,在火車上被非法抓回,送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50天。在此期間被罰蹶5個多小時。被龍鳳區政保科的馬雲峰勒索10000元。放回後被單位勒索1300元,並且每月只發260元的生活費。最後被單位逼迫買斷工齡。2001年5月21日被大慶石油站保衛科舉報,被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並被抄家。在那裏絕食43天要求無條件釋放,被插管灌食迫害,有時一天插二次管。後又被轉到龍鳳拘留所關押五天才釋放。2001年2月14日安全局的三個人和東光派出所一名民警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非法抄家。

呂秀雲,女,53歲,採油二廠機修廠退休辦,家住大慶乘風莊乘新三小區3─27。2000年6月18日早參加集體煉功,先後被讓區分局及派出所非法扣押,一直到下午1點多才被單位接回家。(其中派出所扣留身份證,直到現在也沒還)2000年12月20日進京上訪,行至半路被查出,到長春站被送下車,在長春火車站呆了一夜。第二天被哈市公安局接回,在哈市被扣一天一夜,身上的物品被接回的警察扣留。後被單位及家人接回,由派出所送入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勒索的物品有:手錶、眼鏡、鑰匙及970元錢。

吳順子,女,61歲,銷售公司三公司,家住大慶紅崗解放村3─2樓。2000年6月18日集體煉功,接回勝利派出所後被非法關押一天,被警察辱罵、提審、罰站,然後被送到肇源縣看守所關押40天。又轉到紅崗拘留所關押半個月。2000年12月15日進京上訪,途中在河北省玉田縣被抓捕,非法關押3天,轉入大慶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三天。被單位接回後由勝利派出所送到大慶看守所關押31天,轉紅崗區拘留所關押17天。2000年6月被肇源看守所勒索200元。2000年12月15日被大慶駐京辦事處勒索1600元;被單位勒索2000元(做進京接回的費用)。

劉淑珍,女,38歲,大慶石油站,家住大慶石油站家屬區。99年7月22日去省政府上訪被非法送入雙城監獄15個小時左右被放回。99年12月因在「法輪大法好」的條幅上簽字,被龍鳳區「610」辦公室勒索5000元,由單位強行辦洗腦班,並被勒索1─3月份的獎金及效益金500元。2001年6月7日因單位有上訪的學員,又被單位派人監視,強行辦學習班,中午不讓回家。在單位的各種壓力下被迫買斷。2001年11月29日進京上訪,被東光派出所及單位去人押回,被抄家,並送入拘留所拘留半個月。被大慶駐京辦事處勒索2600元。買斷工齡後,單位因怕我進京上訪,扣發房屋基金10900元,2001年5月才要回。又扣罰年底效益獎2600元,2001年11月份才要回。2001年5月24日三名公安人員去抄家,因我沒開門,而沒抄成。買斷後單位保衛科及東光派出所多次打電話到家騷擾。2001年12月29日晚11點多公安人員又敲門抄家,沒給開門。

張桂芳,女,49歲,大慶林源輸油公司子弟學校高級教師,家住大慶林源輸油公司高級平房55棟。99年7月22日去省政府上訪,被非法抓到省體育館坐在地上曝曬三個多小時。2000年5月進京上訪證實大法好,在信訪辦被抓送到大慶駐京辦事處。第二天單位的人來接我,本應當日下午返回,可他們又吃又玩,又逛商店,所有費用都由我負責。回到大慶後派出所的惡警長耿曉波對我破口大罵,另一惡警姜玉海也罵我:「你沒死呀!咋不死了呢?」然後又送到大同區拘留所關押半個月。每天吃的是餿了的窩窩頭、發黑的土豆湯。2001年11月再次進京證實大法,在途中被車上的乘警查出與單位聯繫(聽說他們抓一個煉法輪功進京上訪的給一千元獎金)。到北京後把我們送到大慶駐京辦事處,沒收我們身上的錢。當晚派出所與單位的人到了,把我們全部用手銬銬上,並與其他的人交叉銬在一起,不讓上廁所,坐在地上。押我們回來上車時不讓我們穿鞋,不讓繫腰帶,我沒有配合他們。回到大慶後讓簽字交5000元,我不交就被送到大同看守所,並讓我寫保證書被我拒絕。我絕食抗議這種非法關押,被四五個惡警強行插管灌食三次。絕食十四天被放回。一天單位與派出所的惡警合夥以找我談話為由將我騙到派出所扣留,送到大同公安局,第二天送到黑龍江省戒毒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期間管教強迫我們在陰暗潮濕的不見陽光的地下室裏糊藥盒。一幹就是一上午,冰得腿關節都疼。在入勞教所體檢時,管教指使刑事犯當著眾人的面扒光我的衣服,讓我赤身裸體羞辱我。2000年9月因進京上訪被單位勒索5000多元。在被非法勞教期間,單位領導又強行扣發我的住房公積金8000多元。

張桂霞,女,47歲,大慶石油管理局鑽井一公司慶華綜合隊,家住大慶乘風莊。99年7月22日去省政府上訪,回來後被強迫交書、寫保證,身份證交單位扣押後交到派出所。只要說煉,身份證就一直被扣押。

杜淑霞,女,43歲,大慶市國稅局薩爾圖分局,家住大慶東風新村5─2─3─102。99年9月的一天,單位領導把我與另一位大法弟子送到富強派出所非法關押一晚,第二天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才放回。99年8─9月份市國稅局與分局領導逼我退黨,我不退他們就強行給我開除黨籍。99年12月16日我去齊市看望被勞教的大法學員,被單位領導報告公安局,強行由公安局和單位的人一起從齊市把我帶回後,逼我說不煉了,否則就拘留。我不說就把我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關了二個月二十天,還不放又轉到拘留所信訪收容二個月。(信訪收容是專為大法弟子設的一種刑罰)一直到2000年5月6日派出所又逼家屬交10000元押金,才放我回家。一萬元押金在2000年11月份才從派出所要回。2000年11月18日我去同修家,剛一進門就被公安抓住,又被關在大慶市看守所。一個月後轉薩區拘留所拘留半個月後又被信訪收容四個月於2001年5月1日才放回家。2001年5月21日在單位上班時,鄒春華在我包中翻出一篇報導,徐偉榮拿去給展雲東看,他就說我撒傳單,報告公安局110,把我從單位強行帶走,又關在市看守所。一個月後不放,單位吹公安局判我勞教二年。但未送進去,後放回家。被抓時,身份證被派出所扣留,直到11月份才要回來。在幾次被關押期間,被扣發的工資大約幾千元。現在只給部份生活補助。

王桂軍,男,28歲,家住大慶紅崗區杏樹崗鎮。99年10月1日因妻子去北京證實大法,當地派出所把我強行帶到派出所,我不說妻子去哪,就把我行政拘留15天,後來由我姐姐作擔保,才將我釋放。99年元旦因聯名上訪被行政拘留半個月。二次行政拘留被勒索伙食費350元。

劉俊英,女,32歲,家住大慶杏樹崗鎮。99年10月1日因進京上訪被刑事拘留一個月後又轉行政拘留半個月。99年元旦因聯名上訪,被拘留。2000年元旦被強制拉入洗腦班,一個月後,因不屈服被刑事拘留30天,後又轉行政拘留30天,最後被強制勞教二年,送往黑龍江省戒毒所。當時檢查出有心臟病、高血壓被退回。但他們並沒有放我回家,而是把我送到薩區拘留所準備收容二個月,也因我心臟不好而被拒絕。最後把我送到紅崗區拘留所,我絕食抗議,第四天他們要給我灌食,把我送到醫院檢查,因心臟承受不了灌食,他們的陰謀沒有得逞。又要給我靜脈注射,後我自己進食,三天後被釋放。當地「610」辦公室經常來家以關心為名暗中盯梢看著。2001年12月1日在家和同修看修煉體會,被「610」碰見,因我不配合他們被五個人強行抬上車,被帶到派出所,後因心臟不好,又怕我絕食,被放回。99年10月1日進京上訪被杏樹崗鎮鄉政府的張景權、張文英勒索2000元。2000年10月被當地派出所扣押房證。

康麗波,女,27歲,家住8─25─5─601。2000年11月份進京上訪,被非法抓捕,送大慶駐京辦事處,帶回大慶後被拘留半個月。拘留期間吃的是半生不熟的發糕,喝的蘿蔔條湯中還有沙子。期滿被家人和公安處的人接到化祥派出所。警察問是否還去北京上訪,我說不一定,他們就讓我寫保證書。後來警察讓我每天傳他一次,以證明我在家。2000年11月被大慶駐京辦事處、乙烯公安處勒索2300元。

王淑芹,女,62歲,天橋食品店。家住大慶龍鳳區臥裏屯81─2─1─102。99年12月10日被關押在大慶看守所。2000年被關在大慶薩區拘留所。2000年被非法勞教送到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勞教期間管教找談話經常惡語謾罵。我因煉功被罰在操場上跑100圈,然後讓我面對牆站著。趙隊長以家人來送東西為名把我騙出監號讓我寫轉化書,我不寫就捂著我的嘴把我推進小號。因煉功被加期,我絕食抗議被強迫綁在床上灌食。

焦永林,男,57歲,大慶日報社,家住大慶東風新村。2000年4月8日中午與功友等10人在飯店吃飯,飯後到報社交流,4月12日薩區分局以聚會為由將我們抓捕。我本人先後在薩區看守所和薩區拘留所被非法關押118天。在此期間,報社黨委對我做出開除新聞隊伍、開除公職兩年留社察看的處分。釋放後,安排我到報社印刷廠工作,不發獎金,崗位工資只發一半。

王耀輝,女,43歲,大慶日報社。2000年4月12日因四天前請同修吃飯被拘捕,送市看守所關押35天後轉到薩區拘留所關押84天才釋放。在此期間報社對她做出了開除黨籍、撤銷大慶晚報社會新聞部主任職務、開除公職留社察看二年的處分。但時至今日,她未見到任何文件和口頭通知。只是在釋放後安排她在培訓中心工作,每月不發獎金,崗位工資只發一半。釋放當天,東安派出所指導員和民警張偉東讓她交5000元押金,否則不予放人。她請他們出示有關法律條文或有關文件,派出所拿不出來。又讓他們做出解釋,回答說:都是這樣做的。她說:「既沒有法律或文件規定,又沒有合理的解釋,我一分錢也不交。而且你們也知道我被關押已經四個多月了沒有開支。」但她愛人怕不放人,急忙湊了5000元錢交上了。派出所見她一身正氣,怕事後不好收場,將5000元錢退給了王的單位,後於2001年1月王向單位要回了這5000元錢。

李亞茹,女,43歲,大慶市職工大學(已買斷)。2000年2月進京上訪,抓回後在薩區拘留所關押21天。期間挨過打、罵,坐過鐵椅子。2000年4月12日因與同修吃飯被抓,在市看守所關押35天後轉到薩區拘留所關押11天。2000年12月因去哈市同修家串門被抓,關押在市看守所後被勞教一年。現關押在哈爾濱省戒毒所。

崔洪義,男,62歲,大慶天橋食品批發部。家住大慶臥裏屯紅旗路81─2─1─102。99年12月9日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三個半月。被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及法像、錄像帶。2000年4月27日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一個月。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非法關押,後被勞教一年。關押在龍鳳看守所期間被剃光頭澆冷水。坐在坐便上用破布堵住下水孔,往屁股和小便沖水,下邊衝,上邊澆,當時暈倒在地。在大慶市勞教所被勞頭打了二十多個嘴巴子。被劉慶輝打耳光,從床上打到地上當時暈過去有十多分鐘。被管教馮喜拿著電棍、托布桿威逼寫不煉功的保證。如果煉功就用小繩子綁在椅子上幾個小時,有時給戴手銬、加期等。99年12月被公安處的周寸興勒索1000元罰款、10000元押金。2000年4月被龍鳳看守所的李長福勒索150元;被公安處的周寸興勒索1000元;被薩區拘留所的郭所長勒索20元。

蒲際生,男,33歲,大慶乙烯石化公司化工一廠,家住大慶乙烯興化村。99年7月20日進京上訪,在哈爾濱被非法抓捕,晚上零點送回大慶。2000年3月8日被石化公司「610」辦公室強制關在乙烯技校辦「洗腦班」18天。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非法關押在龍鳳看守所40天。單位停發工資獎金五個月累計金額6450元。被石化公司強迫解除勞動合同。至今原單位還扣押3400元。2000年3月8日被乙烯石化公司的史興武勒索550元。2000年6月被龍鳳看守所的所長、乙烯石化公司的賀榮芳勒索10000元。

張碧芳,女,58歲,油建公司家屬,家住大慶讓胡路1─15號樓。2000年5月13日進京證實大法,在山海關被乘警抓捕送到車站刑警二隊,被隊長勒索300元。三天後由讓胡路派出所警長馬狀帶二人接回送到讓區拘留所關押半個月。馬狀等三人的往返費用共計2797元由她負責。油建公司罰款1000元,同時扣發一年多的生活費及房補、氣罐補助共計1500元。油建公司的副書記宣立忠在派出所揚言「該去的都去,拿她五千塊錢,吃她個傾家蕩產。」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抓後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因拒絕寫保證又被轉到讓區拘留所關押半個月。2000年12月15日再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天安門警察抓捕,送到順義縣林河派出所,審問一天一夜,不讓休息。後轉順義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天後被大慶駐京辦事處的人接到太陽島賓館,被一個姓孫的人勒索1300元。單位接回後由派出所把她送到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轉到大同看守所共計關押28天。因拒絕寫保證被送到黑龍江省戒毒所非法勞教一年。油建公司接人往返的費用2294.7元。身份證被馬狀搜走。

蒲國維,男,62歲,油建公司,家住大慶讓區樓區。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抓後由當地派出所帶回送交公司辦「洗腦班」九天。同時因煉功被開除黨籍。派出所的馬狀到家強行收走身份證至今未給。

宋玉蓮,女,55歲,景園小學,家住大慶讓區10─15─4─302。2000年12月中旬因進京證實大法在火車站被非法抓捕。在派出所讓寫保證,沒寫。先送讓區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到期後又因不寫保證而加期二個月送到薩區拘留所。因絕食抗議第四十一天時而無條件釋放。

王玉華,女,39歲,供電職工中專,家住大慶讓胡路10─5─4─601。2000年4月進京證實大法,在旅館被非法抓捕。由大慶石油管理局駐京辦事處接回,強行索要出租車費100元。在辦事處邪惡之徒讓她把外衣脫下,把錢交出來。最後由單位及家人接回送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20天。接人的費用由家人承擔。她回來後一個多月才讓上班,但不讓教課,而是在學生宿舍當清掃工。2000年6月中旬幾百名大法弟子集體煉功,她雖未參加,但在與管理局領導談話時表示煉功人沒有錯,而被單位以辦班為由非法拘禁二個月。在炎熱的夏天每天上午和外包工一起搬木頭、拔草等幹一些體力活。下午強行學習他們規定的內容。因拒不寫保證,給她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的處分。規定工資只發基本工資的60%,但就這60%也從未發到她手中。2000年12月她再次進京上訪證實大法。因信訪局規定「不許煉法輪功的人上訪」,她只好到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被天安門的便衣抓捕。單位接回後非法關押在讓區拘留所。為抗議非法關押絕食8天,被插管粗暴灌食。後轉到薩區拘留所加期二個月。在家人的努力下才得以提前釋放。但因不寫保證至今不讓上班。她找校長談話要求上班,否則發放基本生活費用及職工應享受的福利,並指出他們已侵犯人的基本生存權時,書記說「你進京的費用還未扣完。」並揚言說福利待遇就是不給你,願上哪告上哪告。從2000年4月至今她已20個月沒有開工資,連基本的生活費都不給,經濟受到極大的損失。身心也受到極大的摧殘。2000年4月被管理局駐京辦勒索100元車費。扣發20個月的工資、獎金大約二萬四千元。2001年1月被供電公司的陳春山勒索5000元押金。

許淑珍,女,48歲,大慶糧食局飼料公司,家住讓胡路9─16─6─202。2000年12月18日進京上訪被天安門廣場的警察抓捕,轉交大慶駐京辦事處。接回大慶後被關押在大慶看守所。在此期間的一天突然休克、抽搐,被看守所送往醫院搶救,並同時給她的辦案單位打電話,可是她單位的領導及辦案的派出所遲遲不來接,一直到一個月才來接人,卻沒放人而是轉到讓區拘留所。在這裏她又一次被送進醫院,拘留所的領導給辦案的派出所打電話,他們仍不接人。直到第十五天,她單位的領導王國喜、鄧秀成和片警合起來要錢,不給錢不放人。家人沒辦法只好借錢。當晚6點把錢借來交上才肯放人。給單位主任四萬六千元(其中保證金三萬元,罰款一萬元,進京接人的費用7100元,原來家人給了1100元)。當晚又給惡警1000元。她在看守所被關押期間,家人去看她為了一張證明,單位領導王國喜勒索了1000元錢交手機費用。後來單位停發了她的工資四個月,還有二個月每月只發生活費237元。2001年10月再次進京證實大法,被天安門廣場的武警非法抓捕送到天安門公安分局。在那裏惡警給她帶手銬一個多小時,關在鐵籠子裏。後來惡警把她帶到一辦公室拉上窗簾,拿著一個膠皮警棍對她說:「你不說話,我就打你。」說著舉起警棍開始打,從頭打到腿,打得她全身青一塊,紫一塊。她喊警察打死人了,惡警照她頭上就一棍,當時就死過去了。惡警又抓著她的衣服把她扔到椅子上打嘴巴子。她不知道怎麼回到籠子裏的。晚上惡警又把她與其他大法弟子送到離王府井不遠的一個看守所。在車上她不停地嘔吐、頭痛,到看守所時是一個大法弟子把她扶進去的。在那裏她還是不停的嘔吐,看守所裏的獄醫問她怎麼了,有一名大法弟子說:「他們給打的。」那獄醫把另一名大法弟子帶到他屋裏說「一會兒我把你放了,你把她帶遠點,那人要死了。」她正念闖出魔窟。

袁桂英,女,36歲,家住讓胡路區西芬街8─01─3─501。2000年11月26日因複印大法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被抓捕後,先後在大慶市看守所、大同區看守所、讓區拘留所及薩區拘留所共非法關押五個半月。在此期間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強迫粗暴灌食迫害。在薩區拘留所因身體狀況不好,管教幾次打電話讓派出所接人,他們都不接。

臧玉珍,女,48歲,家住大慶讓胡路區1─23─2─502。2000年6月因煉功被抓拘留半個月。放回來後又在單位被非法拘禁21天。2000年12月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被非法抓捕,被打後送到北京順義派出所,七小時後又送到順義拘留所。後被接回大慶關押在市看守所。因拒絕寫保證,24天後被送哈爾濱勞教一年。在看守所關押期間,單位領導把她的孩子叫去說:「為了你媽煉功的事共花了四萬多元,因為你爸有病,你們沒有工作就少收你們點,交一萬五千元吧。」因沒錢孩子借了一萬三千元交了。為了還借的錢,孩子出去打工,可派出所辦案的閆炳軍打電話找到孩子打工的地方,把孩子整回家呆著。走幾個地方都被他整回來。25歲的孩子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李明,男,47歲,大慶市消防支隊車隊,家住大慶市讓區龍南。2000年2月16日晚因去同修家串門,18日被派出所找去無辜地以「擾亂社會治安」罪行政拘留半個月。回單位又被看管14天。2000年12月25日進京上訪證實大法,被北京警察抓捕。被刑訊逼供知道姓名、地址,通知當地接回大慶被刑事拘留一個月。後又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大慶勞教所。半年後得糖尿病釋放。被大慶駐京辦勒索3986元。被消防支隊的陳志軍勒索1000元。

王榮香,女,47歲,大慶石油管理局採油一廠安裝公司,家住大慶讓胡路區龍南。99年10月13日去北京上訪,被抓後接回當地刑事拘留一個月,停發工資十八個月。2001年4月27日因粘貼資料被抓,刑事拘留一個月,又轉行政拘留半個月。

盧丙森,男,38歲,大慶市消防支隊六中隊,家住大慶市菜庫樓區2─33─2─201。2000年2月末鄰居得知我要進京上訪通知消防支隊保衛科,他們把我抓到保衛科關押四天。2000年6月18日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被前門分局扣下,由大慶消防支隊保衛科的楊貴忠等二人接回,關押三天。2000年7月被勒索5500元做接人的費用;一萬元押金後被要回。2001年發住房公積金6000多元被強行扣下。(具體多少我本人不知道)。

趙桂蘭,女,53歲,實業公司管理站,家住大慶石化總廠興化村。99年10月居民委強行給我辦班,逼寫不上訪的保證,否則不讓回家。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抓捕,在興化派出所被拷問一宿,被打罵。6月20日被送到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21日早起來集體煉功,被趙管教拿膠皮棒把後背打成黑色。23日早煉功被罰蹶著6個小時。在看守所被關43天放回。回來後派出所經常打電話騷擾,監視居住地,我丈夫的單位也經常來人或打電話騷擾。2000年6月23日被大慶看守所的馮管教勒索150元。

楊甲運,男,55歲,大慶石油化工總廠消防支隊,家住大慶石化總廠興化村。99年7月20日以後,單位先是讓寫不串聯的保證,有時來人到家談話進行騷擾。8月中旬,派出所的李某到家要我的身份證扣押,以後又讓寫不上訪的保證。2000年6月18日晚九點四名公安到我家把我帶到派出所進行體罰打罵至19日晚五點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後由別人代寫一份保證、單位出面交一萬元押金,關押22天放出。保證金一年後才給退回。2000年12月初,單位根據上級決定給我開除黨籍降一級工資的處分。派出所也時有打電話騷擾或監視居住。2000年6月20日被看守所的管教勒索150元。2000年7月5日被公安處政保科勒索一萬元押金,一年後退回。2000年7月11日被看守所的管教勒索新皮鞋一雙,皮腰帶一個。

左萬容,女,40歲,家住大慶讓區乘風8─13─2─102。2000年10月4日到北京上訪,途中經山海關被乘警查身份證時截住,被帶到山海關站前派出所,提審後被帶到山海關刑警大隊,關了四天四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還要看押費500元。後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後非法關押15天。2000年12月3日到天安門證實大法,被天安門警察帶到天安門站前派出所,後又把我送到門頭溝看守所。後被大慶駐京辦事處接到太陽島賓館,被山松勒索2000元罰款、300元看押費、335元工作經費。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後非法關押半個月後又轉到薩區拘留所非法關押33天,於2001年1月8日送哈爾濱黑龍江省戒毒所勞教一年。到戒毒所體檢時因心臟不好而拒收。帶回大慶又被派出所送到讓區拘留所。因吐血三天後被派出所接回後無條件釋放。

袁再韻,女,62歲,家住乙烯興化村926─1─1─1。99年7月22日派出所的警察到家裏收大法書籍,不讓煉功學法。逢年過節經常往家裏打電話騷擾,影響家庭和睦。99年末,同修帶著「法輪大法好」的條幅進京上訪,我在條幅上面簽了名。派出所的謝慶利讓我說出簽名的原因,並逼我寫保證、按手印。

陳麗華,女,32歲,大慶石化公司化工二廠丁辛醇,家住乙烯興化村214─3─602。2000年11月底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龍鳳拘留所。乙烯公安處刑警隊二人提審時,其中一人對我踢打。在龍鳳拘留所關押到第十天時被轉到大慶市看守所二十多天後於2000年12月底轉至薩區看守所,被管教閻俊峰摔傷右臂,手臂不能抬起近一個月才好。2001年2月又被轉回大慶市看守所,直到2001年2月13日才釋放,先後共關押二個半月。2001年5月29日因在家屬區發資料,被乙烯公安處政保科跟蹤,被抓後送到大慶市看守所一個月後轉至薩區拘留所,關押近一個月。因身體狀況不好才被放回家。2000年11月27日家中的電腦被乙烯興化派出所的鄒向前、王長慧拿走。2001年3月被石化公司化工二廠丁辛醇車間及大慶駐京辦事處共勒索4300餘元。(其中的2100元是進京接人的費用)

唐淑芝,女,58歲,家住乙烯興化村644─5─5─2。2000年2月末進京上訪,還沒到天安門廣場就被一個便衣抓捕強行押上警車,後被乙烯公安處接回。經提審、抄家並錄像在總廠電視台播放。又被強行送到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才放回。2000年11月28日再次進京上訪,沒到天安門廣場被一公安攔住讓罵大法,我不罵而被強行押上警車。被乙烯公安處接回後送大慶看守所關押22天後又轉到龍鳳看守所直到2001年2月13日才放回。2000年3月3日被石化總廠李靜斌勒索2000元、被興化工程處的書記勒索3000元(沒給收據)、被乙烯公安處的周寸興勒索10000元押金。(押金在2001年11月份退回9500元,餘下的500元,周寸興說做他們的費用。)2001年11月份被石化總廠派出所的劉洋、興化工程處的陳東榮勒索2900多元。

葛衛國,男,34歲,大慶石化總廠機修廠,家住大慶乙烯興化村304─3─4─3。自大法受到迫害以來,我的身份證被無理扣押,王建還經常往家裏打電話進行騷擾。被迫去派出所寫保證。單位經常不讓休息,別人休息我必須上班。

閆俊蓮,女,50歲,石化總廠塑料廠,家住興化村130─3─402。2000年5月10日在去北京的火車上被乘警強行趕下車,通知當地派出所把我接回。回來後被送到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此期間二次被體罰,第一次是戴手銬、腳鐐在大廳裏走了將近三個小時,然後又蹶著15個小時。第二次又是蹶著一個多小時。2000年6月17日因煉功被化祥派出所關押二天一夜後強行送到大慶看守所,隨後又轉到薩區看守所關押50天。在此期間罰站、打嘴巴是常有的事。2000年11月29日在路上被警察強扭到警車上在化祥派出所關押24小時,然後被抄家,把大法書全部拿走。2000年12月7日警察又闖入我家,把我騙到派出所審問期間打罵、電手、讓蹶著等,非法關押24小時。2000年4月被化祥派出所的徐廣宇勒索2000元,2001年11月退回。2001年11月被化祥派出所的孟白石勒索1000元。2000年7月被塑料廠的張本啟勒索2000元。

郭宏梅,女,37歲,讓胡路車輛段,家住大慶乙烯興化村。2000年11月份因上訪被關押在北京朝陽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受到非人的待遇,因沒報姓名被關押六天釋放。釋放回來後,因單位已知我去北京上訪,被單位押送到齊齊哈爾鐵路分局非法關押半個月。回到單位後,單位的領導又對進行精神上的打壓:必須寫保證、寫揭批材料,組織學習並下崗兩個月。沒有開一分錢。現在我仍被單位和公安局等監視,不准隨時外出,如果有事出門要隨時向他們請假,完全沒有人身自由。2000年11月被北京朝陽看守所勒索960元。被本單位的段黨委勒索2400元(扣發的二個月工資及年終獎金)。

李豔皎,女,28歲,大慶石化總廠計算機開發公司,家住臥裏屯大街33號─5─103。99年7月20日上北京上訪回來,在家中被抓到乙烯公安處,扣押十幾個小時,最後威逼下寫了保證,又到家中抄走大法書才放回。2000年3月末的某天,我正在父母家,又被抓到臥裏屯派出所,說是怕進京上訪,在留置室關押24小時之多,強行威逼拿出一萬元保證金才放人。否則要送看守所,並到家裏和單位抄走大法書籍。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先被抓到怡園派出所,後送到讓區分局非法審訊二天,送大慶看守所關押46天,後被非法勞教一年。2001年6月20日才放回。勞教期間單位把我開除廠籍。2000年3月被乙烯公安處政保科的周科長勒索一萬元。2000年6月被大慶市看守所的馮管教勒索100元及一雙白皮鞋。

關中文,男,35歲,大慶石化總廠公安處經警三大隊,家住臥裏屯81─1─4─301。99年10月因進京上訪被關押在龍鳳拘留所半個月。2000年2月再次進京上訪被關押在北京東城區看守所34天。2000年3月被關押在大慶龍鳳看守所一個月,同時被抄家。99年10月份,經警三大隊扣發一個月的工資、1800元進京接人的費用、2000元罰款。單位給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二年的處分。2000年10月份解除勞動合同。2000年2月份乙烯公安處勒索4000元去北京接人的費用,10000元押金。2001年解除工作後在家,經警三大隊去肇東以找人為由,在存摺上扣100元的飯費。

張延年,男,37歲,大慶石化總廠公安處經警三大隊,家住臥裏屯81─3─1─503。2000年2月因進京證大法,被非法關押在大慶龍鳳看守所一個月。2000年12月末第二次進京上訪在龍鳳看守所被非法關押67天,後被送到大慶勞教所非法勞教10個月。2000年2月被經警三大隊扣一個月的工資、進京接人的費用1500元、2000元罰款。單位給予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二年的處分,只發生活費。2000年2月被非法抄家,搜走大法書籍。

徐向東,男,31歲,大慶石化總廠化肥廠,家住大慶臥裏屯大街33號81─1─5─403。99年7月20日進京上訪回來在家中被抓到乙烯公安處扣押十幾個小時。最後被威逼下寫保證書,又到家中搜走大法書籍才放回。2000年3月末某天在外邊飯店正準備吃飯時,又被抓到臥裏屯派出所,在留置室關押24個多小時,強行逼迫交一萬元保證金,否則送看守所。並去家裏和單位抄書。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抓到臥裏屯派出所審訊二天後送龍鳳看守所非法關押43天。在此期間大慶公安局又來人抄家,家裏交出1000元押金才放回。在關押期間七月份沒開一分錢的工資,並在2000年9月份以後被單位給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的處分。接著到乙烯技校,每月只發500元的生活費。工作崗位被調離,2001年11月、12月每月只開180元的工資。

劉豔梅,女,37歲,中國石化公司大慶分公司晴綸廠成品車間。家住130─1─1─1。2000年11月29日進京上訪的途中被天津鐵路派出所截下,經黑龍江駐津辦事處、大慶公安局駐京辦事處、石化總廠駐京辦事處等,最後由單位接回大慶送到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後又轉到薩區看守所,又轉回市看守所共關押七十天才放回。身份證被扣押。2000年11月29日被大慶公安局駐京辦事處勒索1500元,無收據。被晴綸廠成品車間的王建華、候旭國勒索696元,被大慶龍鳳區治安管理處的龐書亭勒索500元,補買斷工齡人一個月的工資被扣發。

劉淑琴,女,44歲,家住大慶乙烯興化村。2000年11月21日進京上訪證實大法,22上午在天安門廣場只因不罵大法、不罵師父而被警察所抓,強行帶上警車送到前門派出所,關進鐵籠子裏。最後經大慶駐京辦事處接回交大慶乙烯公安處等人帶回大慶,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七天(因丈夫找人把我要出)。關押期間每天吃的是鹽水湯上面漂著幾根蘿蔔條,餵豬的玉米麵蒸的發糕一大半是生的,還有沙子。我的丈夫也受到下崗的威脅,並且扣了他一個月的獎金。當年不許他評選先進個人。2000年11月21日被大慶駐京辦事處的左科等人勒索1230元,被大慶龍鳳拘留所勒索150元。

李秀香,女,53歲,大慶石化總廠工會退休工人,家住大慶乙烯興化村712─3─1─3。2000年正月十五我進京上訪,還沒到天安門就被警察攔住送回當地拘留40天。2000年11月19日第二次進京上訪,因沒有身份證,在去天安門的路上又被抓進前門派出所,下午分流到平谷縣看守所。一天沒給飯吃,一直審到半夜。因不說姓名、地址被關到一間廢舊的庫房裏,沒有暖氣沒有廁所,玻璃破碎,四處透風,睡在光板床上。一次因我大聲背「大法」被戴上死刑犯的腳鐐,雙手扣在背後,警察還派六個派人兩人一夥輪換著一人架一個胳膊強迫我挽起褲腿、光著腳在看守所的院子裏來回跑。腳脖了被卡得血肉模糊,鮮血直流。我絕食抗議他們的殘酷迫害,第八天晚上九點用囚車把我送到河北省之河車站。因我腳傷不能走路被當地大法弟子救回家。第十天又無辜在家被抓進宋莊派出所,拳打腳踢折磨了一天一夜,轉到通洲看守所。12月24日又轉到津南看守所。第五天被騙回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56天,天天威逼寫保證,不寫就勞教一年。2000年正月十五被大慶石化公安處的周科長勒索500元,被大慶石化工會的董兆林勒索5800元。2000年11月19日至2001年1月被大慶石化工會的丁吉林勒索1759元。

張慶玲,女,28歲,待業,家住大慶乙烯208─5─4─1。99年12月初因在條幅「法輪大法好」上簽名並上網,被當地派出所知道,警察三番五次找我談話,讓寫保證。第一次配合他們的要求寫了。第二次沒按他們的要求做,他們就讓家人逼迫我,但沒達到目的,最後勒索5000元押金才放我。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抓後在當地派出所扣留了一天一夜,第二天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裏煉功被管教用電棍打、用手打臉、拉出去罰站不讓吃飯等。在此期間不讓家人見面,要見得交200元錢。我被非法關押了5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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