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教我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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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9月16日】我83年結婚時,公婆找來30多個鄰居作證叫我空手出戶,說他們老了不用我們管,還形成了書面材料,大家都簽了名、畫了押。我們按照協議互不來往。

99年,公爹病重無錢醫治,我母親和我三個姨媽(大法弟子)都叫我出錢,還說是憲法規定的義務,我不服,拿出鄰居們按滿手印的協議書給她們看。他們說協議書不如憲法大。大姨還拿出《轉法輪》念給我聽:「人的元神是不滅的,那麼你在生前的社會活動當中,可能就欠過誰,欺負過誰,或者做過甚麼不好的事情,那個債主就要找你。在佛教中講:人活著就是業力輪報。你欠他的,他來找你要債,要多了下回他再還你。兒子不孝順父母,下回倒過來,就是這樣輪來輪去的。」(《轉法輪》195頁)我明白了法理,先後拿出800元錢給公爹治病。

沒過一個月,公爹病故了。我的兩個小叔子都說不管,等我們回去給老人處理後事。我三姨問我打算怎麼辦?我說:「按常人觀點,我不應該管;按法輪功的法理,我應該管。法輪功教人要處處為別人著想,孝敬老人。」三姨誇我有進步。我花了3000元為老人辦了後事。鄰居們都說沒想到我能親自把老人送走,都說我做得對,都說我變了。我告訴她們,是我媽和我三個姨媽教我這樣做的。她們都是煉法輪功的。大家都說,煉法輪功的就是和常人不一樣,都是大好人。

2000年春節,我在三個姨媽的開導下,把從沒登過我家門的婆母接到我家過年。我給婆母買了一套最好的毛衣,我為她做可口的飯菜。丈夫非常高興,他叫我到三姨家取回一本《轉法輪》學了起來。我的兒子(初中生)也出去撒真相材料,女兒(小學生)也跟她姥姥煉法輪功,回家還教我背《洪吟》。我要向姨媽等老弟子學習,學法,做一個真正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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