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10月26日在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時被抓的,到今年6月初釋放,總共被非法關押7個月零7天。我在北京被關押時,淇縣公安局政保股長李秀成等人便非法搜查我的房間,將大法資料、所有的證件、2萬元存摺、2千元現金及照相機、隨身聽等稍微值些錢的物品全部拿到公安局。後來整理物品時,我丟了許多東西。
99年7、20以後,淇縣縣委、公安局、各鄉派出所等一直對大法弟子採取打壓政策,抄家(米缸都要倒出來)、搜資料(掘地三尺地搜)、找名目罰款(累計幾十萬元),許多農村弟子被搞得傾家蕩產,債台高築。2000年3月北京兩會期間,淇縣發生了所謂的「3、5事件」,有36名大法弟子(年長的88歲,年幼的12歲)進京上訪,縣領導們嚇壞了,為保住烏紗帽,前後花費一百多萬元在北京行賄。加上有個從省裏派下來鍛煉的政法書記,剛來3天趕上這個事,得了個黨內記大過處分,流放縣城3年不准回鄭州。不法官員們無處洩憤,便把上訪者判刑的判刑、勞教的勞教,其餘的關看守所、洗腦班,有的人還被遊街示眾。那個時候,被非法判刑的人還屈指可數,這一個小縣城便非法判了四人,當時沒有人報導此事。他們是:大法弟子紀成勛(5年),崔書永(4年),關青雲(4年),王明梅(3年)。其中王明梅並未去北京,就因為是淇縣站長受了不少折磨,被非法關押8個月後被判3年刑,她的小兒子才12歲。
我來河南實際只有半年,此前一直在山東一家合資公司任外方總裁秘書。99年3月得法。7.20後去北京,在中南海被抓進豐台體育場,曝曬兩天後被押回山東又關了兩天。我所在的公司規模很大,經常接待國家領導,當地(煙台開發區)公安局怕我做翻譯時反映法輪功的情況,就通過公司黨委將我調到車間。2000年4月我應聘到河南這家公司負責駐韓辦事處銷售工作。我被押回淇縣時,就被關在王明梅住過的那間牢房。經過她洪法,犯人們對大法都有一定的了解,而且不少人會煉功,有時一人望風,其餘人一起煉功。她們見我放棄高薪出國去天安門,更加對大法感興趣,也給我講了許多大法弟子的動人事蹟。
淇縣這個地方對正法行為迫害很重,派人長年駐守北京車站、天安門廣場,只要去北京一律非法勞教;傳經文、看傳單或家裏搜出大法書也要一關數月,非法罰款後出監獄進洗腦班,洗腦後找擔保人放出,回了家還要一日一次或兩次「報到」,敏感時期要一天三報到。洗腦班常年辦,抓人進班不須理由,期限不固定,因人而異(家中有人作官者可縮短期限)。我三次進京而未被判勞教,牽扯許多因素:一來因為老闆是前任縣長而且一直很想用我,二來我的一筆錢押在公安局,又是外地人,揩油後押回老家便沒有後患,所以他們有些捨不得判我。
公安局開始向我父親開價五萬,未能達成協議,後降至兩萬。那時新年臨近,父親抱病兩度從東北來河南,告知我母親為我的事突發心臟病已搶救兩次,80多歲的姥姥危在旦夕等著見我最後一面,他準備把我買出去。我肝腸寸斷、情關難過,抄下了父親替我寫的保證,但心中極不情願。父親見我沒有絲毫悔改之意,怕我回家後再出事,東北打人又特別兇,因此沒有贖我(其實我在河南也被暴打了一頓)。這樣我在監獄裏度過了27歲的生日、新千年的元旦、春節和第二屆法輪大法日。
春節過後,監獄裏的大法弟子們都轉入了拘留所。幾個月間,公安局提審加上縣裏、市裏頭頭腦腦的談話不下幾十次,我始終向他們證實大法,堅決不轉變態度,被視為頑固分子,父親又始終沒給錢,於是今年二月底縣裏非法決定送我去勞教。「自焚事件」發生後,河南形勢異常嚴峻,邪惡勢力不惜一切代價迫害大法學員。在開封,誰舉報一個曾經煉過功的人可得到一萬元獎勵。這種情況下,三月北京兩會期間,大法弟子宋金英(68歲),李紅梅(60歲)去北京上訪被抓回,淇縣產生更大轟動。河南規定,三人以上進京縣長要撤職,所以縣委頭頭總是不惜鉅款行賄北京,以免上訪弟子被報上去丟官。這一次兩人被抓,縣長急得頓足大哭,攜款50萬住北京18天周全此事,不知情形結果怎樣。小小一個縣城哪有這麼多的錢老是去行賄,虧空只好找到老百姓頭上,小商家被克重稅,一個賣涼皮的攤子一個月要交稅1800元!簡直是奇談。那一陣,淇縣商家全體罷市,城內一派蕭條。當時淇縣已經評上了迫害法輪功的「模範」縣,還有3天就公布,結果被兩個老太太攪黃了,頭頭們大動肝火,尤其是那個遭流放的幹部(610辦公室主任),將宋金英關到檢察院的特別審訊室,一蹦多高衝老太太大吼大叫,整整三天三夜不讓睡。老太太索性不吃不喝了,三天後回來告訴我:「這幫人輪班看著我都挺不住了,我像坐蓮花盤上一樣,光著腳還熱乎乎的……」後來她當局長的兒子也被關起來審訊了一番。
我做好了準備去勞教,但足足等了兩個月也沒有消息,有一天李秀成突然告訴我要放了,並暗示我「支援淇縣經濟」。我知道有了希望,便找公安局長談判,最終以一萬五千元達成協議。我明知他們勒索我,但我實在不想遙遙無期地被關下去(後來認識到這樣做是不對的,縱容了邪惡),76歲的老太太劉秀容就因為去年「3.5」上京不妥協,一直被關到現在。他們用警車將我拉到銀行取了錢當面交清,收條當然是沒有的。這只怕又是奇聞一件了──把犯人從監獄提出來取錢為自己買自由。我坐在警車上冷笑說:你們沒經過這陣勢吧!四個押我的警察都一聲不吭。就在手續齊全馬上要走的時候,淇縣突然出現許多傳單,而且是最新從明慧網上下載的。淇縣稍微有點活動能力的人都抓在拘留所和洗腦班裏,這些傳單是哪來的呢?縣裏大為緊張,成立專案組,並從市裏請了指紋專家協助「破案」。我的事也因此耽擱,又被關了半個月。拘留所吃得半飢不飽的,有時玉米麵供不上,就用餵豬的面給我們熬粥,就這樣還一天收20元伙食費,幾個月下來,我一共交了一千八百多元的伙食費。那時,我開始沉重的消業,天氣也很熱了,屋裏蒼蠅直撞臉,同屋住著賣淫的、受冤告狀的、精神失常的,整天連哭帶唱,還有不吃飯撞牆的…亂成了一鍋粥。功友們百般照料我,但7個月監獄生活已使我飽受煎熬,身心極度痛苦。
這還不算完,公安局稱放了我怕「出事」,非要送我。其實是局裏勒索了我之後,李秀成個人對我還有點想法。在那個小縣城,出趟遠差是殊榮,更何況送我這種「肥差」呢!他們不准我回廠,把我所有的東西都搬到了拘留所,鋪得滿地都是。我忍著劇烈的頭痛一件一件疊我的衣服,周圍一圈來問案的警察像看表演一樣看我收拾東西,好心的小看守對我說:別哭啊!這樣,我一個弱女子被兩個警察押著回了家。李秀成問我們打算帶他去哪玩,見父親對淇縣的做法十分憤怒,便威脅要我把我的事移交當地派出所。父母忍氣吞聲,留他們在家住了兩天,帶出去遊玩,臨走給他們買了火車票,帶了吃的。如是這般,李秀成回淇縣後只寄回了押在他手裏的物品,現金卻自己留下了。過後,他居然厚顏無恥地打電話要我給廠裏找客戶,他從中提成!我詢問他現金的事,他告訴我:「給了你500塊,沒了!」
這些經歷我不願過多地評論,我只記住師父的一句話:「將來如果你能圓滿,你會發現那甚麼都不是,就像一場夢。」我只想盡力做我該做的事,履行我的誓約。回顧幾個月的監獄修煉歷程,比照那些真正優秀的大法弟子,我還差得太遠,按照法的要求還有許多做不到的地方。臨釋放時,他們要求我履行程序寫個認識,被我嚴詞斥責,但最終不想多受折磨了,便又一次妥協,對付寫了一份。在此我聲明這個認識和父親逼我抄的保證都作廢。同時我也把監獄中作的一首詩連同認識一起給了公安局,那麼這首詩寫下來與大家共勉吧。
大陸大法弟子於河南淇縣拘留所 2001年4月
河南惡人榜:打人兇手鶴壁市公安局主管監獄的副局長
淇縣縣長 張明清
政法委書記 紀煥仁
610主任(省流放幹部)馬維民
公安局政委 李文耀
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副局長 黃紅梅13803929918
政保股長 李秀成13839207700
副股長 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