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四家法庭以九個個案審判了這批被禁的法輪功精神組織的修煉者。
報導說判刑最重的是張宏偉(譯音)和楊基光(譯音)。他們因組織法輪功修煉者以及印製法輪功宣傳資料而被分別判處十三年和十二年徒刑。
報導說另外兩人因製作和分發法輪功橫幅,並鼓動其他功友去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行示威而被判處十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