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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門派出所禽獸警察馬曾勇對大法女弟子的毒打和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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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7月14日】我是中國大陸遼寧省的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44歲。我修煉法輪大法已經4年了。四年的修煉我親身感受到了法輪大法是真正超常的科學。他是宇宙的真理。慶幸自己有緣修煉法輪大法,使我感到了生命有了它真實的意義,法輪大法能使人的生命境界昇華的更高。

可是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為了他們各自的一己私利,喪心病狂地迫害法輪大法和大法學員。他們採用的手段是集人類歷史前所未有的,墮落到了禽獸不如的地步。

2000年12月9日,我獨自走在天安門觀禮台前,被兩名惡警圍住,逼問我「到北京幹甚麼來了」。我回答:「老百姓到祖國的首都,法律還有禁止的規定嗎?」他們不由分說,叫來一輛警車,將我強行推上車,上車後遭到毒打。他們將我押送到天安門分局後,將我和其他5名女大法弟子分到前門派出所。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沒向我出示任何證件。在前門派出所,先是強行脫衣搜身,而後分別進行所謂的提審。一個叫馬曾勇(音)的副所長把我帶到他的辦公室,當時是晚上8點左右。他讓我報地址姓名,我說:「我沒有犯罪,你們不應該把我非法帶到這來」。我不說地址姓名。他就威脅恐嚇說:「你們煉法輪功的到北京是不是有組織、有領導?」。我告訴他:「我們煉功是強身健體,我們是修煉,因為我們煉功親身受益,知道這個大法是真正的為人民好,對國家對人民非常有益,我們是向政府領導反映真實情況來的」。他在筆錄寫了甚麼,我也不知道。然後強行讓我按手印,隨後讓我跪下,說:「你師父讓我給你消業」。拿起警棍劈頭就打。用警棍捅我的乳房、小便及全身,用手摸我的乳房並發出淫笑。面對這個淫獸,我內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這一過程持續一個小時左右,一個警察進來在他耳邊說了些甚麼,馬曾勇回身用警棍狠狠地捅了我一下,叫那個警察把我帶走。下樓以後,另一個警察讓我把外衣脫掉,站到寒冷的外邊凍著,直凍到凌晨3點多鐘。

我從馬曾勇的辦公室回來不一會兒,他又從我們同修中挑選一名代號105,20多歲的女大法學員進行流氓迫害達2個多小時。當這個同修被帶回時,我們看到她兩眼發直的表情,只看她褲子被解開了,眼眶青紫,頭髮蓬亂,一撮一撮地頭髮往下掉,褲子全是濕的。更令人髮指的是,馬曾勇用警棍狠毒地打這名大法學員,把警棍都打折了。竟然當場逼她賠償200元的警棍錢。第二天,馬曾勇派兩名警察把她帶走進行恐嚇,威脅她不許將前門派出所對她進行性殘害的醜惡之事說出去。

10日晚我們6名大法學員被押送到北京崇文區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看到我和105面帶重傷怕受牽連,要求前門派出所警察到醫院檢查結果。這樣我們被帶到北京博愛醫院檢查身體。當我們把衣服脫下檢查身體時,在場的醫護人員、警察都非常震驚,因為我們全身大面積淤血、呈黑紫色。這樣的情況下暴徒也沒放過我們,帶著傷又把我們押回崇文區看守所,途中這名警察暗示我們不許聲張。前門派出所的警察把崇文區警察叫到一邊,耳語了幾句,他們會意地一笑,繼續關押我們。對此我們絕食抗議。看守所的警察指使社會上的刑事罪犯狠毒地打我們,強行給我們灌食,食物裏摻進了藥物。大法學員完全失去了人的基本權利。我們只是強身健體,我們只是堅持自己信仰的真理,有甚麼錯?!就如此慘無人道的對待這些善良的人們?懇請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民,國際人權正義機構,幫助我們儘早制止被大赦國際評為「人權惡棍」的江澤民和他手下的流氓惡棍們的犯罪行為。

以上事實,可親自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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