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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西根州眾議院決議105號(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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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6月23日】眾議員吉拉根、務德沃、考伯、斯高勒、翰森、海爾、丹尼斯、米德、瓦基諾、邁克卡尼克、利普西、斯德沃爾特、澤侖克、托馬斯、阿達米尼、克拉克、瑞威特、沃特斯、斯戈摩瑟爾、克拉爾克、利池布朗、伯文、紐曼、克尤帕翠克、派斯卡、詹姆尼克、瑞森、維特摩爾、巴山姆、斯維道斯基、伯嘎達斯、哈德曼、萊蒙斯、傑林尼克、詹森、摩菲、艾哈爾特和卓爾萊特提議

茲決議,強烈要求美國國務卿加緊努力以敦促中華人民共和國停止對其公民的人權侵犯,特別是停止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鎮壓

鑑於,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結合了煉功、打坐和基於真、善、忍原理的個人信仰的功法。數百萬法輪功修煉者努力獲得內心的平靜、身體的健康和更好地處理生活中壓力和衝突的能力;並且

鑑於,在過去的幾年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直採用強硬和野蠻行動鎮壓法輪功修煉者。報導顯示,數萬人被施以酷刑和送入勞教所,而且那些信奉法輪功的人們的個人財產被搗毀或沒收。政府所採用的這些挑釁行動表明他們在有系統地消滅法輪功及其修煉者;並且

鑑於,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顯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己的憲法,也公然侵犯了聯合國和世界上大多數政府承認的基本人權標準;並且

鑑於,密西根修煉法輪功的公民和那些理解這個功法原則的人們無法明白中國當局的反應。事實上,珍惜人權的人們希望加強努力來敦促中華人民共和國停止鎮壓;因此,眾議院現在通過決議如下:

我們決定,強烈要求國務院加緊努力以敦促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並保護其公民的人權,停止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鎮壓;並且

決定將這一議案的拷貝送交美國國務卿,美國參議院主席,美國眾議院議長,和密西根國會代表團。

眾議院2001年6月19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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