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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訪港前夕香港拒英籍法輪功弟子入境並暴力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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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5月8日】我於2001年五月六日,持英國護照,到達香港。入境理由是旅遊探親訪友。但香港入境事務處以"安全原因"為由拒絕我入境。

我以前曾到過香港,入境時無任何困難,而且我上次入港期間沒有做任何違反香港法律的事情,在英國也從來未做過任何暴力之事,也無任何犯罪記錄。香港方面不給我任何解釋,而我向入境處官員索取書面解釋為甚麼不允許我入境的全面原因,也被拒絕了。

因為他們拒絕我的入境要求的理由不充份,而且在處理我的案件時,有意拖延時間長達五個多小時,才允許我與香港的朋友聯絡。這樣造成了我想要找一名律師的要求,在時間上成為不可能。而且,在未經我允許的情況下,香港入境處官員以"檢查物品"為由,拿走我錄下的談話錄音磁帶,其內容涉及我被拒入境時與入境處工作人員的對話。顯然,香港方面在執行此行動計劃時,竭力避免向外界曝光,也不允許香港傳媒和國際傳媒採訪。

我告訴香港方面,如果他們不能把我的私人財產按原樣歸還於我的話,我不會上飛機,拒絕離境。因此,港方五名入境處執行人員,用強迫的方式粗暴地把我推到登機的入口處。

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我悟到僅僅不配合他們還是不夠的,還應該利用這個機會向其他的人講清真象、洪法。因此,在被看管期間,我向看守我的兩位女官員洪法。當得知她們從沒有聽說過法輪功後,我在紙上寫下了"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在宇宙裏的唯一標準,同時向她們解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我們煉功人都要為別人著想不自私,勸別人做好人,遵從真善忍的原則。在入境大廳中,當他們強行推搡我時,有許多旅客不明白是怎麼回事,我就大聲地說:"他們拒絕我入境只是因為我是煉法輪功的,法輪功是宇宙的正法,我們提倡真善忍,法輪功在香港是合法的,你們為甚麼不讓法輪功學員入境?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一定會受到懲罰的。"

我還要把我在香港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告訴更多的人,告訴更多的英國人,使他們都認清江澤民犯罪集團的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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