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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黑嘴子勞教所二大隊迫害大法弟子採用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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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5月5日】用電棍強迫寫」決裂書」是二大隊慣用的手段。獄卒對「二進宮」的鄭光明(化名)用電棍電了一宿,獄卒見鄭不決裂就把他扔小號裏十幾天,用手銬銬雙手,出來時身上有一股臭味,還掛牌子,鄭把牌子撕了,獄卒就又用電棍電他。

掛牌子是二大隊對不決裂的大法弟子的精神摧殘術。牌子上寫的是大法弟子最不願意看到、聽到的話,或寫到床頭上來摧殘。派邪悟的猶大每天輪番做所謂轉化工作,白天強迫大法弟子參加16~17個小時的強行勞動,晚上還得聽邪悟者的謊言。不許大法弟子睡覺是常有的事。

王永修(化名)、穆清(化名)、鄭光明(化名)、孫麗(化名)都是受過電棍刑的。現在這些人都在監獄。

吉林省樺甸市大法弟子柳樹正(化名)在樺甸市公安局被方慶賀等用笤帚打臉,把笤帚打飛了,把她的下巴都打傷了,不能說話、不能吃東西,把眼睛打得烏眼青,腫得高高的。這就是吉林省樺甸市「人民警察」的所作所為。

(樺甸市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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