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我們這裏都有證實大法的傳單、標語出現,邪惡之徒明跟暗盯都無線索,幾乎瘋狂的失去理智。四月二十五日早上,把我們全鄉煉法輪功的「重點人物」統統抓到鄉政府關起來。我也在其中。
有師在、有法在,維護大法沒有為私為己的因素,也就沒有了怕心。因此當時自己一點都不感到畏懼,並當面指出他們這種無憑無據亂抓人是違法的,還撕掉掛在關押我的房間內的邪惡標語。他們接著又放誣蔑大法的錄像,我就乘機向鄉鎮的頭頭們講真相,揭露邪惡,並明確告訴他們:「我去年寫的保證是在高壓下寫的,是不情願的。我要堅定修煉法輪大法。」當時就印證了師父講的「惡人沒有那些邪惡的因素的操縱就沒有精神支柱了。」(《導航》〈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講法〉)他們沒有像過去那麼色厲內荏了。當我進一步告訴他們善惡必報的因果關係時他們更是都保持了沉默。正如師父說的:「揭露邪惡的同時是清除民眾頭腦中被邪惡的造謠與假相的毒害,是在挽救人。」(《精進要旨(二))〈致詞〉)
這時他們以我干擾看錄像沒達到「效果」為由,又把我關到另一間屋子,當然裏面的黑標語又被我清理了。他們就認為我是第二次「犯法」,當天上午就送我到派出所留置。鎮派出所只有一間留置室,裏面有個男的。他們本想把我銬起來,偏偏手銬又用光了。公安就問我,「和那個男的關一起行不行?」因為他們抓我時我就意識到「決不認可邪惡迫害」,這時也就沒有聽任擺布的消極觀念,而是說,「本著你們的良心辦!」話一出口情況就變了,一男一女兩公安領我到另一辦公室。剛一會兒,我丈夫也聞訊趕來了。這當然不是偶然的。丈夫是常人,一來就大聲斥責他們隨便無故抓人的違法行為。邪惡之徒本來就是見不得人的,怕曝光的,只能搪塞一陣勸走了事。這時我又抓住機會向兩個公安洪法。一會兒,女公安藉機溜了,過了一會兒,男公安也走了。我也就堂堂正正的走出了派出所。
在回家的路上,聯想起師父〈警言〉經文中講的「如果你們人人都能從內心認識到法,那才是威力無邊的法的體現──強大的佛法在人間的再現!」(《精進要旨》)我的認識又有了昇華。
回家後,丈夫和婆婆都說,他們還想找派出所質問警察執法犯法的事。並要他們對我今後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負責。
由此我想到,如果我們樹立了堅不可摧的正念,家人就會首先覺醒,對邪惡勢力的鏟除是不是就更快更徹底呢?當然前提是,我們自己要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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