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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使我放棄了輕生的念頭

——一個常人在收容所的經歷和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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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19日】 我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高中畢業後來廣州打工,因證件不齊,被抓到廣州沙河收容所(地址:廣州水蔭橫路41號),我想把二十多天被收容期間的所見所聞告訴世人。

我於2000年8月初被送到收容所,在那裏吃飯時要蹲下,管教拿著電棍四處吆喝,見到稍有不順眼的地方,立即追打被收容人員。第二天,我因沒有及時蹲下,值班的女所長即刻拿著電棍來打我,我說:"不能打人,打人是違法的!"那女所長說:"打你又怎樣?有本事你去告,這兒就是我說了算!" 我一邊推開電棍,一邊後退。所長又召集了另外兩名女管教,拿著電棍來打我,我被打昏在地上。醒來後,手被反銬著,被人扶起後,見到女所長又拿著一瓶防暴用的辣椒水來噴我。當時我氣急了,說了一句:" 還有沒有王法, 再這樣做你別後悔。" 所長向我逼近,我用力撞向玻璃窗,玻璃全碎了,我倒在地上。後來我被送到了二樓的精神病室。這裏沒水、沒電、也沒廁所。我已經有三天沒吃飯了,我頭痛、發燒,哭了一天,也沒人理我。

兩天後,我被送到301房間,裏面關著的全是法輪功的學員,共有九名。當時我臉部受了傷,頭也腫了。她們悉心照料我,替我打水,勸我吃飯,給我用她們僅有的毯子。以前我聽說過法輪功,但不清楚。她們被囚禁這裏已一個多月,每天兩餐,全是剩飯加幾根鹹菜,但她們天天有說有笑,還開導我好好生活下去,一定要堂堂正正做人。當時我明白了甚麼是真正的好人,甚麼是真正的壞人,我放棄了輕生的念頭。後來我了解到這裏的管教經常用電棒或拳腳毆打人。六月份,有位女學員被送到這裏,12天沒吃飯,因堅持練功、學法,管教把她吊在鐵窗上毒打,搶、撕她的書, 她用身體撲在大法書上, 管教對她用電棍打,用辣椒水噴 ……

後來, 我了解到,法輪功的學員是由公安部門成立的專案組負責的。七月底到八月初陸陸續續被送來了三十多名女學員。她們向專案組的人反映了在收容所被毆打、用辣椒水噴的情況後,收容所管教有所收斂。一次,專案組來人要找幾名學員談話,管教將所有學員叫到一樓。 當時,學員要求向負責人反映情況,說她們有文化、有工作,不應被收容。

而收容所的女隊長卻藉此誣陷法輪功學員想逃跑,並召集收容所的管教及專案組公安人員, 手拿高壓電棒,衝向學員,連拖帶打,有的揪學員的頭髮,有的電擊學員的太陽穴、脖子、頭部、臉部等處,甚至持續電擊幾分鐘,火星直冒,電擊時的劈啪聲都能聽到,學員的頭髮掉了一地,十幾名學員被打倒在地。其中有位管教電到自己,大叫一聲,電棒被甩到幾米外。 此時,另有幾名女管教向學員臉上噴辣椒水。目睹此情景,收容所大樓裏的被收容人員有的在哭叫,有的喊住手,整個場面一片混亂,慘不忍睹 …… 之後, 有三名女學員被揪著頭髮拖到二樓,分別被關到三間無水、無電、無廁所的精神病室小房間,期間不准上廁所,( 註﹕按收容所規定,關在精神病室的期限不得超過48小時)。為此,所有學員都一直在絕食,並一致向收容所領導要求放那三名學員出來,被告知說專案組的人不批准,她們沒有權力做。 之後,學員多次誠懇地給收容所領導寫信,說明情況,要求釋放仍被關在精神病室的學員。但均沒有得到任何回覆。十幾天過後,她們寫了最後一封信,信中陳述了她們對法輪功的認識及各自學法後身心受益的情況,講述了無辜遭管教電擊、毆打的真實情況,並強烈要求釋放被關在精神病室的學員等等。管教說所裏領導不願看,沒有任何答覆。

八月初,又送來了5名法輪功學員,還有一個不足10個月的男嬰孩。他們是因到北京上訪被遣送回來的,身上帶的兩千多元現金全部被警察拿走了,小嬰孩斷奶了,收容所沒收了奶粉及其他所有食物,想以此來威脅他的外婆和母親說出姓名,這時小嬰孩因缺乏食物,環境惡劣,一直發高燒,全身長滿了痱子,收容所的管教置之不理。半個多月後,母親和嬰孩被強行分開,外婆帶著嬰孩被關到一間臨時關押房,裏面滿是蒼蠅、蚊子、老鼠。他們晚上睡在冰涼的水泥地板上。收容所想以此折磨來逼她們說出姓名。此情景讓在場的人們的淚流滿面, 真沒想到管教會用如此毫無人道的手段來對待一個嗷嗷待哺的嬰孩。

在那5人中,另有一名年紀稍大的學員,絕食23天後,被偷偷抬走。後來才知她被送到了精神病醫院。至今生死不明。

在八月份中旬期間,收容所強行給三位絕食的學員灌食,她們的嘴全給撬爛了,門牙被撬爛了,口腔全潰爛了。

陸陸續續,不斷有法輪功學員被送進來,有些被囚禁在這裏快到兩個月的學員, 因家屬或單位不斷來找人,沙河收容所只好將這些學員轉移到外地的收容所,然後讓家人去保釋。一般的保釋費在三百元至六百元,然而,對法輪功的學員則漫天要價,其中有個學員被迫交了一千六百元才被保釋出來。在沙河收容所裏我差點被逼瘋了,也險些喪失性命。

天氣越來越冷,都快十二月份了,而被長期關在收容所的法輪功學員還(以下內容不能辨認)……

(2001年4月18日收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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