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證實法

——有師在、有法在,甚麼關我們都能闖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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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3月7日】2000年12月23日,我被非法關押到江西省贛州市第一看守所。與我同日被關押在同一監室的還有兩名大法弟子,她們是深夜被公安強行從旅店綁架到看守所的。其中大法弟子阿心(註﹕參見1月初網上《阿心的故事》)到看守所時只穿一條襯褲,而且一路上光著腳。後來知道是六、七個便衣把她們從三樓的客房強行抬到警車上,而且非法扣壓了(沒開扣壓單)兩名大法弟子隨身攜帶的所有衣物,包括兩萬餘元人民幣。公安人員行為之野蠻與匪徒無異。

當日,我們就開始絕水絕食。到第七天管教開始給我們灌食。他們指使犯人把我們銬到椅子上強行灌食。阿心的一顆牙被撬掉了,我的嘴也被弄破,鮮血直流,他們不顧這一切,直到灌進為止。過程中,我們一直向管教和給我們灌食的犯人洪法。我們意識到這本身就是在證實法。隨後幾天我們相繼開始進食。之後,一位大法弟子被調到其他號裏,只剩我和阿心在一個號裏。我們就每天堅持學法煉功,背《洪吟》,《論語》及一些經文,並向號裏其他犯人洪法、講清真象,她們很認真地聽,很認真地思考,她們對大法弟子的所作所為表示理解和敬佩,對國家如此殘酷地鎮壓大法與大法弟子表示不解和憤慨,而且對國家製造謠言誣蔑大法表示非常失望,這樣的國家領導人讓百姓敢怒不敢言,強權下的所謂穩定根本就不得人心。

春節前幾天,總有上級部門來看守所檢查工作,管教要求所有在押人員向它們喊:「領導好!」。我和阿心這時便大喊「法輪大法好!」 、「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法輪大法清白!」,我們悟到這就是很好的洪法與證實法。

因我們每天早中晚堅持煉功,春節前幾天也被多個管教看到,於是臘月26(1月20日)他們給我們戴上手銬腳鐐,而且手腳銬在一起,只能坐在板上,不能直立行走。但我們很快把手銬拿下,只剩腳鐐,繼續煉功。到1月26日,他們又給我們換了新手銬,很難拿下,我被雙手反銬在背後,不能吃飯,生活不能自理。阿心也被調到另一個號子裏。管教和犯人都認為換了最小號的手銬後很難解開了。但當天深夜,我奇蹟般地又把手銬取下了。後得知阿心也很快把手銬取下了,這就是大法的威力!

我們繼續堅持煉功。這時同號的犯人都勸我不要煉了,回家再煉,偷著煉,別讓管教看到,免受皮肉之苦。但我認識到,作為一個修煉人,就應該堂堂正正,大法弟子在哪裏都要發出純正的光芒來!之後幾天,管教一看到我煉功,就罵人,大叫,進行干擾。到1月30日,管教看到我在煉功,又要戴銬子。戴前問我還煉不煉了,我說煉!於是把我銬到椅子上(據說這椅子是對多次觸犯監規者才用的刑具,而且從未對女犯用過)。在看守所後院的空地上,我雙腳戴著很重的腳鐐,被固定在椅子上,一隻手被銬在椅子上面的扶手上,另隻手被銬在椅子下面的扶手上,這樣因手臂長度不夠,身體不能直立,只能斜靠在椅子上,而且手越銬越緊,很快銬在下面的手就腫了。而我始終在背大法,一個管教就抓住我的頭髮,往我嘴裏灌沙子,塞髒抹布,但我照背,後來他們就不管了。一整天不許上廁所,外牢的犯人都看不下去了,它們也多次請求管教下銬子,讓我上廁所,但管教置之不理,而且說:「就這樣坐在椅子上解決。」犯人們都說:簡直太沒人道了,上廁所是人的基本權利呀!就這樣銬了一天。春節前後的十幾天裏贛州一直陰雨連綿,很冷,唯獨這天出了太陽。一整天我都向看守我的外牢犯人洪法,如果沒有這樣特殊的場合,他們根本就沒有機會了解真相。這也是我這一天的真正意義。

也就是在我身體最痛苦的時候,一個外牢犯人說:「你的師父真了不起,有你們這麼堅定的弟子!」一句話讓我覺得:無論我們在哪裏,身處甚麼樣的困境,師父就在我們身邊,看護著我們,點悟著我們,鼓勵著我們,我也就倍增了面對魔難的信心與勇氣,那只被銬在椅子下面的手一點也感覺不到疼痛,雖然表面上看起來這隻手已經腫得很厲害,體積是正常手的2~3倍。到了晚上5點多鐘的時候,他們連同椅子和我一起抬回監室,其他在押人員一見我被披頭散髮地銬在椅子上,而且一隻手被銬得已是黑紫色,她們都流淚了,她們向管教求情,說不要再銬了,但是管教根本不理睬,我也做好了戴銬子過夜的準備,而且一天沒吃沒喝,也做好了再次絕食的準備。

到了晚上7點多鐘,管教忽然走進監室,不由分說把手銬、腳鐐一併拿下,匆匆就走了,當天夜裏,我又起來煉功,管教發現後,就打開監控器製造噪音,干擾其他在押人員,使她們無法入睡,第二天早上(農曆正月初八,1月31日),管教再一次問我:「還煉不煉了?」,我回答:「煉!」,他們就給我調了號子,把我和阿心又調到了一個號子裏,這個號子的其他犯人都被調走,只留我們兩個人,見了面我才知道,正月初七,阿心也同我一樣承受了磨難,看守所的教導員在初七早晨衝入監室,對阿心大打出手,用拳頭猛擊阿心臉部、頭部,而且把阿心拖到外面,打倒在地,用腳狠踩住阿心的頸部,使阿心面部緊貼地面,無法呼吸,並強迫犯人給阿心戴手銬、腳鐐,過程中,阿心始終堅持背大法,教導員氣急敗壞,他們抓住已戴在阿心腳上的腳鐐左右揮動,將阿心在地上拖來拖去,在押的一位老阿姨也被撞倒在地,老阿姨後來哭訴:從來沒有看到公安這樣打人,只有在電影裏壞人打好人才這樣!

之後,阿心很快又把手銬拿下來,(管教都覺得不可思議),並且堅持煉功。就這樣我們兩人終於在看守所裏開創了煉功環境,我們每天煉功,管教仍然能看到,開始他們是大喊大叫,罵幾句,扔東西,吐痰等,後來就不再干涉了。再後來,阿心的腳鐐也被拿下來了,(阿心已經連續戴了18天腳鐐),我們終於可以在看守所堂堂正正地煉功了。

通過這兩個多月的看守所生活和這一系列證實法護法的經歷,我們兩人都認識到:我們來到看守所,不是消極承受和等待,不是過常人生活,而是要在這個特殊的環境正法,向世人講清真象,是個人修煉的同時,發揮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有大法弟子在、就有大法在,我們和大法已經溶在一起,所以在哪裏都要煉功學法,管教說:「你們要煉回家煉,在看守所不准煉功,這是看守所的規定。」其實這是變異人類的觀念,是魔性的表現,我們要正的就是這些因素,同時在此過程中,我們自身也暴露出怕心,有時也用人的一面來認識面對的魔難,不能從法上認識法。

剛進看守所的幾天,思想中總有一種消極情緒,總覺得進了看守所,做不了洪法、講清真象的事情,消極等待正法進程的推快、等待著外面的弟子儘快提高、儘快走出來證實法,總覺得自己做不了甚麼,因為存在著這種消極情緒,思想不在法上,所以很多身邊發生的事情沒有用本性的一面來認識,完全用了人的一面理解,也忽視了學法的重要性。後來通過和其他弟子的交流,我們都認識到:大法弟子無論在哪裏做了甚麼事情,都與個人的修煉有關,在這個特殊的艱難環境中,更應該多學法。於是我們就把自己能記住的大法背寫下來,大家共同回憶大法,然後每天堅持學法(還把《洪吟》讀給其他在押人員聽),這樣保證了學法,意識到了這裏的每一天都是在修煉,而不是在過常人生活。

我們每次走出監室,(提審、戴銬子、下銬子),只要一有機會,我們就大聲背大法,讓看守所裏的其他大法弟子及所有在押人員、包括管教都能聽到大法,這樣,我們每次走出來的時候,其他監室的犯人都站在窗口向我們喊:「法輪功」、「法輪大法」,我們就對他(她)們說:「法輪大法好!」「廣播宣傳的都是假的,你們不要相信(看守所每天早晨播中央新聞)」。通過我們的講清真象,同監室的其他在押人員也都聽出了廣播宣傳中的許多破綻,她們也不相信所謂的除夕「自焚事件」,她們說:「這種謠言真是害人,我們接觸了煉功人,我們知道你們是好人,不會做那樣的事情,以前真的不了解法輪功。」

我們在看守所的日子裏,已經有幾十人聽到我們洪法,她們都能從正面了解到大法,並且給予大法與大法弟子理解和支持,由於我們能背下來的大法經文有限,而且看守所生活有些艱苦(公安非法扣壓了我們身上所有的錢),我和阿心就經常在一起交流一起學法、互相找差距、互相鼓勵,我們曾經因為煉功而被調開,管教認為把我們分開就能阻止我們煉功,隨後的幾天我一煉功就有管教看到,他們不是大叫、罵人就是扔東西,其他犯人也都勸我不要煉了、或者是偷著煉,這時我真的動了偷著煉的念頭,想迴避魔難,這時一個犯人在提審回來時,忽然對我說:阿心仍在堅持煉功。一句話打消了我不正確的想法,大法弟子在哪裏都應該堂堂正正,多一個大法弟子堅持煉功,就多一份正的力量,邪惡就會消弱,如果所有的在押弟子都能放下一切執著走出來證實大法,最後的這場魔難就不會這樣邪惡。

在這個特殊的環境中,也暴露出了我平時很難發現的執著心,由於有一段時間條件很艱苦,吃不飽飯,生活用品不夠用,看守所剛剛進來的犯人都沒有生活用品和食品,在我們物品相對充足的時候,我們都能慷慨的給予,而在我們也很緊張的時候,就捨不得了,暴露出了私心、想起了釋迦佛的弟子對要飯碗的執著,也想起了師父在經文《圓融》中寫道:「捨盡方為無漏之更高法理」,因為自己有私心,所以總覺得周圍的常人自私,當我們把自己的這顆心扭轉過來之後,周圍的環境也就變了,困難也就不存在了,就這樣一關一關、一步一步我們過了兩個多月。

現在回頭看看走過的路,我們承受的魔難只是短暫的一瞬,心性一提高,也就過來了,而且每一次魔難都不會長久,師父也不會給弟子安排過不去的關,想過就能過,而且我們真實感覺到師父時刻在看護著我們,有師在、有法在,甚麼關我們都能闖過去,在哪裏我們都會做好,真正發揮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

(根據大法弟子傳出的原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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