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安門證實大法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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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3月16日】 2001年2月27日,對我來說是難忘的日子。這一天我來到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大法正名,向世人展示真理,來兌現我久遠的誓約。

我在天安門廣場打出「真、善、忍」橫幅,高聲喊著「還師父清白!」早已等待多時的便衣勢如惡狼撲食一般撲了過來,搶走橫幅,並兇狠地打我,要強拉我上車。我當時想:我是來證實大法的,我沒有罪,絕不能讓邪惡帶走。我就雙手攔住車門。這時有四、五個便衣用力打我、拉我、推我。我正念在心,四、五個粗壯的便衣很久才把我拖上車。上車後,我拉開車窗喊「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我想儘量多喊,多喊一聲,窒息邪惡。惡警便衣們喪心病狂地打我。

到天安門派出所,把我拉到一個房間裏,四、五個警察用警棍沒頭沒臉地打我:一棍、一棍……我的頭上起滿了大包,眼睛也打得直冒金星。我告誡他們說:「你們這樣打修煉人會下地獄的」,飽含了我對他們生命的慈悲和對他們邪惡行為的憤怒!然而一個便衣說:「我就是下地獄的。」他們一邊打一邊口出污言穢語「你們怎麼不做三陪?非要學法輪功?」他們有多邪惡呀。這就是江澤民此時正鼓吹的「中國人權最好時期」。難怪江氏被西方媒體稱作「戲子」!

被打了一個小時後,我沒有向邪惡低頭,此時我腦袋起滿了大包,眼睛也成了「熊貓眼」。但是我無怨無恨。他們又把我拉到豐台看守所。到豐台看守所,他們強制我照像、按手印。我堅決不配合,因我做的是最正的事。看到邪惡的表演,我才更深刻地理解到「神的憤怒」的內涵。

師父說:「如果一個修煉者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惡一定是害怕的;如果所有的學員都能做到,邪惡就會自滅。」(師父經文《去掉最後的執著》)我以絕食抗議邪惡的暴行。3月2日,全號的人都要我吃飯。我堅定絕食,他們就要強行灌食。到了晚上我就堂堂正正的煉功,向犯人洪法。

3月3日,我絕食的第4天,我被帶到醫務室,他們檢查我的心律是30次/分。然後給我強行輸液後,馬上送我上火車,我知道,他們怕我死在那兒,耽誤了他們的「前程」,停發工資。上車前警察還說:「別說你的傷是警察打的」。他們多麼無恥呀!然而我要照師父的話:「目前它們迫害學員與大法,所有採用的行為都是極其邪惡的、見不得人的、怕曝光的。一定要將它們的邪惡叫世人知道」(師父經文《理性》)暴露邪惡,窒息邪惡,救度世人。

大法弟子:楊寧(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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