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李洪志師父在《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中關於自殺的論述:
問:那第三個問題就是書裏邊(指"轉法輪")說到殺生問題。殺生是一種很大的罪業,一個人他自殺算不算罪呢?
答:算罪。現在這個人類社會不好了,甚麼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出現了。講甚麼安樂死,打針讓那人死。大家知道,為甚麼打針讓他死?覺得他痛苦。可是我們卻覺得,他痛苦在消業呢,他來世轉生,一身輕,沒有業力,他會有很大幸福等著他。他痛苦中正在消業的時候,他當然不好過了,你讓他不消業殺死他,那不是殺人嗎?他帶著業力走了,來世他都要還業的。那你說哪個是對的?自殺了還有一個罪。因為人的生命是有安排的,你破壞神的整體全局的順序,通過你做的對社會盡的義務,人與人之間有這樣的關係連帶著。死了,那麼整個這個順序是不是打亂神的安排?你給他打亂了他不放過你呀,所以自殺是有罪的。
上面的話中已經講得很明白了。事關重大,我們修煉人都明白,按著李洪志師父所說的法理去修煉才稱得起大法弟子,不聽李洪志師父的話,不按照師父講的去做的就不是法輪大法的弟子。
江澤民的喉舌們把自殺舉動強加於法輪大法頭上,說甚麼這是"為了圓滿"。其實法輪大法中的圓滿其真實含義是甚麼呢?法輪大法修煉的最大特點之一,就是向內找。只要是大法弟子,他就會自覺地向內尋找自己的不足,那麼不管他的層次如何,他都會看到自身的負面的東西,在他原有的基礎上分清自身的真假、善惡和是非。把那些假的、惡的暴露出來,去掉它!從而逐步的、逐層的淨化自己,逐步的、逐層的提高自己。在道德上,在行為上,在心性的各方面不斷的提高自己,這就是人的昇華,也就是人的修煉。這是一件既十分簡單又十分艱難的事。但是,只要你堅持不懈地做下去,能夠堅持到底地立足在不同層次面上向內找,你就會在身心兩方面發生巨大的變化。心靈純淨了,身體也就純潔了;心理正常了,生理也就順暢了。從而在不知不覺之中提高上來,直至回歸到你先天物質所決定的你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這個過程就是我們法輪大法學員所說的"返本歸真"的過程。而回歸到先天所決定的最高境界的這個結果,就是大法學員所說的一般意義上的"圓滿"。
這個"圓滿"是去除了一切為己、為私、為名、為利、為情的執著之心以後的昇華。法輪大法的修煉決不是你磕幾個頭就保祐你;決不是你說幾句好話、喊幾句漂亮的口號就可以得到身心的淨化;也不是單純的多幹點兒活兒、多吃點兒苦就能得到提高;更不是用刀砍自己、用毒藥毒自己、用火燒自己、殘害自己就會得到圓滿,而是要你去除一切為己、為私、為名、為利、為情的執著之心,真真實實的去除一切為己、為私、為名、為利、為情的執著之心!一個真正走向圓滿的修煉者,是連"圓滿"的這一念都不會執著的,其思想中的每一念都是為了別人好,其境界與政府媒體所誣陷的為了圓滿而自焚相去何止十萬八千里。
天安門廣場上用汽油自焚的人,為甚麼成為江澤民之流以為的救命稻草?因為江氏在一年多來對法輪功的鎮壓中已經窮途末路了,它的謊言正在一個個被揭穿、識破。為了給自己的鎮壓尋找新的藉口,只好先自導自演一出醜劇,再開動造謠機器栽贓陷害,繼續欺矇群眾。
法輪大法能夠使一切不正的和不夠正的東西暴露出來。因此,這些不正的和不夠正的東西用盡人世間一切邪惡的手段對待大法及其弟子,造謠誣蔑、栽贓陷害,無所不用其極。
江澤民之流錯殺了多少人,迫害了多少人?逼迫著多少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製造了多少冤假錯案,包庇縱容了多少腐敗者?人們撫今追昔,是心中有數的。這出醜劇絕對演不下去。
(大法弟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