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1年1月29日上午約10點左右到北京的前門,被一武警攔住盤問,要求我出示身份證,我說沒帶,他就和另一武警強行將我往警車那兒拖,有群眾圍觀,我大聲說:我在大街上走,清清白白的,他們就要抓我,大夥給評評理,這兩人一聽慌了,架起我就走,到警車那兒一年青警察要我罵大法,我說法輪大法是正法,那惡警便對我百般辱罵,並威脅要打我,隨後把我關進了天安門派出所的鐵籠子裏。裏面已關了十多位大法弟子。我靠著鐵柵欄開始背師父的經文,突然只覺被人抓住頭髮把頭往鐵柵欄上猛撞,耳邊污言穢語不絕。陸續又進來許多功友,其中還有一位雙目失明的女功友。大家開始集體背誦師父的經文。看守的年青惡警叫一女功友過去,被拒絕,他便往功友身上吐唾沫,後又抓住另一個女功友的衣服,下流地進行侮辱,其他惡警則在旁邊看著、笑著。功友們齊聲喊「窒息邪惡、鏟除邪惡」,惡警便開始往鐵籠子裏潑水。
約晚上6點左右,又把我們全部裝上警車。上車後,我便打開了車窗大聲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其他功友也一同喊起來,旁邊的功友遞給我一個橫幅,我把橫幅在窗外打開,功友們繼續齊聲喊著,心裏只有一個念頭:讓更多的人能看見真相,讓更多的人能聽見真理。結果警車成了大法的流動宣傳車。
到了北京市順義看守所門口,便把功友們分到各派出所。約8點左右我被帶到順義的北石槽鎮派出所,姓劉的惡警便開始對我審訊,為讓我說出姓名、地址,百般哄騙,謊言被我戳穿後,便開始辱罵師父,我義正辭嚴地制止他,他不再罵了,把我的外套和毛衣脫了,讓我抱著樹把雙手緊緊銬著,把衣袖往上拉露出胳膊,另一矮胖的惡警將衣服壓在我脖子下,這樣我的頭只能向後仰著,一會兒脖子就痙攣了。不能認同邪惡的迫害,我努力用嘴將衣服一點點挪開,他們又想脫我的鞋子,被我拒絕沒有得逞,就開始往我的背上塞雪,把汽車開過來開足冷氣對著我吹……
他們把我解開時全身已失去知覺,拖進房間他們又馬上把我的手放在滾燙的暖氣管上燙,接著一個姓劉的副所長開始審並說我是到這來的第35個,除了一個例外,其他沒有一個不是說了才走的,你不說我們有的是辦法。為了找線索判斷我是哪裏的,把我的衣服鞋襪一件一件扒下來仔細查看,一無所獲,就只准我穿著秋衣秋褲,雙手和右腳銬在暖氣管上,金雞獨立然後猛拉左腿,整個人就懸空吊著,手像被拉斷了,很快全身麻木,至今我雙手兩側沒有知覺。過了一陣,他把我拉起來,又把頭往牆上撞。問我說不說,我搖了搖頭,對他說:你別再做壞事了。他卻惡毒地說:是你逼的。又開始反覆折騰幾次後,說我要給你加加碼,拿根電警棍對著我大腿根、肚臍、脖子等處一陣亂戳,嘴裏說著:我不怕你告,驗不出傷來(傷筋不傷骨)。一直電得我小便失禁,經血猛往下流(我正在月經期間),小便夾著經血流了一地,這時他們才暫時停止了邪惡地暴行,讓我把衣服弄幹穿上,這時已是第二天早上6點過。然後用了三副手銬把我銬在暖氣管上,不准睡覺。
上班後,一個姓鄭的戴眼鏡的惡警開始審到中午,其他人都休息了,他找來三根柳樹枝,一根粗的,一根細的,一根端頭有個雞蛋大小的疙瘩,然後把我銬在暖氣管上,拉上窗簾,關上門,輪換著用三根柳枝抽打我的雙腿,特別是小腿,嘴裏叫著不說我就打得你爬都爬不動,他還用筷子勒住我的嘴不准我喊,柳枝打斷了仍然瘋狂地打著,直到我昏了過去,抓住我的手在暖氣管上燙,把我弄醒後,姓鄭的副所長來審,直到5點過他們吃晚飯,又要我抱著樹站在雪地裏銬著,吃完飯,姓鄭的惡警又來問我說不說,被我拒絕了,他又開始用腳猛踢我的小腿,另一名惡警在旁邊一邊剔著牙一邊幸災樂禍地看著,我大聲喊著引來許多人圍觀,姓鄭的惡警這才停住,轉身進了房間,不知哪個惡警說了句:還執迷不悟,今天晚上讓你看看法輪功在天安門自焚。過了不知多久,他們把我拖進房間強行看所謂的「天安門自焚」事件,接著北石槽派出所正所長劉惡警親自審,威脅要扒光衣服銬在外面,我拒絕了,並告訴他我在例假期間,他說:別說了,你不說就別想離開這裏。姓石的惡警威脅過了這48小時,我們只需去辦一個手續就可以把你帶回來接著審。他們又把我銬到外面的樹上凍著(北京晚上氣溫約是零下8、9度),過了一陣子姓鄭的惡警提著有個疙瘩的柳條出來又開始行惡,直打得我小便失禁……後來他們把我作為重慶的送到順義縣看守所,在這裏我才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腿:像炭一樣黑。至今雙腿腫脹淤傷清晰可見,不時痙攣,行走困難。
後有知情人告訴我,我所遭遇的這一切算是幸運的,大連一女功友在順義板橋(音)派出所被扒光衣服,銬在樹上凍,惡警們還往她身上潑水,最後這些邪惡之徒還把師父的像放在她的胸口上。
這次我所見到的北京警察,要麼穿便裝,穿警服的一律不佩戴警號。──怕被曝光。
來接我的重慶市江北區觀音橋街道辦事處綜合辦姓黃的惡徒,藉口我不聽話對我進行毆打,並公開叫囂我把你打死還不就打死了。後來它們知道我是成都的,通知成都來接人,成都青羊正街派出所警察劉川、曾建民及一實習的女警來接,這時(從元月29日開始)我已經絕食絕水7天,身體非常虛弱,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他們把我送進醫院,後經醫生證明需回家調養,它們仍向家屬勒索8仟元,並要家屬保證監督,隨叫隨到,外出請假,才准將人接走。這時已是2月6日晚上。其後惡警還到家屬的單位騷擾,現在我已是有家難回,流離失所。
(大陸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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