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在星期天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說,北京第一中級法院對這六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判決,其中包括四名著名學府清華大學的研究生。
人權組織引述家屬和清華大學一名學員的話說,這六人被分別判處三到十二年的刑期,罪名是「利用XX破壞法律實施」。
消息說無法找到法院的人對此事發表評論。
人權組織沒有說這六名被監禁的人是否被指控為集體行動,但提到他們中包括清華大學科學家劉文宇和姚悅夫婦。這六人是在一月和四月之間被捕的。
人權組織說,從事微電子學研究的姚被判了12年,其從事熱能研究的丈夫劉被判3年。
消息說其他9名因參加法輪功活動而被逮捕的清華大學學生和教師尚未被審判。
32名清華大學在海外的學術人士發出了一封公開信,信中呼籲清華大學校友中國總理朱鎔基和副主席胡錦濤停止「鎮壓和迫害法輪功」。
消息說中國國家媒體在最近幾週加強了反法輪功宣傳,並不斷突出報導官方所謂的一宗法輪功學員殺人事件。
法輪功團體在美國的信息中心否認這一指控,並指出法輪功的法理禁止殺生和自殺。
法輪功團體說有超過1600名學員在警察關押中或在拘留中心被虐待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