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法中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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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1月20日】隨著正法進程的推進,大法對弟子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每一位大法弟子都應該利用一切形式向世人講清真相,揭露邪惡,維護大法,救度世人,在正法中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中說:「過去我們無論做任何事情,大家都在想:我要怎麼樣學好法,我怎麼樣為大法做工作,我怎麼樣能夠提高,我怎麼樣能夠做得更好;總感覺是在學大法,而不是身在大法當中的一員。經過了這一年以後,我發現大家完全變了,你們沒有了原來的那種想法。無論為大法做甚麼,無論你在幹甚麼,你們都把自己擺到大法當中,沒有原來的那種我想要為大法幹點甚麼、我想要如何提高。無論你們做甚麼,都沒有去想自己是在為大法做甚麼、應該怎麼樣去為大法做、我怎麼樣能夠為這個法做好,都把自己擺在大法當中,你就像大法中的一個粒子一樣,無論幹甚麼自己就應該那樣做。雖然你沒有明確的這樣的意識,或你沒有明確的語言表白,其實你們的行動已經是這樣,這就是我看到的大家經過這一年以後發生的最大的變化。也就是說,你們已經完全在法中了。」

從第一次堪培拉的請願、新西蘭的護法,到紐約的大遊行,日內瓦萬國廣場的煉功請願,以及國內各種洪法、講真相活動等等,無不體現出大法弟子跳出以往個人修煉框框,溶入正法洪流的偉大,慈悲。在這過程中,自己也清除了許多隱藏的執著心及變異的觀念。師父說:「你們不改變常人那千百年來骨子裏形成的人的理,你們就退不掉人的表面這層殼,就無法圓滿。」(《警言》)。有些變異的東西如果意識不到或不能識別,就會被它們所帶動,就會被邪魔利用來干擾破壞。

所有的大法工作是正法全局的需要,每一件正法工作在正法全局中都起著那一份獨到的作用。有段時間悉尼地區的學員之間抱怨較多,認為這個沒做好,那個又不行,沒有真正向內找,沒有把看到對方的如何反過來看自己,看看自己有甚麼執著心在裏面。師父說:「我們還在修煉中,還有最後的常人之心。在問題出現時,一定要先檢查自己對錯與否。如果發現是干擾與破壞,在處理具體問題時對表面的人要儘量平和與慈善,因為邪惡利用人時往往人本身是不清楚的(雖然被利用的人往往是思想不好的人或出現不好思想的人)。對於另外空間的邪惡的干擾,一定要嚴肅的用正念鏟除。」(《正法與修煉》)。師父一再教導我們有矛盾要向內找自己。我們在做正法工作時,需要互相協調、配合好,用正念鏟除邪惡、不給它有滋生的環境,使自己在正法修煉的道路上走得更加穩健清醒。

徵集簽名、SOS緊急救援等等一系列講真相的活動,表面上是我們在利用常人的形式做大法的事,實際上是師父慈悲,給我們機會,讓我們直接參與正法、清除邪惡、救度世人。在洪法活動多,時間緊的情況下,有時自己會陷在常人做事的心態裏,成了常人在做大法的事,而不是修煉了。

師父說:「給別人甚麼東西都不如給人法好。」(《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父母都想把最好的留給孩子。我們讓孩子從小就聽師父講法的錄音,到他會說話時就教他背《洪吟》。因為我們都上班,就充份利用空餘時間教他。其實在教他時,自己也在加深對法的理解。到2歲多他已經能背下大部份《洪吟》了。平時我們經常同他講師父的法理,讓他明白用「真、善、忍」來辨別甚麼是好與壞。

孩子也給我們提供許多修煉機會。是把他作為普通常人還是煉功人來看待,最初自己也沒有擺正這個關係,而站在人的情、人的理上去看待問題。在兩年多的正法修煉中,洪法護法活動很多,開始時總覺如果有人帶他就好了,後來想到,如果在正法時期有這樣的機緣而把他錯過了,日後對他來說是個很大的損失,所以只要有條件,我們就帶上他。去年底,我們帶著他到澳門、台灣、泰國、香港等地,連續一個多月在外面洪法,講清真相,揭露邪惡,救度世人。其實孩子也在幫大人修,有時自己守不住心性,動了氣,他會嚴肅對我說不要這樣,這是魔性。作為正法時期的修煉者,自己的每一念、一言、一行都應該是正信、正念、正行,對孩子也會起到好的影響。

以上僅是個人一點體會,不當之處請大家指正。

(發表於2001年10月亞太地區法輪大法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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