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法和講清真象中的點滴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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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1月19日】師父講「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理性》)。我想做為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甚麼已經沒有甚麼可悟的了,只要去做就行了,但是在做的過程中,就是修的過程了。下面我交流一下在具體做的過程中的體會:

破除舊觀念

記得一年前每晚出去洪法、講真象,因為英文不行,我老是在後面。雖然有時也想說,但多說幾句就不行了,也就形成了一個觀念,讓他們英文好的講。自從我有心參加去農村洪法,過關機會也就來了。當然剛開始我們只是參加當地農展會,放信息桌,發資料及功法示範。直到今年初我們在各地同修的幫助下進行了環澳洪法、講真象,特別是在美國參加法會後,我們意識到向政府、媒體講真象的重要性,可當時我們三個人英文水平都有限,那就做不了了。通過學法,冷靜下來想一下,我英文是不行,可對方也不是英文老師在考我英文,只要用心去講,用詞簡單一點,或不太確切也沒有關係。排除干擾後,第一次是市長就很成功。當我把大法及中國發生的事情告訴她後,她立刻就簽名支持,並說前兩天她還夢見神,神對她說會保護她。今天看到我們介紹真、善、忍大法,她說這也許就是神安排來保護她的。因為現在社會風氣低下,正是需要真、善、忍的時候。當她聽說我們捐給圖書館的書還沒有上架時,她立刻給了我一張名片,讓我去找圖書館經理,讓她馬上上架,因為她要藉這本書。正是「放下執著輕舟快」(《心自明》)。

我們環澳一圈,見到24個市長或市政府官員,大多都立刻簽名支持法輪功。我們向地方媒體進行洪法、講真象,許多地方的媒體都要求照相。由於地方報有文章介紹大法,許多人來電要求學功。有一個地方電台看到報上介紹大法,就來電要求採訪,但因為我們已經離開那裏兩天了,最後只能電話採訪。我覺得我們真是出來的太晚了,有多少人在等待著我們去告訴他們真象啊!

去除做事的執著

由於越來越多的市長或市政府官員的簽名支持,我自己做事的心冒了出來。每天數一數簽名表,碰到市長沒簽名,就用常人的想法在說話技術上找原因。後來市長約不到只能約秘書,一直到有一次,記得我們約了在3:30與市長見面,但我們2:45就到了那個小鎮,因為我執著於把這件事做好,就執著不先去見,當地一定要我們先見市長,因為那個市與中國正在談姐妹城市,所以市政府很重視,市長特意約了一位市政府官員一起與我們談,所以我更加執著。又是擔心資料,又是反覆想怎麼去講。同修旁邊提醒我也不顧。最後當我去見市長時,關門不小心手指給門夾住,夾得手指甲全成紫色,痛得我滿頭大汗。幸虧那個市長開會,晚了半個小時才出來見我,否則我那十指連心痛,也許會影響到我講清真象。多謝師父的慈悲安排。當我冷靜下來想一下發生的一連串事,我才明白,我們不是為了做事而做事。我與同行的功友都有一個體會,我們雖然環澳走了一圈,在常人角度來看,我們做了一件好事,但從修煉角度來看,如果我沒有向內找,不去除自己的執著心,那就像常人在做事,談不上修煉。

正念面對邪惡

今年初,因為我媽媽病危,我要回中國探親。由於我在99年底回中國時無辜被抓離境,這次我通過我們選區的議員幫我申請簽證,但當我去領事館拿簽證時,因為我穿著「法輪大法,真善忍」的T恤,他們拒絕給我。領館工作人員惡狠狠地叫我出去,他說法輪功都在外面。我說我是來拿簽證的,外面怎麼拿?他讓我回家等電話,我說如果你的母親病危,中國領事館不給簽證,你會怎麼想,你們還有人性嗎?我轉身對著後面排隊的人講:就是因我是煉法輪功的,我媽媽病危都不給簽證,大家評一評這個理。領事馬上出來讓我到另一間房談,他說這是中國領土,不能穿這個衣服,我說穿甚麼衣服是我的自由,其實他也知道他是沒理由不給簽證的,就找藉口要我的機票。我第二天又穿著有大法字樣的T恤去了。給他機票後,他說再一次警告不能穿這種衣服。他說他代表中國政府。我說就算他代表中國政府也沒權力限制別人穿甚麼衣服,再說中國政府也要符合中國法律。中國法律哪一條說不能穿有「真善忍」的衣服。他又藉口今天來不及明天來拿簽證故意刁難。我第三天還是穿著有大法字樣的T恤去了,那個領事說他警告過我我還是穿這衣服,說我這是有意挑釁,我說這是他認為的,在我來看穿衣是人的最基本權利。最後他只能把簽證給我了。我想這次是對我的考驗,當我要想回國探親,我還能否堅定正念。

講清真象中的正信與正念

在講清真象中會碰到很多不同的人,帶著不同的觀念,從不同的角度基點上看法輪功。我在堪培拉大使館門前這幾個月裏,我的體會是自己一定要多學法,要明白自己在幹甚麼,才能「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去掉最後的執著》),用不同的方式針對不同的觀念,比如常見的有幾種情況:

第一種人是持反對態度的人。當遇到對方無理挑釁時,我是否動心,能否繼續正面講真象。記得有一次,一幫中國旅遊者來到大使館門前拍照,我去給他們發真象資料,有一個人上來就講「我不喜歡,我不要資料」。要以前碰到這種人,我就不理他了,但通過學法我知道這是修煉的機會。我就笑著問他為甚麼不喜歡法輪功啊?你認為「真、善、忍」不好嗎?他理都不理我去拍照了。我馬上默念口訣,發正念,消除他背後的邪惡。他拍完照回車上的時候,轉過臉大聲對我說「給我一張看看到底寫的甚麼?」我馬上給他一份真象報紙,我想那些生命都是被另外空間的邪惡生命控制,所以才那麼不理智,當我們把他背後的邪惡因素消除後,那就看他自己清醒不清醒了。我是大法弟子知道他不理智的真正原因,當然也就不會介意他的態度。

第二種人態度冷漠,不拿資料也不說話。那是修我善心的好機會,能否去主動講真象,能否儘量讓他知道他們也在其中,去除他們對中國江澤民政府的懼怕,鼓勵他們了解真象。本來我遇到這種人,我認為我反正給他了,你不要我也沒辦法,這是你自己的選擇。後來通過學法,我發現這是我善心還不夠,師父說:「你們在修煉過程中修得自己越來越善,善到想問題都在為別人著想,修成一個無私的生命。」(《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那麼我有沒有哪?他們在中國被江澤民政府洗腦,滿腦子都是不好和變異的觀念,他們已經不知道拿一張報紙是每一個人的最基本權利。中國江澤民集團的高壓手段,使中國人連做人的一些基本權利都不敢要了,甚至在外國都害怕。當我從法中知道自己的不足,就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了。見到他們不敢拿資料,我就告訴他們這裏是澳洲自由世界。全世界40多個國家都是合法修煉法輪功,只有中國不能學「真、善、忍」大法,這裏有警察,大使館的人不敢對法輪功學員怎麼樣。在中國你們只知道中國江澤民政府一面消息,法輪功學員的聲音聽不到,現在有機會出國,正好了解一下真實情況。記得有一個導遊很贊同我的講法。他主動問我,能不能講廣東話,我說不會,他就幫我說,讓大家去拿真象資料。

第三種是問一些問題的人。我覺得遇到這類人是考驗自己正念的好機會,而且也是考驗自己怎麼樣用常人的理去解釋一切問題。比如,他說法輪功為甚麼沒有忍?以前我總是給他一份和平歷程讓他自己去看,現在我不是那樣做。我除了講我們為甚麼去信訪辦的真象,還要讓他知道只管自己不幫別人是自私。舉個常人的例子,如果看到小偷偷東西,沒有人站起來說話,那也許下一個被偷的就是你。一些所謂的愛國者認為法輪功學員揭露邪惡是丟了中國人的臉,其實這也是一種變異觀念,就像小偷偷東西,沒說小偷不好,卻說被偷者不小心,那是幫小偷在說話,無意中做了幫兇還不知道。

第四種情況是真假支持者。對於這一類人,都是誠懇感謝!為他高興。以真心對人,不去想,破除自己在常人中的看人觀念。我以前認為自己看人很準的,慢慢地就形成了一種常人的觀念,那麼在講清真象中這種心就成為障礙。我如果去抓騙子,還不如去當警察,當然也不走極端,去有意受騙,但不去懷疑每個人,這樣對己對人都好,把心放下,善意待人,師父說:「這個善的力量是相當的大,只是常人社會的人往往告訴別人好事的時候也帶著自己的觀念,甚至於有怕自己受損失,維護自己的那個心理。有許許多多方面的東西摻在裏面,所以講出的話,聽起來就不是味了,就不純了,往往還帶有情緒。如果你真的發自善心,沒有任何個人的觀念摻在裏面,你講出的話真的會感動人。(《《法輪佛法》(在新加坡法會上講法)》)」

我總的體會是,做為一個大法弟子在盡自己的責任的時候,時時刻刻都在經受對大法正信的考驗,同時也在親身體悟著大法的法理,正如師父在經文《博大》中講的:「而他博大精深的內涵只有修煉的人在不同的真修層次中才能體悟和展現出來,才能真正看到法是甚麼。」我才能明白多一點師父的慈悲,讓我們有機會助師正法,我要更加珍惜師父給予的每一天時間,去做作為一個大法粒子應該做的。

(2001年10月澳大利亞亞太地區法會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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