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私心 溶於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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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0月26日】師尊要求我們要「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圍繞去私心,我談談我的經歷。

作為一個人來講,最放不下的是名、利、情;然而道德敗壞後今天的中國人,對於利益的執著似乎明顯強於名和情。真是唯利是圖,滿腦袋是錢與發財夢。得法之前,我亦如此。得法後我知道應該去掉對物質與錢財的貪慾,也在生活中主動地修去它。平時出門經常碰到街頭要錢的「乞丐」(其實真正的乞丐少,專職要錢為業的居多)。過去見到他們我都無動於衷,即使給點錢也是少得可憐。那時心態是「我的錢無緣無故為甚麼給你?捨不得。」修煉後,我開始放下錢財的執著心,比較樂意施捨,不再心疼錢了。可後來我變得特願意施捨,甚至每次外出都盼著能碰到幾個要錢的「乞丐」,而且給錢後心裏總隱約地美滋滋的,而且錢越給越多。時間一長,我覺得這美滋滋的心態不對勁。我為甚麼會盼著施捨呢?施捨後為甚麼會高興呢?這是慈悲心嗎?

仔細體會後,我發現了此事背後隱藏的私心在為自己打算。我施捨並不完全出於他們可憐(有些老人風裏雨裏看著是可憐),而是我知道這是「善行」,將會有「善得」能積德。一方面沒明白甚麼是修煉者的善,另一方面是出於積德之私心而有所為的。殊不知「不失不得,得就得失」,乞丐要錢也得以德做補償的。而有時甚至是潛意識中有要以錢換德的思想──他要錢、我重德。給錢要以德做補償,我又做了個「好人」。自己不但沒為其生命的永遠著想,反而要有意拿別人的德。狹隘化了的積德之骯髒私心使然。

認識到後,我就儘量去掉這顆心,儘量少做這種有為之事。但有時自己不施捨,心裏卻清楚地知道自己是放不下錢財之心,因為口袋裏沒有零錢。所以有時自問:一兩元錢能捨,10元、50元為何不肯捨了呢?是能捨得下了嗎?(當然能捨得下,也不必真的去施捨)

去除了有圖而施捨的私心後,在錢財的執著上,我處於徘徊之間。我在此事上體會到了師父《無漏》中講的:「捨是不執著於常人之心的體現,如果說真能坦然而捨、心不動者,其實已在那一層了。可是修煉就是為了提高,你已經能捨此執著了,那麼為甚麼不把怕執著本身也捨掉呢?捨它個無漏其不是更高的捨嗎?不過修煉者或常人連根本的捨都做不到,也談及此理,那是為執著心不放而找藉口亂法而已。」當自己放不下錢財之心不願施捨而又以「不是我放不下錢財、我不能讓他損德」為藉口時,我知道這是「連根本的捨都做不到,…那是為執著心不放而找藉口亂法而已。」當自己明白了得與失的關係和人生苦樂根源以及甚麼是修煉者的善,看著他可憐地以要錢為業,利用人的善心不勞而獲,而自己又施捨於他時,我就揣摩自己是不是「怕執著」呢?圍繞有圖而施捨要以錢換德本身,我後來認識到:強盜搶劫是當面豪奪,施而圖德是「陰謀巧取」,巧取豪奪就如同「偷氣和採氣」中講的行為一樣不對。

怕失德也是私心。由於自己知道「德」對於修煉人的重要,所以在日常生活與交往中自己很不願意得到甚麼,大多情況下願意吃點虧甚至有意吃點虧,就怕佔便宜而失德。比如親朋之點過節互贈禮品。互贈禮品本是正常的,但自己由於把德看得太重,使得人際交往很尷尬累人。自己得了東西,一定要回贈,而且價值最低也得相當,而且很快去回贈,現開花,現時結果兒,這使得彼此心裏不好意思,關係有些生硬。和父母之間交往,有時也有此心。這顆怕失德之私心,使自己把握不好「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狀態修煉」的原則,使人際交往累心勞神。

在教育孩子問題上也有怕失德之私心。自己過去經常發脾氣打孩子,後來磨煉著去忍不再打孩子了。有時看著孩子淘得過分,心裏氣得夠嗆也不打他了;說他不聽就算了,(三、四歲的孩子)愛怎麼樣怎麼樣吧,反正我不能再老打了。後來學法中我知道自己是該改變一下教育方法了。同時我也想:我不打孩子是真的自己忍得好嗎?其實是怕失去對自己來說「寶貴的德」。這顆私心,沒能為孩子著想,影響了正常教育孩子。

另外,有一次我和同事合寫了兩篇文章,領到一小筆稿酬,當時自己覺得兩篇文章中只有一篇是自己主寫的,另一篇完全是搭便車,自己卻也拿稿酬,覺得這錢不該拿。他非給我,推托不出去。當時正趕上單位有同事家中有困難,大家搞捐助,自己就又添上點錢捐了出去。當時自己心想:「這是不該得的錢財,送給別人吧,讓別人去得吧,反正我不能留存。」這種想轉嫁給別人的「善舉」卻也隱藏著自己當時頑固的怕失德之心。

這一切私心扭曲了自己的言行,玷污了聖潔的大法,使自己不能完全符合大法的要求。個人修煉中如此,對待大法的工作,以及護法正法中也能體察出不同的私心。

7.20以後我也去過北京,也做過一些護法講真相的事。我當時走出來,除為了大法外,還有私心──我得放下生死,否則圓滿不了,不能放過圓滿的機會。這種在大法中,處處為「我」而著想其實還是私心,沒能放下自我,不是大法粒子的狀態表現。圍繞私心問題,師尊《在瑞士法會上講法》中(107頁)講:「其實你們還不知道,這個私貫穿很高層次。過去的修煉人說:「我在幹甚麼」,「我要幹甚麼」,「我想得到甚麼」,「我在修煉」,「我要成佛」,「我想要達到甚麼」,其實都沒有離開那個私。而我要你們能夠做到的是真正純正的,無私的,真正的正法正覺的圓滿,才能達到永遠不滅。所以我告訴你們,做任何事情你們首先要考慮別人。」

隨著修煉的延伸,師尊講的法使我逐漸認識到護法講真相中的種種私心:求圓滿之心、樹威德之心、怕被落下之心、攀比之心等等。常人看重的東西我們都知道要放下,然而對修煉人來說重要的東西看得太重是不是也是執著呢?當然,現在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心性與大法粒子之間的差距很大。但我認識到了這些修煉人過去不易察覺而師尊卻已講明的執著私心,也有了一些《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中講的大法粒子狀態的一點感覺。師尊講「過去我們無論做任何事情,大家都在想:我要怎麼樣學好法,我怎麼樣為大法做工作,我怎麼樣能夠提高,我怎麼樣能夠做得更好;總感覺是在學大法,而不是身在大法當中的一員。經過了這一年以後,我發現大家完全變了,你們沒有了原來的那種想法。無論為大法做甚麼,無論你在幹甚麼,你們都把自己擺到大法當中,沒有原來的那種我想要為大法幹點甚麼、我想要如何提高。無論你們做甚麼,都沒有去想自己是在為大法做甚麼、應該怎麼樣去為大法做、我怎麼樣能夠為這個法做好,都把自己擺在大法當中,你就像大法中的一個粒子一樣,無論幹甚麼自己就應該那樣做。雖然你沒有明確的這樣的意識,或你沒有明確的語言表白,其實你們的行動已經是這樣,這就是我看到的大家經過這一年以後發生的最大的變化。也就是說,你們已經完全在法中了。」

九月份,我被抓進洗腦班,此事牽動了許多同修的心。幾天後我沒被帶向邪悟,在師尊的慈悲加持下得以走脫。知情同修無不受到鼓舞,因為此事增強了我們戰勝邪惡的信心。我在洗腦班中做得並不出色,平時也修得平常,然而師尊的慈悲使我於此事中沒走彎路。微不足道的我,微不足道的本份之事,卻有這樣大的正的反應,我心情難以平靜。我感覺我多麼的渺小,我個人的榮辱得失在大法整體進程中已是多麼的渺小無所謂;然而渺小的我卻也能在正法進程中起一點小螺釘的微薄之力,我又感到十分的欣慰。我不再是只屬於自己個人的我,我是法中的一個小粒子;而自己的言行在法中對於正法的得失在我心目中顯得那樣莊嚴神聖重要。看到有些昔日同修被帶向邪悟後四處散布邪悟,影響著世人對大法的認識,我愈發感到自己作為法中一粒子走正修煉路的重要:走正自己的路呀,不是為了自己個人,而是為了我們的大法、為了來得法的眾生!走彎路留下污點對於個人來說是一大損失,然而我們想到過法在人心目中的榮辱得失嗎?師尊在《大法堅不可摧》中講「……一些學員在被迫害的痛苦中承受不住,幹了作為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也絕對不能幹的事。這是對大法的侮辱。」

師尊的法使我認識到:凡事只要心思總在自身得失上打轉轉,就是自私,比如個人圓滿與威德和榮辱等;不能站在大法與正法的基點上看待一切就不是大法弟子和正法弟子應有的正的狀態。走正修煉的路,「無私無我,溶於法中」。望同修指正。

另外,邪惡採用洗腦的形式迫害學員十分猖狂,望同修能正念清除利用此方式迫害法的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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