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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河北清河縣公安局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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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月6日】 1999年農曆12月29日,我和愛人還有另外四名大法弟子上北京天安門護法證實法,1月2日被清河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張安昌、劉保安把我押回清河縣看守所。

因我和功友煉功,被姓朱的所長和姓梁的政委發現,叫我們停,我們不聽他們的,繼續煉,他們把我和功友分別送入大號(5號)。姓朱的叫號長教訓我,(他們在鐵門外看著)。號內死囚犯(大約15人)打了一個多小時,專撿致命的地方打,兇狠至極,臉上、眼部都打出了淤血。幾個人按著從炕上跳起來跺我的腿。姓朱的還多次打女弟子(聽別的弟子講),楊功友就被打的半個月不能走路。拘押我的45天中每天強制勞動19小時做火柴盒,所長和號長串通索要錢財。政保科姓張的和姓劉的警察多次提審我,提審時帶手銬,打耳光是平常。張還惡毒地罵:「煉法輪功打死白打,挖坑埋沒事」,還誹謗師父,罵得不像樣,每人罰款15000元(每天還要20元),包括我愛人在內,十多名大法弟子被罰款。張還從我身上索走1990元,出獄後要過幾次都不給。

2000年公曆7月份(約7月15日)我和另三個弟子,騎摩托去臨西縣河西鎮黃莊村大法弟子家取經文,被河西鎮公安扣壓,後轉到清河鎮看守所(它們怕我們上北京)。拘押了約60多天,在獄中被每天強制勞動十幾個小時。

提審中張安昌問我怎麼和外縣聯繫上的,我不說,它見室內沒人,打我耳光不記其數,打累了才罷手離去。出獄時每人被一次性罰款2000元,每天還要交20元,我被關押了60多天,合1200多元。摩托車交了3000元才叫騎走。

農曆11月18日半夜,劉保安領公安人員扒房進入我家,把我愛人強行帶走,非法拘押在看守所。並在室內亂翻亂查,現我家只有三個孩子,警察們經常到我家騷擾孩子。

另外,我縣看守所現還非法拘押約20多名因上訪護法的大法弟子,聽說河北省工作小組在我縣蹲點。羅幹發傳真給縣裏施壓,前幾天我縣為防止大法弟子上訪和發真相資料,各路口、街道都是公安,警車亂竄,如臨大敵,還要審判獄中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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