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首挺胸 含笑忍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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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6月27日】 我是一個修煉法輪大法多年的老學員,我看到大法仍被烏雲遮天,就想盡我一份力量去證實大法,大法仍在受難也意味著我們還沒修好,為了讓大法展現在人間,於是我就在4月25日走進了天安門,那天的景象也真是不同以往。也許是天意吧,當我把法輪大法的橫幅向世人展開時,感覺自己頂天立地,橫幅在廣場上飄揚了20多分鐘,於是我就喜悅地完成了願望。

三天後我就被押回了老家看守所,在遇到的心性考驗中,有些小故事想講給大家,有一天中午讓犯人去遊街,其中有我,說是被提審,當我走出門口時,眼前的景象把我嚇一跳,滿院子都是被警察按在地上進行五花大綁的犯人,胸前還掛著一個白色的牌子,上面寫著姓名和罪名,我也被如此。當時我發出的是正念,心想:怕甚麼,不管遇到甚麼事情都對提高心性有好處,這使我想起了當年的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今天我能為法付出是我的榮幸。

遊街時,我在想,法輪功沒有罪,我不能像罪人那樣的表現,我看到犯人都一個個的低著頭。而我是走出來證實大法的,於是我就仰起頭,挺起胸,露著笑容面對群眾,面對攝影的警察,意思是告訴他法輪功沒有罪。

過後我聽到看守所的犯人和警察都在議論我的神態,有部份警察和我探討起法輪功,大法在我身上的體現使他們都感到敬佩。在我們女監室裏的犯人,她們行為很不好,有個別管教指責她們說:你們跟煉法輪功的(某某)學一學。

大法沒有罪,警察押我去看守所時,我說:我不去看守所,大法沒有罪,是中央的錯誤決定,才使我們去上訪。警察說:我們在執行命令。我心裏想:對我們修煉來講,那就對了,這種環境才是修煉。警察看我不認罪,就說:你可以請律師。我說:通知我家人,我要請律師。最後家裏人找來的律師是我家的親戚,他站在常人角度上說是挽救我,幫助警方來勸我。他對我說:你向他們寫保證不練了,然後我保你不判刑。我說:這不可能。談話五、六分鐘過去了,他發現自己的目的達不到,最後說句:是否需要我再來。我說:不需要。他感到很沒面子地走了出去,旁聽的警察對我的態度感到很驚訝,我知道這是大法的力量。

還有一次親情的考驗,我的父親見我,說我母親由原來的精神病於此更加嚴重。我聽了心裏感到一痛,又一想:得法已在先。只要能為法付出,勞教我也認了。我對父親說:我的所做沒有錯,你回去給母親看病就是了。最後的結果是,我被判三年勞教沒有批,被關押一個月後無條件釋放了。

就是這樣,將大法再次展現在人間,了卻了我的願望。

大陸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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