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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在第56屆聯大人權大會上的第三項發言

——2000年4月11日人權會議第56次會議第12項:針對婦女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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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4月15日】

主席先生:

我代表國際公民聯合會( Association of World Citizens) 在此表達我們對在中國近幾個月來發生的對法輪功女學員的(不公正)對待的深深遺憾。我們主要想強調3個要點。

首先,針對法輪功女學員的暴力具有廣泛性和系統性。它不侷限於某個省,而是全國範圍內的,它所反映的是一個蓄意的政策,而不是某一個警察或監獄的濫用職權。

你們應該已經注意到了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女學員所採取的行動。有眾多的迫害事例,包括不給食物和水,用冰水澆,可怕的毆打(有6個死於酷刑),罰款和沒收財物,其中包括剝奪工作和房子。

其二,暴力並不侷限於監獄的環境內,還變相地發生在勞教所,精神病院,和派出所。

許多修煉者被送進了勞教所,有些因為公布了最近在中國正發生的事情而受到了嚴厲的懲罰,有些被公開判了重刑,還有一些被送進了精神病醫院受到了專業化的折磨,更有一些已經失蹤。這些迫害基本上是不分性別的,同時發生在法輪功男性和女性學員身上。

婦女所承受的懲罰由於那些有性別傾向的殘暴和羞辱而變的尤為嚴重。有多種形式的性騷擾(包括將受害者脫光衣服後進行毆打和羞辱),把修煉者在她們的經期雙手銬起使她們無法換衛生巾和衣服,強迫流產,甚至鼓勵男犯人強姦這些婦女。在另一些事例中,還出現了國家雇佣的保安人員強姦修煉者的事情。許多婦女在監獄中試圖背誦法輪功的文章時,她們被用髒內衣,抹布,和其它的東西堵上嘴,並用膠布封上。

在我們口頭陳述的附錄中,我們列舉了四個例子。有文獻記錄的還有更多的事例。

第三,在研究這些例子的時候,一個驚人之處是所有這些婦女都是以善來回報這有組織的暴力。這正是符合了法輪功的基本準則。而這一切即使在中國最黑暗最不人道的監獄中也一再放射出它的光芒。真-善-忍的準則被人認為是生命的基本特性,是法輪功自我修煉的指導。

(人權)委員會在針對婦女的暴力問題上的努力主要有兩個任務。其一是廣義上的,由於在男女之間建立正確的關係是一個世界範圍的任務,必需採用不同的形式。其二是針對某個國家的情況,而具體依據其社會經濟和政治背景。我們必須和每個國家政府和社會合作來消除這一暴力。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來說,首先應該撤銷對法輪功的取締,因為取締的決定正是為這種針對婦女的暴力敞開了大門。

附錄:

1. 朱航,大連理工大學的女教授,於1999年8月30日在公園煉功時被逮捕。她被施以一種專用於中國的最惡毒罪犯的叫做「地牢」的刑具。這種刑具將犯人固定於一種極痛苦的姿勢,使其無法進行基本的行動,如走路,進食,睡覺,上廁所等。因為朱女士不願麻煩其他被捕的修煉者,而且因為沒有足夠的食物,她決定開始絕食。過了7天7夜,監獄當局對她進行強行灌食,使她的嘴嚴重受傷,並使她失去知覺。當她受刑後的照片在海外被報導後,她被控以「洩露國家機密罪」被送往精神病院。目前連她的家人也不知她的下落。朱女士很清楚絕食將面臨的風險,而且只要放棄修煉就可以避免所有這些(迫害)。但是,她犧牲她自己的健康幸福來維護她所知的真正的好功法。

2. 丁延,女,31歲,在試圖向北京政府和平請願時被捕。被捕後,她和十幾個修煉者被一隻手從肩部繞過,另一隻手從背後上來這樣銬住。北京警察踩著她的背拉她的手銬,把她前後左右地晃來晃去。由於劇烈的疼痛,她幾乎停止呼吸。警察還告訴她,她所經受的皮膚局部壞死可能導致手的永久殘廢。丁女士無怨無恨地默默承受了這一切。當折磨她三小時後,警察鬆開她的手銬時,她注意到有淚光在警察的眼中閃動。她的忍受感動了他們,打動了他們的心。她告訴他們:「謝謝你們。我不相信我所做的會不足以打動了你們的心。你們怎麼能這樣對待這麼多好人?我將用我的生命告訴你們法輪大法是偉大的!無論如何你們要記住這點。你們一定要保持住你們的善心不丟失。」

3. 張春清,女,58歲,大連人。1999年9月2日因為和她的孫女一起在公園煉法輪功被捕。在關押期間,她又要煉功,隨即被嚴重毆打。她的臉部兩側被又大又硬的繩子反覆地抽打。她在被打的過程中不停地遭到言語上的侮辱,「你這個髒東西,不要臉... 我要看到底誰更硬,你還是共產黨!」 張女士還很長時間被戴上了名為「地牢」的可怕的刑具。

4. 女學員勇敢地把她們惡劣的監獄環境當作向其它長期被關押的犯人介紹法輪功的機會。被關押的封莉莉教授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封女士,一位中國出生的美國永久居民,回國探親時在中國深圳被扣留。在被關在監獄期間,她被迫每天工作14個小時製作向美國出口的梳子和運動鞋。

除此之外,還被迫穿很少的衣服睡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封女士利用她在監獄的機會向同獄的犯人講述了甚麼是好壞和重德的道理。她為能夠回答同獄的人所提出的許多關於法輪功的問題而感到高興,他們中有許多人是妓女和吸毒者。他們被封女士的故事和事蹟深深的打動和受到鼓勵,所起的效果比政府的反法輪功的宣傳活動好得多。到了封女士被監禁的最後一天,第13天,許多同獄都表示希望將來能夠修煉法輪功。監獄裏犯人之間打人罵人的現象明顯減少了,就連三個非常橫行霸道的犯人也宣布以後要採用法輪功「真、善、忍」的道理來管理大家。

一位封女士的同獄,一個19歲因賣淫被關的女孩,講述了她的故事,在牢房裏的犯人們都靜靜地聽,不少人被感動得落淚。她向封女士發誓說:「教授,將來出獄以後我再也不出賣自己的身體了。下回再走進監獄,那就是為了法輪功。」一位同獄甚至幫她計劃怎樣在出獄後去北京並告訴政府法輪功是如何拯救了她。另一位同獄,在她被釋放的時候,懇求警察說:「能不能再讓我在這裏多呆幾天,我想要多學一學法輪功。」當封女士第一次遇見這位女人的時候,她還在談論她怎樣用硫酸找她鄰居報仇的事情。然而現在的她卻告訴封女士,她現在學了法輪功了,以後再也不去做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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