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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農村婦女近來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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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4月1日】 〔簡介〕鞏乾菊,女,50歲,北京懷柔縣北房鎮鄭家莊村人。沒學大法前一個字不識,通過三個月的努力,就能夠奇蹟般地通讀《轉法輪》了。沒學大法前體弱多病,性情很差,學大法後身體健康了,道德提高了,可是,……

我近來的經歷

我是於97年開始學習法輪大法的。我原來體弱多病,尤其是左側胯部麻木,從小就是氣管炎,最討厭的病是一咳嗽就尿褲子。我是個農村婦女,沒有一點文化,但打麻將、抽煙、罵人卻行,跟丈夫是水火不容,見到婆婆就罵,家裏三天兩頭打架,沒有一日安寧的時候。通過兩年多來的修煉,使我身體健康,道德昇華,做一個真正的好人。

我聽說天津大法弟子被抓挨打後,便於4月25日到中南海向國家領導人反映情況,從此至今我家沒有了安寧。公安幹警天天到我家來,村幹部也看著我,不准我出去,不准我接觸別人,不准別人到我家。說是上級下的指示。這給我的心靈以沉重的壓力。但我從未怨恨過他們。

7月21日,公安開始抓人了。我不懂甚麼是上訪,就是要反映情況。我隻身去北京,但沒到北京就被抓回來了,把我拉到派出所,公安人員叫我在42℃的太陽下曬著,三天不讓吃飯,也不讓我買飯吃。他們輪流審我,逼我跟法輪功斷絕關係,逼我寫保證書。到24小時後讓我回去,沒多長時間又強行傳喚我,來回折騰我。我兒子是部隊優秀戰士,他們說我再煉就把我兒子開除弄回來。他們還說:你簽了字,在家煉沒人管。回到家,大隊幹部也逼我寫保證,我實在沒有別的辦法,只好違心地寫了保證書。

此後,公安人員還是不斷地到我家來。10月下旬,我無奈只得再次進京找國家領導人反映情況,我想我是修煉的人,能承受得了。後來,公安人員把我抓進北京監獄,後又轉到我縣監獄,說我「擾亂社會秩序」,拘留了半個月。

第一次釋放後,我找到了中央信訪局並反映了我學煉法輪功後受益的情況,法律賦予了公民上訪的權利,但公安人員說不准我們為法輪功上訪,還說我擾亂社會秩序,再次拘留了我半個月。

第二次釋放我不到一天,夜裏又把我從被窩裏拉到監獄。我問警察:「我睡覺有罪嗎?」警察說:「不管你有沒有罪。」在監獄裏,他們叫我卷門簾,每天還要交4元的飯費,對於家境不寬裕的我默默地承受了這犯人都不用交的飯費。

釋放我三天後,十二月中、下旬的一天,我家裏又來了一幫警察,無任何手續地進屋就抄東西,連我的筆記本都沒放過。把我們煉功人都帶到派出所,練正步走,做俯臥撐,我們做不好就不做。他們就讓我們在背陰地方凍著罰站,有的弟子在這數九季節把腳都凍壞了,一站就是一天,還要罵我們,打我們,踢我們,連續站了九天,有的弟子晚上都不讓回家睡覺。我想:這真是有家不能回啊!

我不想上訪,我家沒錢也交不起飯費,但他們逼得我只能去上訪。我到了北京,警察又抓我,我說我不想上訪,他們說不上訪也跟我們走。就這樣,第四次把我送進了監獄。第四次釋放我時差五天就到春節了,我跟丈夫說:我哪都不去了,在家好好過日子。

正月初五,兩個警察闖進我家,進門就說:「你有罪。」我善意地說:「你們坐那喝水。」我說我犯了甚麼罪。他們說你煉法輪功就有罪,並開始亂翻。讓我跟他們走一趟,我不去,我沒有罪。他們硬是把我從床上拉下來,把我的衣服都撕壞了,結果還是把我帶走了。到那後,審我春節是不是我帶頭去的北京,問我去沒去北京。我說我沒去。他們看著我,又想拘留我。我一看勢頭不對就跑,他們把我拉倒在馬路上。他們沒辦法,只好把我放回了家。回去後,愛人承受不了了,打我罵我。無奈我只能走,到哪裏去呢?我在外面逗留了一宿,又回去了。

兩天後,四、五個公安人員闖進我家,要帶我走。我沒有罪,不去。他們說到大隊跟我說點事,卻把我帶到了看守所,把我銬在床頭上半宿後,又送到監號。第二天審我時給我戴背銬,銬得很緊。我說銬子夾住我的肉了。警察惡狠狠地說:「夾死你。」我的肉都被夾破了。我對他們說我沒有罪,審判員說給你湊材料呢。他們逼我說出上北京誰是頭,要我承認是組織者。我站了一上午也不承認。回到監號,同修們看銬子銬得很緊,又不能吃飯,大家都不吃飯。後來就把銬子拿掉了。管教說我是頭,把我調到23號,號裏有兩位68歲的老弟子沒有鋪的蓋的,我很冷,但看到她們就哭了。管教問我幹啥呢?我說我冷,我們沒有違反監規,為甚麼不讓家人送被褥,監規上寫著不准污辱,不准體罰,不准打罵,你們不能這樣體罰我們。他們把我拉出去,到門衛那兒叫人左右開弓打我,叫許多犯人看著,把我打倒在地上,拽我頭髮在地上掄圈兒,我暈過去。等我醒來,警察踢我,踩我的臉,向我臉上吐痰,罵我們的師父,當時我想起師父講過的韓信受辱於胯下,我這算甚麼呢?我心裏挺平衡的,沒有怨恨他們。然後給我戴上了手銬、腳鐐送我到小號呆了2天,叫一個犯人看著我,不讓我上床睡覺,叫我站著。過幾天,把我送回原號,叫我滾手印,我說我是從家裏抓來的沒罪,不滾手印。管教就叫犯人兩小時一崗,輪流看著我,不讓我睡覺,上下折騰了七天。

第五次拘留到期了,回到家,丈夫向我說明了我走後發生的一些情況,我感動得流下了熱淚。丈夫說,我上警車走後不超過兩個小時,北京武警及一些公安人員開了二十輛左右警車,警車的鳴笛驚動了全村的村民。他們拿著手銬、腳鐐、電棍包圍了我們村,封鎖了大街小巷,光我家就三道崗,他們抄了我的家,就連沒寫過字的本及蓋電視機的紅布都一齊抄走了。大法的一些書籍、材料及老師法像、香爐等不少東西也都抄走了,並給丈夫錄了像,上了電視。室內站有近二十個警察,一個問他說:「你咋就管不了她呢?」丈夫回答:「我是管不了她,她一身的病,學大法好了,原來我們天天打架,水火不容,她學大法後對我好了,我罵她她也不罵我了;以前她們婆媳見面就吵,她學大法後,婆媳關係改變了,你們說我能管她嗎?能說服她嗎?」面對一連串的回答,他們沒的可說,灰溜溜地走了。

我沒學大法前,那麼不好,沒人敢管我,現在我學了大法做好人了,怎麼這麼難哪?!(2000年4月1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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