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上訪遭遇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七日】 聽聞了許多上訪弟子被拘留、被打,有的甚至被打死的消息,我作為一個修煉的人,認為公安部門這樣對待法輪功是不對的,我有責任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10月的一天上午,我到了永定門外甲一號中辦、國辦信訪局,門口已經站了許多法輪功上訪人員和便衣警察,見像外地打扮的就不讓進門,問是否是煉法輪功的,是,就帶到車上,我沒有理會便衣警察,徑直走了進去。

到了裏面,看到裏面還有5位北京法輪功學員,三位瀋陽學員,一個便衣對我說:「你知道不知道法輪功不讓上訪,你還上訪?!」又對另外幾位學員講:「你們也都過來,填表,不許出這個院子。」我填完表後,

他見我7月21日也曾上訪,就對我說:「你們是非法組織,非法聚集,你們的行為對嗎?」我回答:「要不對就不來了。」在表上我填了三點意見:1、法輪功是好功法,教人修心,向善,因此我要求政府撤消取締法輪功的決定。2、撤消對李洪志老師的通緝。3、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填完後,他們便把表拿走了去登記。過了一會兒他們對我說:「你跟這個警察走。」警察便把我帶到一個房間門口,又開始登記;如: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電話、居住地址等等。然後讓我站到一旁等著。聽到他正在往我居住的派出所打電話。我在院裏站著大約過了兩個小時,來了三位警察把我帶上車。開車的一位警察說:「我一聽說是你,我就來了。」我說:「給你們添麻煩了。」另一位警察說:「我們不麻煩,你麻煩了。」開車的警察又說:「我這是第二次接你了(第一次是因為我煉功他們從家裏把我帶到派出所關了十三個小時),你又去上訪,工作不要了?你到底一個月掙多少錢?」我答:「我月薪近4000元,但我想,如果你能從我放棄高薪來上訪中得到一點啟示,我想我做的也是值得的。」

這時我看到同來的另一個20多歲的年輕警察,手捂著腰,臉色蒼白,一臉痛苦,就對他說:「真對不起了,你身體不舒服還讓你跑過來接。你這麼年輕腰就疼,如果你修法輪大法,你說沒病了。」那警察沒有吱聲,只是笑著點頭。我們一共4個人被帶進了派出所,關進了放嫌疑犯的小屋裏,後來一個一個的被提審。

警察問我說:「上訪幾次?為甚麼上訪?有沒有在外面煉功?....」我告訴他:「我在外面煉了,」並把我上訪填的表遞給他看,告訴他我為甚麼上訪。

警察說:「現在國家取締法輪功,你這麼做是違法的知不知道?」

我說:「上訪是公民的權利,我沒有違背憲法,我只是去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為甚麼你們派出所把我抓來?」

警察說:「法輪功就是不許上訪。」審問完又把我押送回小屋裏,直到夜裏一點多,警察讓我在詢問筆錄上按上手印。之後把我和另外一名五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押送到了一個拘留所裏。臨走前,我問警察可否回家帶些衣服,警察說不許。

押送的路上,我對那位腰痛的年輕警察講:「法輪功真的特別好,你要想學,以後你來找我。」又對另外兩個同車押送的聯防人員講:「你們看見了吧,這就是所謂的中國人權,現在社會已經到了這種程度了,人類還不危險嗎?你們也抓緊時間修煉吧!」他們點點頭。一個開車的大個子警察回過頭來說:「到這時候了,你還這麼歡?進裏頭你就全知道了。」說完兩個警察下車去辦進門手續,兩個聯防人員講:「哎喲!我們真看到了,你們跟以前的地下黨似的,生死不怕。」

這一路上,我始終聽到另外空間那美妙、清澈的音樂聲。下了車,警察讓我們站在拘留所門前的黃線外等候。這時我抬頭仰望夜空,看見滿天都是點點的繁星。只覺得渾身上下無比的輕鬆。警察非常蠻橫地讓我們進去,我對站在門口的兩名武警說:「你們好!」武警回答:「你好!」

接下來警察把我們帶到了體檢室,醫生問我原來有甚麼病,我告訴他原來有高血壓、心臟病、頸椎病等等,煉功以後全好了。醫生量完血壓對我說:「你功沒煉好。」我答:「煉功人的血壓和常人不一樣,多高我也不難受!」後來警察讓我出去站著,我在外面聽到醫生打電話:「這兒有一個煉法輪功的,血壓120-190。」醫生放下電話對送我來的警察講:「不收。」警察出來對我說站著不許動,他出去打個電話,一會兒那個送另一個學員進去的年輕的警察說:「你怎麼了,為甚麼還要去打電話請示局長?」我告訴他可能是因為血壓高的緣故吧。後來,去打電話的警察手裏舉著一張條回來了,說:「收了。」接著,讓我將身上所有的東西掏出來。才送我去監房,警察還說:「你去吧,那屋裏還有好幾個煉功朋友,好好的交流交流吧。」我答:「非常感謝你,給你們添麻煩了」。

進到女號關押所,女管教開始搜身,把頭上夾子,腳上鞋袋都解下來,所有的口袋全翻一遍,並說:「身上一片紙也不許留。」送到房間後,又讓女犯搜身。女管教站在門外對我說:「告訴你,不許煉功。」我回答:「你打不死我,就煉!」女警:「你敢煉,我們就有辦法處置你。」我答:「隨便你怎麼處置,我也要煉功!」搜完身以後,號長(犯人頭)對我說:「睡覺。」我一看,十幾平方米的牢房裏睡著二十幾個人,三、四個人蓋一床被子,每人只能一顛一倒,頭腳相對,側身人貼人地睡,我說:「沒地方,我就坐一宿吧。」這時一個睡在靠近廁所的女子說;「來吧,是一家人,都是大法弟子,擠一擠睡。」躺下後學員告訴我同屋先進來的有四位大法弟子,一個是重慶的,一個吉林的,一個朝陽的,一個湖北的,她們一塊被抓進來的有70多人。

第二天上午,預審員給我帶上手銬帶到了預審室,問我:「你知道你犯了法嗎?」「我沒犯法,你們這麼做違反了憲法,違反了國際人權公約,是侵犯人權」。預審員說:「你少說這個,我不懂。你破壞了社會治安,你知道嗎?」我答:「哪條法律說了上訪是破壞社會治安?那麼國家設立信訪辦是幹甚麼的?不是讓人反映情況的地方嗎?」預審員說:「法輪功就是不許上訪,國家說了就是法律。現在法輪功已被定成非法組織,已被取締了你不知道嗎,你成心跟政府對著幹是不是?你不承認這個政府是不是?告訴你吧,別說你,前一段有個警察煉功的,送來三次了,要不是看認識他,早就送去勞教了。你下次再來,就是勞教。」我說:「正因為我知道取締法輪功的決定是錯的,我才去上訪的,我也不怕你送去勞教;但我也不是和政府對著幹,政府做錯了,我們做為一個好公民也應該為國家為人民負責,給政府指出來。更何況我是一個修煉的人。」

預審員:「你不配做一個公民,你沒有資格。」我說:「你們這樣做就是侵犯人權,違背憲法。」預審員:「政府定的事,一切全是對的。」我說:「任何一個人。一個國家,不可能每件事情做的全對,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是宇宙大法!李老師教人向善,利國利民!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是全中國人民、全世界人民乃至全人類的最大遺憾!我修煉法輪功之後不但身體好了,而且思想境界也得到了提高,工作中不圖名、不圖利,有了方便讓給別人,怎麼不好?」預審員說:「你那是缺心眼兒,你們煉功的都有精神病。」我說:「正因為人類社會道德敗壞了,做好人好事才被說成了精神病。」預審員說:「你再不老實,把腳鐐也給你帶上。」我把帶著手銬的雙手伸出來,對他講:「我知道你們就是這樣對待講真話、講實話的人,如果我要怕,我就不來了。」預審員說:「告訴你,政府做的事就得照辦,是政府說了算還是你說了算?」我說:「你可別以為沒有天理,你也別以為這個宇宙中只有人,沒有神管。天象的變化是神在控制的。」預審員說:「行了,我等著他報應我,他怎麼不報應我?」

接著遞給我一張拘留15天的拘留證讓我簽字。我一看上面寫著我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我說:「我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更沒有破壞社會治安,國家的憲法那條講上訪是破壞社會治安?」預審員說:「讓你簽,你就簽。」我說:「我就簽我沒有破壞社會治安管理條例。」預審員說:「不行,你必須簽知道拘留你了。」我說:「你要幹甚麼我知道,但是你強加給我的罪名不成立,我必須簽上我沒有違法,因為這張拘留通知單是讓我簽署意見,而不是讓你簽署意見。」預審員說:「那你就先簽上知道要拘留你,但你沒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我簽好後,他又說:「我也是好心勸你,政府說了,就是對的,胳膊擰不過大腿,現在是統治與被統治,你給政府提意見就是對抗政府。」我說:「那是你的認識,我是個修煉的人,不參予政治,更不反對政府,但政府在處理法輪功的問題上做錯了,我有權利反映真實情況。」

押送我出來的路上,他對我說:「你們不是會念你們老師的書嗎,你也給我念一念」;我告訴他我會背,一路上我帶著手銬,背著《論語》走回了牢房。

從上訪被抓開始,我一直堅持絕食,並告訴他們,我沒有犯罪,我不吃犯人的飯。在裏面堅持煉功,其他學員見我絕食,也跟著絕食,也開始煉功,有的犯人也跟著學打坐,學背《論語》和《洪吟》。我和功友一起向犯人們弘法,號長對我說:「我知道你們是好人,在你之前進來好多煉功人了。原來我脾氣不好,總打人,後來進來一位天津的50多歲的大姐,人可好了,甚麼活都搶著幹,她給我講了法輪大法,告訴我打人會損德,我現在也不打人了。我出去一定要看法輪大法的書,學煉法輪功。

被關的第二天,我們正打坐時,管教通過監視器看到我們煉功,跑到門口喊:「幹甚麼你們?!」並衝著號長喊:「你們怎麼不管她們?!還讓她們煉功?讓她們靠牆站著。」這時,幾個犯人上來連拉帶拽,號長也求我:「大姐,大姐,你先別煉了。」把我們拉在牆邊後,我們又開始煉動功。號長說:「我知道你們是好人,可你們若煉功,所有人都得被罰坐板,晚上不讓睡覺。」我說:「你告訴管教,說我們煉功人不吃飯可以,不煉功不行,你讓她來管我們,我已經對她說了我要煉功的,跟你沒有關係。」二十多歲的吉林姑娘對她說:「不然你就打我們,然後你就說管不了,沒你責任。」號長說:「我也不能再打人了」。後來她去給我們幾個煉功人洗黃瓜,並說:「你們吃吧,絕食,別絕水,黃瓜當水吃。」我們告訴他,我們是煉功人,不需要,你可以給其他犯人」。她說:「我才不給她們呢,你們先等一等,我叫管教來」。等了近一個小時,管教還沒來,我們說不等了。她說:「要不然,你們坐那兒煉,一個一個煉功,我給你們看著點」。

正在煉功時,我被叫出去,填犯人登記表時,女管教對我說:「你不許在裏邊再煉功了,女的還沒有煉功的呢,男的有煉的就打。」我說:「行,你也可以打我。」她說:「我不打你,我把手銬腳鐐全給你銬上」。我說:「行,我還沒見過腳鐐呢」。她只好說:「你也體諒體諒我,從十一到現在,我還沒休息呢,這兒一天就進來一百多煉法輪功的,我這頸椎病老吐也得來上班,你要再煉功,就得罰我獎金了。」我說:「錢我出去之後可以補給你,但這事錯不在我們」。她說:「那你在裏頭煉功時動作小點。」接著她又問:「這個功法真那麼神嗎?」我說:「你只要真心修煉,甚麼病都沒了。」她邊伸出手邊對我說:「你看我這手,是黑紫色的」。我伸出手給她看,是紅潤潤的。我告訴她:「我原來也有頸椎病,煉功一星期就好了。」管教說:「我也回家煉去。」我問:「你有書嗎?」她說:「有」。回到牢房,我對先來的功友說,聽說關進來一百多學員。她說:「這裏在押的法輪功學員有900多人呢。」

過了兩天,他們給我放出來。我問:「你們不是拘留我十五天嗎?」警察說:「這次沒抓住你甚麼把柄,先放了你」。就這樣,我被釋放了。但先來的大法弟子還在裏面關著,同室的功友表示要堅持絕食。

大法弟子1999.10.18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