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修,大家好!我叫XXX,現在Concordia大學讀書。我結合去年底回國的經歷談一談修煉的體會。
一、回國前後
在九七年十一月得法時,我就認定此生是為修煉法輪大法來的。從那時起,雖然自己精進不夠,悟性很低,但隨著不斷的學法,修心,對大法越來越堅定,感覺自己已無法與大法分開。所以當國內對大法的誣蔑和破壞不斷升級的時候,我的心真的像在淌血似的。有時甚至想:「正法早點結束吧,哪怕我來不及修圓滿,也不希望大法在人間遭這麼大的難。」可是又一想,這不正是大法的宏大,師尊的慈悲嗎?大法遭受這麼大的磨難,師父為我們遭了那麼多的罪,不就是要法正乾坤,不就是要我們這些弟子修煉圓滿嗎?所以看到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放下自我,前赴後繼,共赴法難的情景,我覺得這些弟子真正在溶於法中,是在助師世間行。而對照自己,我又羞又愧,痛哭了一場。我深知我執著的太多。如果讓我面對酷刑的摧殘,面對親情的考驗,我自己問自己,我還能堅修大法嗎?我能心不動嗎?去年十一月初,有人問我為甚麼不回國時,我想到了這些,我忍不住痛哭起來,因為我知道憑我的心性,我做不到,我甚至擔心自己會走到反面去。
在香港法會前後,曾希望澳門回歸前能有弘法活動,以擴大弘法效果。到了香港之後,才知道根本沒有組織澳門弘法的活動。稍微冷靜下來我就想,師父說過,修煉的人所遇到的事都不是偶然的。我遇到這樣的事,不能怪人給我發不實的消息,一定是我有掩蓋著的執著。原來,我的有為之心是很強的。自己平時弘法做得不好,乘著澳門這個特殊時刻,想在弘法方面彌補一下,甚至還夾著不少顯示心,但這些東西不易覺察,被自己表面上弘揚大法的心掩蓋住了。同時我還看到了,在表面沉穩的外表之下,自己以法為師做得不夠,有時被人心帶動,且有明顯的容易衝動的魔性,這些東西在平常的修煉中已有明顯的表現,但沒有足夠地重視。看清了自己的這些執著,並通過在香港的學法交流,我漸漸地清楚了,我應該回國弘法,上訪,而且應該順其自然。
回國前我把個人資料Email給了香港那個發錯誤消息的人,所以我擔心入境時會遇到麻煩。但是考慮到學法弘法的需要,除了六本大法的經書以外,我還攜帶了二十餘份弘揚大法的報紙入境。但在海關被搜查,書和報紙都被扣留。經海關調查科調查後,轉至緝私警察支局,最後轉至海關公安分局。
到了公安分局後,政保科的五,六個警察給我提了很多問題,氣氛經常是友好,熱烈的。但也有人總是抱著固執的觀念,否定大法,所以也時常不能平靜。每當這時,我就告誡自己。我不是來和人爭鬥的,我是來弘法的,我是修煉人。一旦我平靜了,他們也就平靜了。
後來,科長看不能說服我,就讓我寫認識,然後再根據我的認識處理。我就寫了一份攜帶大法書籍和報紙的理由說明和一份關於入境被扣留情況的說明。科長一看,我仍然堅持法輪大法是正的,國家關於法輪大法的政策是錯誤的,就說我中毒太深,還不完全了解國內對法輪功的具體做法,為了挽救我,決定再跟我談一次,若仍無效,就要嚴厲處理。我就想,不用談了,該怎麼處理你就處理吧!可立即我就意識到這還是爭鬥心,我應該利用談的機會繼續向他們弘法。這一次筆錄問答時,我談了很多,但大部份內容均未作記錄,筆錄結束後,我想毫無疑問是拘留或其它甚麼處罰,但他們告訴我免於處罰,因考慮到我是一個知識份子,剛從國外回來,不了解國內情況,並且對於違反海關出入境關於攜帶物品的規定沒有疑義,這就算有了認識,但是大法的書和報紙要沒收。我說我情願接受處罰而把大法書換回來,他們說除非國家改變政策才行。
我在深圳停留約30小時後拿回我的護照。對照有些學員捨身護法的例子,自己還是常人心沒去,沒能保護好大法的書,這一關沒有過。
在離開公安局的時候發生的一件事讓我很感動。一位外地在公安局打工的小伙子,第一次接觸我這個大法弟子。雖然交談不多,但他顯然對我所談的體會感興趣,並留我吃飯。被政保科的科長發現後,小伙子遭到呵斥,我只好離開。但他因為我剛從國外回來,人生地不熟,又剛從公安局出來,可能心情也不好,所以堅持送我到廣州,並設法幫我買到了臥鋪車票。在深圳至廣州的汽車上,我們一直談論著法輪大法。他告訴我說:「我可能會因為留你吃飯和送你至廣州而丟掉工作,但我覺得你是好人,我覺得我沒做錯。」看著他離去的背影,我幾乎要落淚了。一個異地謀生的人,為了一個素不相識的人冒這麼大的風險,這難道僅僅因為我是一個好人嗎?這是大法的威力,這就是法正人心。大法是慈悲的,他給每一個人都提供了擺放自己位置的機會。
在廣州北上的火車上,我向旅客弘法,遇到一位警察,是某市勞教所的,負責50多名大法弟子勞教的事。經過弘法,他表示回去後要積德,要善待這些大法弟子。在談到修煉和吃藥的問題時,他說他姥姥修煉七年了,的確一粒藥都沒吃,可是身體很好,原來嚴重的肝病也沒了。後來他說,他媽媽也是大法弟子,還公開煉,並讓我跟他媽媽通了電話。這是我幾天來第一次與大法弟子接觸,我當時真激動。我只問:「大家怎麼樣?」她只說:「大家都很堅定。」我知道這個地區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是極其嚴重的,所以我對他們由衷地敬佩,並激動得說不出話來。後來這位警察又說,其實他爸爸也煉法輪功,只是因為還沒退休,所以在家煉。
這期間,他提到他們市公安局一位領導因法輪功問題到北京上訪,感到很難理解。經過弘法,初步認識法輪大法修煉的真相後,他轉而對這位領導稱讚不已,認為他真了不起。之後,他又向我學打坐,並且立即可以雙盤。這時正好過來一位小伙子,直指著這位警察的臉說:「我看你一臉佛相。」這位警察看來悟性真好,立即說:「我回家去也修煉。」
更讓我高興的是,他在得知我的大法書被沒收後,立即要去我的地址,要給我寄書。他說他知道法輪大法的書以後肯定買不到了,所以他收藏了好幾套。
回到家鄉後,我立即向人弘法。破除了負面宣傳而造成的迷惑和不解,認識到了法輪大法的真相後,有的人表示要儘快聯繫當地大法弟子學法煉功,有的學員闖過了魔難,表示要繼續修煉。
回到國內雖然才短短一個星期,但是有些感觸卻十分強烈。一方面,與三年前我出國時相比,人們的道德水準更加低下,正如師父說的那樣:「人類的道德水準在大滑坡,世風日下,唯利是圖,為了個人那點利益去傷害別人,你爭我奪,不擇手段這樣幹。」人們心中已無道德可言,全是利,三句話之內必談錢,出口就是傷人,動念就是害人。人們不再對社會上的不良現象表示不滿,而是麻木的接受,認為社會的發展就當如此,甚至都在尋找機會蠢蠢欲動。另一方面,促人道德回升、身心健康、法正乾坤的宇宙根本大法卻遭受瘋狂的污衊,慈悲的師父承受著邪魔的肆意誹謗,無知的人們在邪惡的帶動下謗佛、謗法,危害自身而不知,善心尤存的人因不明真相而可能失去回升的機緣。作為一個真修的大法弟子,在大法因正法而面臨魔難的時候,我不可能躲在一邊「靜靜地實修」,而只能是直接地面對這個魔難,因為大法本身沒有難,師父本身沒有難,這魔難中有我生生世世造下的深重如山的業力;而且,我們修煉的特殊之處是因為和正法聯繫在一起,我們不僅要同化這個大法,返本歸真,那麼大法在按照有序的安排法正人間時,要隨著天象的變化而動,證實大法,維護大法,溶於大法就成了自己的修煉。
二.在北京的日子裏
我是十二月二十六日早晨到北京的,對北京當天的事一無所知。我事前寫了一封給國家幾個最高領導人的信,所以我去找國務院信訪局上訪,但找到的是府右街派出所。以下的事就不言自明瞭:登記、訊問、去河南省駐京辦事處,然後去鄭州市駐京辦事處。
在派出所裏,我跟警察弘法。他們都明確表示:「政策是中央定的,我們是執行政策;法輪大法弟子都是好人,我們不想改變你們,也改變不了你們。」在登記、訊問過程中,我覺得與這些警察之間沒有任何對立的感覺,就像朋友一樣,他們訊問一些不理解的事情,我給他們談我在法上的認識。從他們那裏,我甚至了解到北京一些大法弟子的情況以及一些上訪大法弟子放下自我、捨身護法的感人事例。
我本來預定28日經香港返回,但我順其自然地留在了北京。因為我出國前的工作單位和街道派出所,以我已出國為由,不願到北京來接我,以免因有人上訪而受處罰,所以我在北京一呆就是十二天。
在這十來天裏,我見到了十多位大法弟子。他們中有到信訪部門上訪的,有到天安門廣場煉功弘法的,更多的則是在天安門廣場上因承認是大法弟子而被抓的。從他們那裏,我知道每天僅在天安門廣場就有幾百名各地的大法弟子因護法、弘法而被抓,而且以各種形式從常人心裏走出來的大法弟子越來越多。
每一個大法弟子都有說不完的體會,每一次心性提高都經受了風風雨雨的魔難。他們面臨的將是下崗、失學、親友的不解、拘留、勞教、判刑,甚至是長期的監視居住(住單間、關禁閉、完全與人隔絕),可是他們一個個都是那樣地平靜、那樣地樂觀,坦然面對自己的魔難。
在鄭州市駐京辦事處監視居住期間,每次吃飯都是我們向辦事處工作人員弘法的時間。由於欺騙性的宣傳,很多人確實對法輪大法弟子有這樣那樣的誤解,有些誤解甚至讓我們感到可笑。但是經過幾天弘法之後,他們大部份人都有了正面的認識。例如他們說:「我確確實實從你們身上看到了法輪大法弟子都是好人」,「看來你們是很偉大的」,「這樣對待你們好像是有罪的」。。。。。。甚至有人還說:「你們來北京就是兩個目的,一是護法,二是弘法;其實你們來了,就是護法,就是弘法」,「你們來到這裏是來進修的」。聽到這些話,真是很感動。的確,我們每一個真修弟子都是按照「真、善、忍」這個宇宙最高特性要求自己,在社會中做個好人、更好的人,完全沒有參與政治,也不可能被政治所利用,這些已經被證實,並且為人們普遍所認識。
雖然人數不固定,有來有往的,但絲毫不影響我們學法煉功。剛開始我們只有手抄的《洪吟》,後來有學員帶來了《轉法輪》和部份經文。在這種環境裏學法、煉功、交流,確實感到心很純淨,收穫很多。我想我這個在國外得法的弟子要想在國內找到集體學法、煉功的環境,這裏是最好的地方,真是從心底裏感謝師父的巧妙安排。雖然不知道甚麼時候出去,出去後會送到哪裏,但每天都過得很踏實。
由於我們不斷的弘法,這些工作人員不僅解除了初期的戒備心理,轉而非常尊重我們,甚至讓一位有緣人到我們監視居住的地下室裏學功。
有一次我們學法,卻不斷受到干擾,工作人員總是叫我們幫他們幹活。後來大家悟到,我們雖然要做常人中的好人,但我們是修煉的人,我們是在常人中修煉,要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社會的狀態,但是我們絕不能有常人的心態,我們在同化宇宙的特性,絕不是在遷就常人而讓常人說我們好;而符合法在最低層次要求的行為,在人類社會中自然就是好的;至於說有人不理解甚至反對,那是他用滑下來的道德標準在衡量。師父說:「在單位裏,在社會上,有的人可能說你壞,你可不一定真壞;有的人說你好,你並不一定真好。作為一個修煉者,同化於這個特性,你就是一個得道者,就這麼簡單的理」。一旦放下了執著,擺正了做好人和修煉的關係後,干擾自然就沒有了。有幾天,這些工作人員甚至還催促我們抓緊時間學法、煉功。
我失蹤以後,我夫人和國內的父母、親屬經多方打聽找到了我,把我從辦事處接到地方公安分局在北京的住處(大部份城市的各公安分局都有一批警察住北京,負責遣送上訪的大法弟子)。按警察的要求,我父親和另兩位親屬就開始做我的工作,讓我寫一份材料,說明經司法部門教育後,對法輪功有了新的認識,然後就可以結案,馬上返回加拿大。為了讓事情辦得更快一些,他們拿出了兩份讓我親屬事先起草的所謂「悔過書」讓我參考。我一看,這和要我的命是一樣的,就笑著拒絕了。然後我就向他們弘法,但毫無效果。我就說:「從我這件事情,你們還分不出正邪嗎?」他們說:「你是正的,我們明白,但你也不能看著大家都跟著遭殃啊?」我說我可以寫,就把上訪的目的簡單但鄭重地寫了出來。他們一看,認為不行,得加上新的認識。我就說我更認為法輪大法是正的,更認為政府的政策是錯誤的。他們說這不能寫,要寫悔過的意思,但可以含糊一點,不寫明確。這時我的主意識是很清醒的,我絕不能在對待大法的認識上讓魔鑽任何空子。
經過幾個小時的僵持,我把自己只是做於國家於人民有利的事這個看法又補充上。他們一看這種情況,就一件件地訴說他們面臨的困境,有的抱頭痛哭,有的絕望地嘆息,有的破口大罵。我覺得我的心在微微地顫動。可是我又立即清醒過來:這些都是為了甚麼?不就是修煉嗎?這不是在法正人心嗎?在正法中付出的人將來都是真正幸福的人。師父講「不失不得,得就得失」。最後我就說:「我沒有選擇,我去勞教,你們下崗」。誰知我的那位親屬馬上拿出機票跟我說:「你趕快走吧,按政策要把你直接遞解出境」。這時,不知不覺中一夜已經過去,天就要亮了。
三、一點體會
回顧這次回國,主要有以下幾點體會:
1、要放下有求之心。即使是弘法、護法這些神聖的事情,也應該抱著無為的心態,放下有求,否則就容易被魔性所帶動;
2、大法修煉是超常的。我們是在常人中修煉,要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的狀態,但我們絕不能有常人的心態;
3、我們在正法過程中修煉,是和正法聯繫在一起的,所以我們弘法、護法的行為,在常人社會這個迷的空間裏雖然是平平常常,甚至是表面看來沒有用的,但在宇宙不同層次、不同空間中可能都是轟轟烈烈的;
4、大法在人間遭到誣蔑,師父在人間為眾生受難的時候,作為大法弟子,我只能儘快放下執著,坦然面對自己的磨難;
5、在無邊的宇宙大法中,一個生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作為隨著師父正法而修煉的千千萬萬大法弟子中的一份子,在隨著天象的變化而動的時候,在前赴後繼地維護大法、證實大法、圓融大法的時候,就在使我們的生命變得輝煌,就在使我們的生命因同化不變不破的大法而永遠存在。
以上體會,不當之處,請各位同修指正。
加拿大學員 200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