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認識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零年一月十日】註﹕12月25日晚派出所再次對我作24小時傳喚,說我給看守所寄新年賀卡時夾寄宣傳法輪大法文章一事使分局局長很惱火,說弘法都弘到公安局內部來了。局長要派出所對我進行談話教育,要求我必須再寫一篇《認識》。於是作此文。

分局和派出所領導:新年好!

很對不起,可能我的一個好意的舉動帶來了負面影響,害得大家又要在聖誕節為我費心。其實我是真心想感謝看守所管教們對我的善待,並懷念相處近一個月的犯人朋友,而給她們寄去新年賀卡。因為提審曾問我為法輪功寫過甚麼文章,所以我把以前寫的文章一併給管教寄去,想讓她們能對我的心情有所了解。當時我想這只是我個人的文章,是個人和朋友之間的行為,而不是廣為散發大法的宣傳資料,所以覺得無關緊要。

我在看守所期間,對每個人都有佛性的一面有很深的感受,即使他是再壞的罪犯或再兇的管教(職業習慣),他的內心深處都有善良的本性存在。我們修煉人都是在努力修去自己的魔性,修出更多的佛性,因此我在看守所那樣的環境,就很自然地特別願意發現周圍人的佛性,而不在意他們的魔性。這種心態使我在看守所過得很愉快,因為即使在社會最底層的囚室,我卻發現好人比壞人多。我珍惜與她們的這段緣份,努力啟發她們的佛性,鼓勵她們發揚佛性,抑制魔性。犯人們在看守所一般都是怨天尤人,抱怨政府不公,而不反省自己的過錯。我就給她們講「業力輪報」的道理:不管是今生還是前世,做了不好的事,欠了債,就得償還,因此應該耐心承受,吃苦是福,消業回升。我給她們講「真、善、忍」的道理,提醒她們回答審訊時不要說假話,不要再造業。我為她們背誦大法經文:

境界

惡者妒嫉心所致,為私、為氣、自謂不公。
善者慈悲心常在,無怨、無恨、以苦為樂。
覺者執著心無存,靜觀世人,為幻所迷。

做人

為名者氣恨終生
為利者六親不識
為情者自尋煩惱
苦相鬥造業一生
不求名悠悠自得
不重利仁義之士
不動情清心寡慾
善修身積德一世

這些經文大家都很喜歡。(即使是很壞的人,聽聞覺者的話語,他的本性也會認可。)我想我是在幫助政府改造罪犯。

我能這樣與犯人溝通,就更願意與管教們溝通,因為我看到她們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很容易造業。用我們修煉的道理講,一件事情的好和壞不是常人說了算的,不是政府的「法令」能判定的,只有符合宇宙的特性「真、善、忍」才是真正的好,違反「真、善、忍」就是做壞事,就會造業。特別是在當今末劫之時,有大法在全世界弘傳,絕不是偶然的。現在每一個人對待大法的態度,都是在擺放自己未來在宇宙中的位置。能珍惜大法,並按自己善良的本性來行事的人,將來肯定會有好的報答。若被謠言矇蔽,被維護現實利益的觀念障礙,自己內心的佛性不能受佛法的感召而煥發,從而去做助紂為虐的不好的事情,甚至超出正常執行公務的範圍做出一些惡意的舉動,特別是也去謗佛、謗天法,就會造下很大的罪業,將來的命運會非常悲慘。我為這樣一些人的無知而惋惜。所以我會找機會和管教們聊天,盡可能地解釋一些問題,使她們能對事情的真相有所了解。同囚室的犯人看到我和一個對煉功人最兇的管教能聊得很熱乎,感到不解,我就告訴她們:雖然這位管教看見誰煉功就要銬、要罰、要罵,但我心裏對她沒有一點氣恨,我只是可憐她不知道自己這樣做的後果;我對她笑,使她願意和我聊天,就是想糾正她的一些誤解,使她少造一些業。

我想我對管教們的善意也得到了善意的回報,使我在看守所很受優待,我因此也很感謝她們。因為在看守所與她們聊天的時間畢竟不多,很多問題沒有時間談透,她們對我的「頑固不化」還不能理解,因此當時我就對她們說以後有機會給她們看看我寫的文章,所以這次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這裏我把往看守所寄《法輪功是最正的功法》、《究竟誰在造謠、傳謠?》、《我的認識》等文章的原因解釋清楚,希望分局和派出所領導能理解,我並不是有意搗亂,並不是要與誰作對。如果這樣做讓分局領導覺得很不合適,我以後一定注意不再這樣做了。

大法弟子:XXX

1999年12月26日16時(寫於派出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