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之個人淺見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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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六日】近來有關法輪功的文章較多。本人不揣冒昧,在此談一點個人淺見,不妥之處,請予指正。

佛為眾生說法,只能借用眾生有限的甚至不確切的詞彙,概念和知識。李洪志老師普度眾生,為了讓受過現代科學教育的大眾更好地理解佛法,在講法中借用了現代科學的一些名詞。有人根據課本上所學的定義和知識大加評判甚至人身攻擊。須知「名可名,非常名」。例如關於「原子」和佛的身體,李老師在講法中指出,「我是借用了人類的詞彙在講法,說他是不是絕對的就是我們這個原子呢?不是。他要的不是我們這個空間的任何物質的實體表面物質,而是那個空間的同等物質,是威力更大的 」(見《法輪佛法 -在長春輔導員法會上講法》)「我所指他是由原子構成的身體,絕對的不是我們現在看到的原子外殼的原子。這個宇宙非常奧妙。」 (見《法輪佛法 -在新加坡法會上講法》)此外諸如「分子」,「時間」, 「空間」「水」,「光」,「土」,「物質」,「天」,「三界」等概念,李老師在歷次講法中也做過論述,並不完全是常人的定義和認識,所以囿於在學校中被灌輸的被固定了的定義是無法理解佛法在更高不同層次的內涵的。

其實作過科研的人都知道,我們在闡述,討論或試圖理解一些抽象的概念時,經常需要借助日常的詞彙和經驗以期獲得直覺以至靈感。這種例子在科學中比比皆是。比如現代物理中的「超弦」並非三維空間中的一根弦, 「黑洞」亦非黑黑的洞,電子的「自旋」不能理解成陀螺似的轉動,夸克的「顏色」也不是我們看到的紅綠藍。

李老師在講法中也指出了一些現象背後真正的原因以及科學的不足之處。有人根據所學過的科學常識認為不可思議甚至「聞道大笑之」。其實「法無定法」, 對於真理和真相,不同層次有不同的認識。 一些科學常識也只是對某些現象在一定層次一定角度的解釋而已。譬如地球圍繞太陽轉動,在牛頓力學中是因為太陽與地球之間的引力。可是在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中,所謂太陽與地球之間的牽引只是時空彎曲表現出來的假象。而愛氏終其一生,也未能完成統一場論,從而未能對引力和時空作出更為深刻的認識。因此以常人層次的科學道理是無法衡量更高層次的佛法真理的。

更為重要的是佛法不是實證的科學,也不是思辨的哲學。一個人可以在佛法中得到「證」和「悟」,但必須要以純淨的心靈反覆通讀並以之為指導精進實修,才能逐漸證悟其不同層次的內涵的。不通音律的人,只能聽弦音而不能知雅意。初習書法的人,可能會對晉人書帖指指點點,認為不合規矩。沉溺於辭章的才子,對王陽明以高貴的人格和一生的際遇所證得的 「致良知」的大學問必然無從悟解。 而以常人之心對待佛法的人,佛法深致而玄妙的內涵怎能為之展示呢?

李老師在瑞士講法中說:「是甚麼原因使人們見不到宇宙的真象呢?為甚麼這個空間是迷呢?我告訴大家,作為一個常人在常人社會空間所看到的、接觸到的和在常人中所學到的知識都侷限著你,封閉著你。你對這個空間的知識,對這個空間裏邊的一切認識越來越清楚,好像是越來越明白的時候,你就在越來越封閉著自己。你們也覺得在常人這個空間認為是真理,其實它很可能是錯的,是反的。所以你們要不放棄常人社會中所認識的那些東西,你就看不到宇宙的真象。特別是我們人為了生存,為了保護自己,為了得到自己更多的利益所放不下的東西,我統統的都把它叫做執著。這些執著恰恰像強大的鎖頭一樣鎖著你,在你前進的路上,每一把鎖你都得把它打開,打不開它就鎖著你,迷著你,你就看不到真象。」

佛法難得。希望大家能珍惜機緣,靜下心來通讀一遍《轉法輪》及其他典籍,方不負覺者歷盡艱辛弘傳正法之意。

註﹕ 本文只討論道理,不針對任何個人或團體。

一九九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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