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論的重重危機: 七、歸謬法證明進化論是自相矛盾的學說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歸謬法:

亞里士多德的理論--「物體降落速度和重量成正比」,統治了人們的思想好幾百年,少年伽利略用歸謬法在理論上否定了它的合理性。那麼進化論呢?如果讀者看過前面的文章,知道考古學的發現破滅了進化論體系的話,是否會想到進化論理論上的矛盾?這裏,我們用了歸謬法,在理論上簡單地推導出進化論是自相矛盾的學說。

7.歸謬法證明進化論是自相矛盾的學說

進化的速度問題,不同領域的科學家根據進化論,經過詳實嚴謹的研究,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結論。是出發點----進化論本身的問題?還是研究推理的問題?我們提到這個問題的時候,發現其中一些概念,一些其它專業的生物學者也不很清楚。其實,這裏沒有數理化那麼艱深,思維邏輯都是比較簡單的,只是一些名詞的問題。那麼,本篇就用最通俗的語言,深入淺出地講出實質問題,相信那些曾經作為「象牙之塔」的高級理論,將在讀者眼前陷於尷尬了。

(1).分子生物學研究表明:生物從低等到高等,個體水平的基因突變率呈下降趨勢

現代分子生物學已經證明:基因是生命的基礎物質,是生長發育和遺傳變異的基礎。除了一些低等的病毒以外,基因是DNA分子構成的,DNA分子是許多鹼基小分子連成的長鏈大分子。細胞分裂時一分為二,基因事先已經複製了一份。基因的複製能夠高度地保持穩定,其間由於各種原因發生的差錯,是基因突變的一種主要形式,現代進化論認為這是向高等生物進化的源泉。自然界突變的發生率是很低的。大約在萬分之一到十億分之一之間。低等原核生物的突變率較高,大約為千分之一,而高等類型的生物中,許多基因的突變率是十萬分之一到一億分之一[1]。

(2).按進化論的思路,生物在進化過程中產生了許多機制減少突變的發生

基因突變本身是一種病態,所以又叫做畸變,對生物本身是十分有害的。絕大多數突變都是畸形的,自然條件下存活率很低,突變產生向更高等物種進化的跡象至今沒有發現。一些學者把突變的概念拓廣,把所有基因的變化,包括不同個體的基因交流都叫成突變,其實只有原來狹義的突變才有向高等生物進化的意義,舉例說:孩子長得有不像父母的地方,這都叫成基因突變的話,沒有進化意義可言。按進化思路推論,所有生物都在極力避免突變的發生:
(a)從原核生物到真核生物,細胞核的出現更好地保護了基因,防止損傷導致突變的發生。
(b)DNA大分子從突變無法修復的單鏈到可以修復的雙鏈螺旋,再到較為高等的生物擁有兩套基因組(二倍體(一般只啟用一套),宏觀趨勢明顯在降低突變發生率。
(c)絕大部份生物的基因是雙鏈DNA分子,複雜的基因複製機制極大限度地降低了突變的發生。熱力學穩定性、脢對原料的精確選擇,脢對錯誤組分的切除,三者使錯誤率降低到百萬分之一。[2]
(d)DNA複製結構的精密複雜性進一步降低了突變發生率[2],生物越高等,基因系統的結構越複雜,所以突變率更低。
(e)針對DNA損傷的突變修復機制,進一步減少了突變的發生[2]
(f)近來又發現在某些DNA損傷處可以較高比例地合成正確DNA,這類結構,高等生物也比低等生物複雜[3]。
由此進化論者都會得出結論:宏觀上,高等生物有減低突變率的趨勢。也就會推導出----

(3).根據現代進化論,必然得出結論:在宏觀上呈「減速進化趨勢」

達爾文時代,人們還不知道基因的存在,不知道後天的外在變化,如果涉及不到基因的改變是無法遺傳的,沒有任何進化意義。現代進化論認定基因的變化是進化的根本原因,因為只有這種變化可以遺傳、積累,而基因突變是基因變化的最主要原因。複雜的高等生物的進化決不可能是單個基因的變化實現,必須一些相關基因的協調進化才能實現,就像一個複雜的計算機程序不可能一個隨機的錯誤變成更高級的程序一樣。那麼相關基因的協調變化,就使高等生物總體突變率更低。因為基因突變在宏觀上是減速趨勢,所以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宏觀上,物種的進化呈減速趨勢。

(4).分子生物學研究表明:減速進化模式普遍存在

分子生物學的研究中發現了減速進化的存在,一些學者的研究也表明:減速進化是普遍存在的[4]。也就印證了上述推理的正確。(不等於結論正確)

(5).進化論中根據化石得出的結論:整體上表現的「加速進化規律」

現代進化理論中根據古生物學的事實總結了一條規律,叫做「進化的加速度規律」,認為生物的進化是加速發展的,形態愈高,進化愈快[5]。

按照進化論的說法:從沒有細胞核的原核生物進化到原始的有細胞核的真核生物,歷經14億年;再經過9億年,低等無脊椎動物已經大面積出現;1億年後,高等無脊椎動物已經進入繁盛階段;6千萬年後,脊椎動物----魚類出現;4千萬年後,兩棲類出現......從原始人類到人類進入文明只用了不到300萬年;而人類文明的發展至今不到1萬年。呈明顯的加速進化趨勢[6]。

兩個結果明顯對立了

為甚麼會得出如此自相矛盾的結果呢?要知道:加速進化趨勢是有「事實」支持的;而基因突變的進化機制又是唯一的可能,分子生物學的研究也不是編造的證據,論證也完全按進化的邏輯來的,大家都按進化論的思想入手研究,結果卻這樣自相矛盾?那只可能是根子上錯了。這是進化論本身的問題。

(6).古生物學的突破性發現,使進化論與事實更加矛盾。

當然現在已經知道進化時間表是不存在的。新的發現完全打亂了生物由低等到高等出現的順序,(讀者可參見本系列第5篇,或有關史前文明有關文章。這裏只是用「歸謬法」,借用其論據而已)。生物的出現是大爆炸方式出現的,比如寒武紀的生物大爆炸,短時間內種類繁多的生物大量出現,出現後就基本保持不變,經過一定時間毀滅消失。進化論與這些事實更是矛盾。

(7).清晰的思路,不會在糾纏中陷入不可知論。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曾經有人說:生命現象是很複雜的,目前還遠遠沒有研究清楚,怎麼能像伽利略推翻亞里士多德的理論那樣分析進化論呢?其實,這裏用的是邏輯,不是細節研究,把握的是整體思維,不在局部糾纏。整體思路有問題,那不就是進化論本身的問題嗎?

還有人會說:進化論有那麼多論據支持,怎麼能輕易否定呢?這是進化論自我辯護的最常說法。也許還有人說:進化太複雜,加速、減速、均速各種模式可能都有,並不存在矛盾。其實,這正是在細節,在局部上糾纏不清。只見樹木,不見森林。

本文的分析和引證,都是從宏觀、從生物總體發展入手的。從整體的基因突變率降低得出宏觀上減速進化的趨勢,引用的分子減速進化普遍性研究,也不是個別現象,而進化論中加速進化模式也是宏觀的,針對大的動物類群的。既然都是宏觀上的,卻又自相矛盾,那就足以否定進化論本身的合理性了。

科學是嚴謹的,如果一個學說本身都自相矛盾,還有甚麼道理可言?科學是以事實為基礎的,當一個學說與事實存在根本對立時,我們只能相信事實。所以,歸謬分析使我們得出了這樣的結論:進化論本身是自相矛盾的。當然,如果讀者繼續看前後其它文章,會進一步發現進化論的問題實在太多了。

參考文獻:
1.李難,《生物進化論》,153,158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年第一版,
2.沈同,王鏡岩主編,《生物化學》下冊,337-338,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二版
3.JohnsonR.E.,,etal.,Science,283,1001-1004,(1999)
4.賀福初,分子減速進化的普遍性研究,科學通報,1996,24,2264-2268
5.同1,185-186,106-107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