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市法輪功學員盧雲飛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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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法輪功學員盧雲飛,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三年,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出獄後身體每況愈下,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含冤離世,終年53歲。

盧雲飛,男,一九七零年出生,家住蘭州市西固區。他原是蘭州西固蘭煉職工,二零零一年買斷工齡,後在當地街道、原蘭煉廠區打零工。盧雲飛二零零一年因去北京上訪,被原蘭化公安處甄沛然送西固寺兒溝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盧雲飛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西固610非法關押至蘭州市等二看守所(華林山看守所)迫害。他被強迫做奴工,揀大板瓜子、剪牛毛。因抵制奴工,被上「穿後刑」折磨,後又送龔家灣洗腦班迫害。洗腦班為了達到所謂「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目的,對法輪功學員實行一對一或二對一單獨關押迫害;不讓法輪功學員互相說話,連上廁所都有包夾跟著;晚上也不讓座,坐著就認為你在打坐,沒有一點人身自由。當時包夾盧雲飛的是單位的李富偉、姜喜林。

二零一四年三月九日,盧雲飛在蘭州城關區張掖路「中廣大廈」10樓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值班保安舉報,他被城關國保大隊綁架,並非法拘禁在蘭州市第三看守所(又稱西果園看守所)。三月十日,西固金灣分局四、五個人,突然闖進蘭州市西固區盧雲飛的父母家,稱「盧雲飛發真相資料,我們找他」。因盧雲飛父母不知情,警察也沒翻出要的東西,這夥人悻悻地走了。期間,西固幸福路社區人員再次到盧雲飛父母家騷擾,說找盧雲飛。

盧雲飛在看守所被迫害得嚴重,四月十八日出現腹腔嚴重積水和胃囊腫,生命處於危險狀態。盧雲飛的家人急忙趕到蘭醫二院,醫院開始不讓見,家人說:「如果我娃出了問題,我們上北京去告你們。」醫院態度緩和下來,才允許家人見。家人一看,盧雲飛極度消瘦、嘴唇乾裂,說不成話,腿被銬在床上,而且大小便失禁。家人請了律師,律師說不管咋樣,把人弄成這樣,可以起訴。

五月八日,盧雲飛身體極度虛弱、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嚴重,城關區國保大隊、城關區檢察院、蘭州市第三看守所為逃避責任,就讓家屬當天將盧雲飛接回了家。盧雲飛的家人自己掏錢找各個醫院為盧雲飛治病,人漸漸有所好轉。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盧雲飛還沒完全康復,被城關國保大隊騙至他所在單位,他再次被綁架到蘭州市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城關檢察院、法院和甘肅省610及城關國保互相勾結,構陷盧雲飛。

盧雲飛78歲的母親給法官劉冬鬱寫申訴材料,說明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受中國《憲法》信仰自由的保護,盧雲飛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散發法輪功資料沒有破壞任何法律,完全符合《憲法》,要求法院撤回對盧雲飛的非法起訴。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上午九點左右,警車將六位法輪功學員盧雲飛、焦麗麗、塗玉春、孟玉榮、王毓蓉、杜淑珍像對待重刑犯一樣押送到城關區法院非法開庭。六位學員都被銬著手銬腳鐐,當下警車時,家屬看到消瘦得脫像的親人,實在無法抑制內心的酸楚。這些法輪功學員在法庭外等候時腳鐐才被取掉,手銬還銬著。

庭審過程中,律師給法輪功學員做了無罪辯護,並當庭指出整個庭審中人證、物證、罪名的違法性,及司法程序中的違規處,足見中共法院的工作人員假借法律的名義執法犯法。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盧雲飛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盧雲飛不服,讓他母親為他聘請辯護律師,將自己被非法判刑的案件上訴到蘭州市中級法院,可是法院副庭長傅覺非以他說了不算,二審不會開庭,請律師沒有用為由,勸說盧雲飛母親放棄上訴權利,並讓她在不請律師的筆錄上簽了字,傅覺非草草結案,仍然保持原判。

盧雲飛被非法關押到蘭州監獄迫害,身心受到巨大傷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出獄後,身體每況愈下並持續惡化,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在家中含冤離世。

蘭州監獄是集中關押法輪功男學員的甘肅省監獄,生活條件非常惡劣,二道門將監獄分成了工區和生活區兩部份。生活區五棟樓像關動物一樣關押著約3000多犯人,一個樓層約150人,衛生間只有六個水龍頭,廁所有六個蹲坑,每天早上起床上廁所都要排隊,洗漱間擁擠不堪。每天超強勞動10多個小時。蘭州監獄要求所有的服刑人員都必須參加勞動,包括身體嚴重殘疾的、年老多病的一律都要幹活。警察對拒絕認罪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迫害、非法剝奪學員合法權益時,常用的一句話就是:既然你不履行罪犯的義務,不承認自己是罪犯,那你也就不享有罪犯的一切權利。因此對法輪功學員任意長期罰站,晚上值雙班,剋扣飯菜,不允許家屬匯款,不讓購貨,不讓給家人打電話,剝奪接見的權利等。

根據明慧網報導的信息統計,二零二一年,甘肅省法輪功學員因為信仰真、善、忍,被中共當局迫害,至少4人被迫害離世,15人被非法判刑,91人次被綁架,208人次被騷擾,16人次被洗腦班迫害;總計至少334人次被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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