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凱任江西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期間,江西省有7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184人被綁架。江西省南昌市法輪功學員杜茶蓮含冤離世,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張莉(張麗)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被勒索罰款十萬元。
萬凱參與迫害法輪功部份惡行:
一、萬凱任南昌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維穩辦主任期間惡行
1、綁架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
江西省南昌市惡黨市委頭目新上任之時,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八時左右,中共惡警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江西省女子監獄、江西豫章監獄附近綁架了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他們都是六、七十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去黑窩近距離發正念、營救同修的。惡警對他們進行單獨關押、審問,後大部份陸續放回。
非法審問期間,警察、惡徒把陳金娥、鐘濤(六、七十歲)法輪功學員關入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把嚴精華(四、五十歲)關入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並揚言一定要「轉化」她,並對三人進行非法抄家。
據悉江西南昌公安、國保統一行動,以保證所謂「七城會」的進行,從四月十九日開始,採取蹲點設防的辦法對江西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監視。先後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三十餘人中,有的法輪功學員已回到家中,還有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轉至女子勞教所。
2、陳玉蓮被非法勞教兩年
江西南昌蓮塘鎮法輪功學員陳玉蓮(女,60餘歲),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在南昌市繫馬樁菜市場附近,向世人派發神韻光盤(幾年前)救人,被非法勞教二年,非法劫持到江西女子勞教所關押。
3、吳井軍被非法判一年勞教
二零一一年,江西南昌法輪功學員吳井軍被非法判一年勞教,被關押在江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4、江西南昌劉勇、廖曉林、萬金蓮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打著法律的幌子,對劉勇等三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之前沒有公布開庭時間、地點,沒及時通知家屬,由四個法警及幾個工作人員押解被害人到庭,由副庭長賴紅宇宣判,非法判劉勇七年,廖曉林(殘疾人)一年半,萬金蓮一年。整個開庭過程不到十分鐘就草率收庭。
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南昌法輪功學員劉勇、廖曉林、萬金蓮三人,先後被南昌市青山湖區國保大隊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期間受到了殘酷的刑訊逼供折磨。
5、江西新建縣夏玉珍被劫持到省女子監獄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縣法輪功學員夏玉珍二零一零年年底被綁架,新建縣法院二零一一年五月對她非法判刑四年半;夏玉珍提起上訴,但南昌市中級法院未經二審,將夏女士秘密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日,夏玉珍與女兒曾淑芳在新建縣流湖鄉沙壇廟發放法輪大法真相資料時,被便衣惡警跟蹤、綁架。 十一月二十一日,新建縣流湖派出所、北郊派出所、新建縣國保大隊、北郊居委會一行十餘人,在夏玉珍家中無人的情況下,強行撬門而入,翻箱倒櫃。搶走一台激光打印機、兩台彩色噴墨打印機、一台刻錄機,以及空白光盤若干,金子與現金若干。
母女倆後被非法關押在新建縣看守所。曾淑芳因驚嚇過度,一度癲癇病復發。
6、南昌市法輪功學員陳冬梅被強制綁架勞教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下午,江西南昌市法輪功學員陳冬梅被南昌市國保大隊和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的惡警強制綁架勞教兩年。當時,陳冬梅已出現「肺炎」狀態,勞教所拒收,但綁架的惡警卻再三強行要求勞教所接收,這又一次充份暴露了共產邪黨的殘忍本性。
7、江西南昌市新建縣法輪功學員熊美英遭非法勞教
二零一零年,熊美英被非法關押在江西省女子勞教所,被強制非法勞教一年。
二、任撫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期間惡行
1、撫州市法輪功學員周紅梅被非法判刑
周紅梅,一九五九年八月四日出生,江西省樟樹市人,現住撫州市。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警察查獲周紅梅隨身的大法資料。四月九日被撫州市公安局臨川分局刑事拘留,四月十一日非法搜查周紅梅的三處住宅,搜出了許多大法資料和器材以及製作好的大法書籍。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周紅梅被非法判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兩萬。
2、撫州市崇仁縣的聶梅香被非法判刑一年
江西省撫州市崇仁縣的法輪功學員聶梅香,女,現年五十一歲,約二零一七年十月初被綁架,後被非法秘判刑期一年。
三、任江西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期間惡行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萬凱任江西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期間,江西省有7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184人被綁架,1人含冤離世。
姓名 | 省份 | 市 | 區 | 判刑年份 | 非法刑期 | 罰金 | 警察搶劫勒索 | 年齡 |
耿德成 | 江西省 | 鷹潭市 | 月湖區 | 2019 | 3年 | 10000 | ||
高銀鳳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5年 | ||||
陳文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9年6個月 | ||||
胡蜜桃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不詳 | ||||
曹根秀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7年 | ||||
籐茶花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7年6個月 | ||||
陳玉蓮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8年 | ||||
胡火妹 | 江西省 | 西昌市 | 2019 | 1年6個月 | ||||
溫燕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1年8個月 | ||||
劉永英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4年 | ||||
夏明金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2年 | ||||
滕茶英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7年6個月 | ||||
嚴錦華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19 | 5年 | ||||
曾引郎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19 | 4年 | 10000 | |||
李小春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19 | 3年10個月 | 10000 | |||
徐珍花(徐珍華) | 江西省 | 鷹潭市 | 余江縣 | 2019 | 4年 | 罰金兩萬、三萬、四萬不等 | ||
魏青蘭 | 江西省 | 鷹潭市 | 余江縣 | 2019 | 2年零幾個月 | 罰金兩萬、三萬、四萬不等 | ||
潘水財 | 江西省 | 鷹潭市 | 余江縣 | 2019 | 3年零幾個月 | 罰金兩萬、三萬、四萬不等 | ||
夏轉生 | 江西省 | 鷹潭市 | 余江縣 | 2019 | 3年零幾個月 | 罰金兩萬、三萬、四萬不等 | ||
李雨太 | 江西省 | 鷹潭市 | 余江縣 | 2019 | 3年 | 罰金兩萬、三萬、四萬不等 | ||
胡明 | 江西省 | 鷹潭市 | 余江縣 | 2019 | 5年 | 罰金兩萬、三萬、四萬不等 | ||
艾國祥 | 鷹潭市 | 貴溪市 | 貴溪市法院 | 2020 | 2年 | |||
蔡報欣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0 | 1年6個月 | ||||
蔡建 | 江西省 | 新余市 | 2020 | 刑期不詳 | ||||
陳寶芝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3年緩刑5年 | 50000 | 28000 | ||
鄧桂英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3年 | 66 | |||
方平蘭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0 | 1年6個月 | 5000 | |||
范路傑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0 | 2年 | 65 | |||
胡梅香 | 江西省 | 萍鄉市 | 2020 | 7個月 | 1000 | |||
胡水英 | 江西省 | 南昌市 | 西湖區 | 2020 | 2年 | 30000 | 69 | |
江蘭英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2年6個月 | 30000 | |||
柳秋生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0 | 5年 | 20000 | |||
羅建容 | 江西省 | 撫州市 | 南城縣 | 2020 | 刑期不詳 | |||
萬麗華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3年6個月 | ||||
吳少英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濂溪區 | 2020 | 2年 | |||
肖放梅 | 江西省 | 萍鄉市 | 2020 | 8個月 | 1000 | |||
肖秋文 | 江西省 | 萍鄉市 | 2020 | 9個月 | 1000 | |||
楊樹林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0 | 1年8個月 | ||||
楊庭先 | 江西省 | 萍鄉市 | 2020 | 1年6個月 | 2000 | |||
虞松四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0 | 2年6個月 | ||||
張久英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濂溪區 | 2020 | 1年 | |||
張莉(張麗)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7年6個月 | 100000 | |||
張文濤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3年 | 40000 | |||
高菊芳 | 江西省 | 新余市 | 2021 | 3年 | 63 | |||
劉荷香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3年 | 10000 | 60 | ||
喻芳莊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0 | 6個月 | 2000 | 88 | ||
李美蓮 | 江西省 | 鷹潭市 | 月湖區 | 2021 | 8年 | |||
呂金榮(呂金龍) | 江西省 | 鷹潭市 | 月湖區 | 2021 | 2年 | |||
王玉妹 | 江西省 | 鷹潭市 | 月湖區 | 2021 | 2年3個月 | |||
徐慧華 | 江西省 | 鷹潭市 | 月湖區 | 2021 | 5年2個月 | |||
楊德新 | 江西省 | 宜春市 | 萬載縣 | 2020 | 4年 | 53 | ||
張金榮 鷹潭市 | 江西省 | 鷹潭市 | 月湖區 | 2021 | 2年8個月 | |||
戴傳義 | 江西省 | 撫州市 | 崇仁縣 | 2021 | 5年半 | 54 | ||
李水清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1 | 3年10個月 | 20000 | 72 | ||
曹域成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3年,監外執行 | 77 | |||
徐根英 | 江西省 | 宜春市 | 袁州區 | 2021 | 3年 | 78 | ||
霍巧花 | 江西省 | 長治市 | 2020 | 5年 | 64 | |||
梁美華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2年8個月 | 5000 | 73 | ||
謝春媚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2個月 | 5000 | 57 | ||
熊泉妹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10個月 | 3000 | 69 | ||
羅文斌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 | 43 | |||
陳麗萍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3年緩刑5年 | 30000 | 45 | ||
萬金蓮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 | 5000 | 70 | ||
萬筱萍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3年緩刑5年 | 25000 | 66 | ||
楊金鳳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3年緩刑5年 | 25000 | 67 | ||
殷仙萍 | 江西省 | 九江市 | 都昌縣 | 2021 | 4年 | 20000 | 55 | |
黃德國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1 | 刑期不明 | 80 | |||
秦紅英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021 | 4年 | ||||
吳金榮 | 江西省 | 宜春市 | 2021 | 2年 | ||||
殷冬梅 | 江西省 | 宜春市 | 2021 | 3年 | 70 | |||
雷美蓉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 | ||||
劉永紅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 | ||||
盧林香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以上 | ||||
徐桂珍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021 | 1年以上 |
1、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張莉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被勒索罰款十萬元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近日獲悉,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張莉(張麗)二審上訴被南昌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張莉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被勒索罰款十萬元。
張莉,現年六十一歲,原民革江西省委會主任科員(兼出納)。二零一九年七月,被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分局與東湖區公安分局聯合綁架。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張莉被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被勒索罰款十萬元。張莉不服一審判決,向南昌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張莉曾多次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張莉在單位工作時,被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惡警綁架。惡警對她進行刑訊逼供,用電棍電擊並施以酷刑折磨。後被南昌市西湖區法院枉判三年,非法關押在江西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張莉在一個公用電話亭裏發放真相資料,被蹲坑的便衣警察綁架。後被南昌市東湖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2、江西省南昌市法輪功學員杜茶蓮含冤離世
杜茶蓮原江西省南昌市江西飯店職工,家住南昌市展覽路東口。於一九九九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
二零一九年九月一天晚上的九點多鐘,杜茶蓮再次被南昌市百花洲派出所警察綁架,直到第二天凌晨兩點多鐘才被釋放回家。
在多次的關押迫害下,二零一九年九月底,杜茶蓮原本康復的身體再次復發病症,渾身疼痛,下身腫脹,在外打工的丈夫聞訊,從外地返回南昌悉心照料她。漸漸的,杜茶蓮無法進食、入睡,被病痛折磨的骨瘦如柴……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早晨,杜茶蓮含冤離世,家中的丈夫和兒子承受著巨大的身心傷痛。
結語:「江西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遭惡報實例統計」給人的警示
據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日「江西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遭惡報實例統計」曝光,在五千年中華傳統文化中,善惡有報的天理一直貫穿始終。在明慧網資料中,江西省有173個遭惡報的實例,其中有21人殃及到25個家人。
對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人員大致分為五類:政法委「610」、公檢法司、黨政官員、企事業單位、基層人員。其中,公檢法司遭惡報人數最多,達95人,佔總數的55%。
政法委「610」:24人,其中5人殃及 5人,佔總數的14%。
公檢法司:95人,其中12人殃及16人,佔總數的55%。
黨政官員:18人,其中1人殃及1人,佔總數的10%。
企事業單位:33人,其中2人殃及2人,佔總數的19%。
基層人員:3人,佔總數的2%。
將各類人員遭惡報的形式大致分為七類:傷殘、死亡、重病、癌症、被查處、自殺、精神煎熬、經濟損失。其中:死亡65人、重病癌症20人、傷殘18人、被查處48人、自殺3人、精神煎熬16人、經濟損失3人。其中,死亡人數最多,達65人,佔總數的38%。
現重新統計、整理公布的這些資料,是為了喚醒在惡報中還沒有失去生命,還有悔過機會的人,也想警醒那些參與迫害但暫時還沒有遭到惡報的人,懺悔贖罪、將功補過,以免它日遭報,再多悔恨也無益。
在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從省市到基層,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但為了職務、為了金錢,昧著良心犯罪,把殘害好人當成了升官發財的機會。這些迫害參與者都將面臨著正義的審判,善惡必報,現在還沒有遭報的,是上天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機會,其實,他們才是這場迫害的犧牲品。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萬凱個人信息:
萬凱,一九七三年九月出生,江西南昌縣人,一九九四年九月開始工作。其工作履歷顯示,此人多年來一直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核心爪牙機構──公安局、政法委、維穩辦擔任要職。
一九九四年九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萬凱歷任南昌市公安局東湖分局刑偵大隊民警、科員、中隊長、緝毒大隊大隊長,桑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黨委書記、局長,桑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委員、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青山湖區委常委,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萬凱又先後擔任南昌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維穩辦主任;撫州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江西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
萬凱雖在二零二二年一月任職贛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但烏紗帽僅戴了五個月就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