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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張家口市明德北街派出所三任所長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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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張家口市公安局橋西分局明德北街派出所歷任所長張科、金曉宏、王志鵬,在他們任職這二十年期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二零一九年),造成轄區內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一人緩刑,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四人次。

據初步統計,三人任職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長期間,綁架法輪功學員41人次,其中被劫持洗腦班強制轉化6人次、非法拘留31人次,非法抄家11人次,對法輪功學員及單位敲詐勒索現金47830元。他們犯下了迫害佛法與修煉人之罪。

一、張科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簡要情況

張科,男,1955年出生,張家口市公安局橋西分局明德北街派出所原所長,在其任職期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二年),轄區內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三人次。據初步統計,張科任職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長期間綁架法輪功學員26人次,其中送洗腦班強制轉化1人次、非法拘留21人次,非法抄家1人次,對法輪功學員及單位敲詐勒索現金31660元。

案例: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1、法輪功學員張志根,女,49歲,河北省張家口市繡花廠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中共迫害法輪功,十月二十四日,張志根與同修們毅然進京和平請願。他們來到天安門廣場靜坐,以此向政府表達法輪功的千古奇冤。然而,還沒等他們坐穩,就被廣場內比遊人還多的武警推上警車。張志根被押回當地,橋西公安分局一科藺壽青、梁正風等非法搜走張志根隨身攜帶的1000多元現金,並連夜將她關進張家口市看守所。在非法拘留40多天後,強迫她寫不進京的保證,被敲詐勒索3300多元放回(已在舉報橋西分局中披露)。

二零零零年四月,張志根再次進京上訪,她剛走進中辦國辦信訪辦的大門,就被早已守候在那裏的張家口駐京截訪人員劫持。張志根又被劫回橋西公安分局明德北派出所,她被戴了一夜背銬,不善言辭的張志根再次被關進張家口市看守所。為抗議非法關押,抵制迫害,她絕食15天,滴水未進。期間,張志根的一條腿已由紫變黑,不能行走。她每天在劇痛中煎熬,最後發展到尿血。而明德北派出所、明德北辦事處不聞不問,看守所也沒有堅持向辦案單位催促和及時反映,仍繼續關押迫害,還要強迫她站立點名報數。後來,當張志根被送到醫院時,已耽誤了救治的時機,為保住性命,阻止病情的發展,家屬不得已同意醫院將其壞死的一條腿整個鋸掉,花醫療費13000多元,使她終生殘疾,全家悲泣。一次沒有如願的上訪卻招來如此的災難!

酷刑演示:背銬
酷刑演示:背銬

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堅強不屈的張志根拄著雙拐,從居住的五樓艱難的挪下來,第三次到北京證實大法,當她放下雙拐,僅靠一條腿吃力緩慢的坐下以示來和平請願,為正在受迫害的大法與師父盡自己最後的微薄之力時,衝過來的武警,拽起她扔上了警車。更不可思議的是,橋西公安分局、明德北派出所打破看守所不准收押殘疾人的規定,將殘疾人張志根又一次送往張家口市看守所,在看守所以張志根是殘疾人為由拒收的情況下,張家口市政法委、「610」,強令看守所收下。張志根再次絕食抗議「610」的非法行為,而她僅剩的一條腿又在變黑。九天後,他們怕擔責任,讓家人把張志根接回,可她僅有的一條腿也已經保不住了,醫院也無能為力。二零零一年大年初二,在人們歡慶新年的爆竹聲中,張志根含冤去世。

2、法輪功學員王愛玲,女,51歲,張家口市印刷廠職工。生活的滄桑使王愛玲還未到50歲,就多病纏身,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身心憔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的疼痛和內心的苦楚全部被大法的神奇和師父的無限慈悲所溶化,王愛玲又能輕鬆自如的生活了。她特別珍惜大法,感恩師父。

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首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王愛玲進京上訪,向政府部門呼籲、向世人講明真相。她曾先後六次進京上訪,六次被橋西公安分局明德北街派出所關押在張家口市看守所,多次絕食抗議迫害,每次都是生命垂危時才被放回,累計被非法罰款5000多元,對於家庭生活原本就困難的她如雪上加霜。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是王愛玲最後一次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當她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時,被野蠻的便衣推倒在地,搶走橫幅推上警車。她先後被關昌平看守所、昌平精神病院、北京東城看守所折磨和非法審訊。

當時,各地的法輪功學員為了抗議北京警察的非法遣返,堅決不報姓名、住址,惡警左右開弓打王愛玲耳光,五日後查出她的住址,押回當地。經橋西區政法委、橋西公安分局批准,明德北街派出所再次將她關進張家口市看守所迫害,並長期非法關押不放。王愛玲連續絕食抗議,身體受到嚴重摧殘,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二零零一年二月,由兒子背回家。由於長時間的迫害,這次王愛玲的身體再也沒有恢復過來,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五日,王愛玲含冤離開了人世。

迫害案例: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3人次

法輪功學員吳兆鄰,大學文化,河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大夫。他曾多次連續進京證實大法,因而多次被明德北派出所非法拘留,累計非法罰款上萬元,並被第一附屬醫院開除公職。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吳兆鄰被明德北派出所送唐山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共十六大期間,吳兆鄰再次進京上訪,他被橋西區政法委、橋西公安分局、明德北派出所又送保定高陽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在保定高陽勞教所他承受著身體與精神上的嚴重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八日,法輪功學員劉河君進京上訪,被橋西公安分局明德北派出所非法拘留28天,勒索現金500元。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劉河君再次進京上訪,明德北派出所將他非法關押兩個月後,劫持到保定高陽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迫害案例:非法拘留、敲詐巨額罰款

法輪功學員霍惠玲、安利清一家為證實大法,多年來遭到了明德北派出所的嚴重迫害。二零零零年一月與二零零一年四月,安利清兩次進京證實大法,共被非法關押200天,累計非法罰款6360元。在第二次非法關押期間,明德北派出所將安利清從張家口市看守所押回該派出所,刑訊逼供。安利清被銬在鐵椅子上一個星期,派出所警察陳金生用煙頭燙他的臉。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霍惠玲去公園煉功,被明德北派出所帶回,銬在鐵椅子上30個小時,最後罰款200元放回。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天安門自焚」偽案發生後,霍惠玲與同修進京上訪,明德北派出所所長張科將她送進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110天,敲詐現金7600元。在看守所,她為抗議惡警給同修戴鐵鐐,被看守所副所長孫某某用警棍抽打臉部和頭部。當時夫妻倆都被關在張家口市(宣化)看守所,家中只剩下13歲和11歲兩個上學的孩子。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使幼小孩子的心靈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法輪功學員王潤蓮為證實大法,先後兩次進京上訪,被橋西明德北派出所所長張科、片警胡某某送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21天,敲詐現金4500元。二零零一年五月,街道主任孫義玲到王潤蓮家讓她寫保證書,王潤蓮堅決抵制,半小時後,明德北派出所所長張科、警察胡某某等把她強行帶到派出所,王潤蓮向眾人講真相,五小時後放回。二零零一年八月三十日,明德北派出所所長張科派了5個警察把王潤蓮從橋東工業街打工單位綁架到張家口市「法制學校」,並向王潤蓮的工作單位欲索要3000元現金,因廠長不在而未能得逞,後因王潤蓮不停的講真相而放回。

法輪功學員梁桂珍先後幾次進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一次被橋西公安分局副局長高學平從單位勒索扣款2000元;一次被明德北派出所刑拘一個月,非法罰款3000元;二零零一年三月,梁桂珍再一次進京證實大法,又被明德北派出所送進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年,敲詐勒索上萬元。

二零零一年四月,法輪功學員楊秀蘭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北京警察綁架後又截回明德北派出所非法關押在張家口市看守所,一個星期後被提回派出所,所長張科把楊秀蘭的孩子從學校帶到派出所,用孩子威脅楊秀蘭放棄修煉,被拒後,明德北派出所所長張科又向楊秀蘭家人勒索3000元,說是給錢就放人,等家人把錢湊齊交到派出所後,他們不但不放人,又將楊秀蘭非法關押在張家口市看守所。所長張科還指使明德北派出所警察非法搜家,到處亂翻,想要找到他們想要的東西,結果空手而歸。

楊秀蘭在看守所絕食抵制迫害,兩週後闖出看守所獲得自由。但回家後,家人告訴她,她工作多年的單位--張家口市煤礦機械廠(邪黨書記王景剛)已把她開除公職了。楊秀蘭從此以後被迫流離失所,到處打工找工作供孩子上學(孩子的爸爸1990年因車禍身亡)。孩子考上大學後,為了給孩子湊學費,楊秀蘭不得已把母親留給她的房子給賣了,最後連住處也沒了。這場迫害給法輪功學員帶來了極大痛苦。

法輪功學員楊樞,男,56歲,張家口市委小車班司機,患有腦血栓後遺症。修煉法輪功後幾年來,他再沒給兒子、單位添過負擔,為國家節約了大量的醫藥費。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楊樞到人民公園煉功,被明德南街派出所以副所長吳倉為首的不法人員綁架,後轉明德北街派出所。楊樞不配合邪惡,遭到明德北派出所指導員打耳光,並被銬在鐵椅子上(手腳不利索),直到下午他兒子交了2000元錢才放回。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法輪功學員王賢梅依法進京上訪,被北京站派出所警察綁架關在鐵籠子裏,第二天上午被押送到北京體育館院內,後劫回張家口橋西區黨校非法審問後放回。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十一點多,法輪功學員楊素君買菜回來,明德北派出所兩人、明德北辦事處四人、單位兩人正在家裏等她,要她跟他們走。楊素君說:「我丈夫有病,孩子又小,需要我照顧;我煉功又沒錯,誰叫我也不會跟著走的。」楊素君邊說邊下樓,在院子裏和他們周旋,最後還是被他們抓住,幾個人抬上她就走,楊素君拼命掙扎,掙脫之後就往樓裏跑,他們窮追不捨,楊素君一頭撞到牆上,後進了一樓的鄰居家(正好這位鄰居的家門沒鎖)。他們一看怕出事,請示了所長張科才罷休,但還留了辦事處的兩個人守在樓道口。楊素君回家後,讓孩子給守樓道口的二人送去水果和點心,並把她們請到家裏給她們講真相:「我煉功前一身是病,煉功後受益無窮……。」她們明白了真相,又請示了所長張科才離去。

二零零一年四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八點,法輪功學員鄭小紅剛到同修家門口,遭到從樓下上來的五、六個警察綁架,並質問:「你找誰?幹甚麼?」鄭小紅用力掙扎,頭碰到欄杆上被碰破,血流到衣服上,最後還是被綁架到明德北街派出所,他們不管法輪功學員的死活,把她鎖在鐵椅子上,非法審訊,後轉明德南街派出所。當鄭小紅的心臟病發作身體抽搐時才讓其家人背回。

二、金曉宏在其任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簡要情況

金曉宏,男,60歲左右,其任職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長期間,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及家屬13人次,其中非法拘留法輪功學員10人次,非法關押洗腦班五人次,對法輪功學員刑訊逼供、暴力毆打致傷,搶劫私人錢物敲詐勒索現金16170元,非法抄家10人次,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3人次,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1人次。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法輪功學員王曉明、溫寬、孫蓮英、陳潤梅、劉振榮5位剛到明德北街法輪功學員王潤蓮家串門。明德北街派出所在橋西公安分局局長閆志有、國保大隊隊長鐘森林的指揮和參與下,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長金曉宏、指導員龐××、副所長張××、派出警察梁××等前去綁架,遭拒開門後,他們在王潤蓮家門口蹲坑埋伏一天一夜,於二十三日下午六時許將王曉明、溫寬、王潤蓮等六位法輪功學員綁架至明德北街派出所非法審訊,同時六人被非法抄家,其中法輪功學員溫寬連續兩次被明德北街派出所和橋西公安分局政保大隊警察非法抄家:搶走法輪功書籍多本,真相資料多份,手機兩部,計算機主機一台,VCD機一台,手機話費170元,現金大約15000元左右;王潤蓮家被搶走現金1000元。

橋西公安分局局長閆志有、國保大隊隊長鐘森林、張家口市「610」辦公室主任崔××、龐指導員對溫寬進行欺騙和誘供,以孩子高考和前途相威脅,鐘森林還誘騙溫寬當特務被嚴詞拒絕。明德北街派出所警察對溫寬嚴刑逼供,胖子、小個子等多個警察輪番用手掌、拳頭和腳猛擊溫寬的頭、臉、耳和腹部,致使溫寬右耳被打聾,左耳聽力下降,身下疝氣,小腸下墜成一大包,小腹疼痛難忍,而所長金曉宏、龐指導員就在行兇現場;還不准溫寬睡覺、休息長達41小時。除此之外,他們還綁架了王曉明的兒子趙江、兒媳及兒子的朋友並遭到非法審訊(三人都未修煉法輪功)和巨額敲詐勒索。

在非法審訊後,法輪功學員孫蓮英、陳潤梅、劉振榮被送張市十三里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後轉市洗腦班繼續迫害。王曉明、溫寬、王潤蓮在張家口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五個月後,橋西區法院將王曉明非法判刑四年,溫寬被非法判刑四年,王潤蓮被非法判刑三年、緩期五年執行。在非法開庭時,橋西分局政委鄭勇、橋西分局610、國保大隊隊長鐘森林帶領多名便衣和橋西法院任寬等人,在法院樓上樓下,院裏院外的到處流竄。鄭勇作為一個分局政委,躲在小車裏偷拍照片。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時任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長金曉宏,積極配合執行橋西區政法委、610、橋西公安分局對法輪功的迫害部署和指令,綁架、拘留、關洗腦班、勞教轄區內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在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長金曉宏指揮下,明德北街派出所副所長武森、警察史××及小區董××等五、六個人來到法輪功學員霍慧玲家,冒充小區物業人員敲門,未得逞後,就用從已被他們綁架了的霍慧玲的丈夫身上搜走的鑰匙,強行將其家門打開,非法抄家,把霍慧玲綁架到派出所。霍慧玲的丈夫法輪功學員安利清是開出租車的,明德北街派出所便衣警察以打車為幌子將其騙到明德北街派出所門口強行綁架,非法搜身。夫妻雙雙被送進張家口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又被劫持到張家口市勞教所「洗腦班」非法關押45天,奧運結束後才放回。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明德北街派出所還把轄區法輪功學員王潤蓮從家中綁架、拘留後非法勞教2年;將法輪功學員孫連英非法拘留15天。

另外,二零一二年,法輪功學員李玉英下班回來在公車站牌下講真相時,被橋西分局明德北街派出所綁架,非法搜家,非法關押在鐵凳子上一夜。第二天拉李玉英去檢查身體,到拘留所後拒收放回。

三、王志鵬任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長期間的惡行

二零一五年五月,法輪功學員王賢梅向最高檢郵寄了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刑事控告書。六月份的一天,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長王志鵬)4、5個警察非法闖入王賢梅家中,搶走一本《轉法輪》、大法圖片等,把王賢梅劫持到明德北街派出所非法審問,逼迫寫保證書,強行按手印、拍照。家屬去要人,又逼迫家人寫保證書。此外,派出所和小區工作人員多次到她家上門騷擾。

根據以上張家口市橋西分局明德北街派出所原所長張科、後任所長金曉宏、王志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犯罪事實,已嚴重觸犯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一條之規定,以及中國《刑法》239條綁架罪、238條非法拘禁罪、245條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234條故意傷害罪、247條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274條勒索罪。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犯下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是對全人類道德良知的挑戰!天理昭昭,善惡必報。所有參與迫害者必須承擔個人罪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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