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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城縣胡水霞被看守所和勞教所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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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大法後,剛剛二十歲的胡水霞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在北京的看守所遭毆打、電擊、野蠻灌食等,後被送武漢獅子山非法關押七個多月。

胡水霞,女,一九七九年四月十二日出生,家住湖北省通城縣。還是少女的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明白了大法是教人向善、返本歸真的好功法。

二零零一年四月,胡水霞抱著一顆想向政府說明法輪功真相的心去了北京。剛到天安門廣場,一個警察就問胡水霞是不是煉法輪功的?胡水霞說:「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那個警察不由分說,就把胡水霞抓上了巡邏車。

隨後,警察又抓來一個修煉法輪功的男孩,幾個人強行將他拖進了巡邏車。警察對那男孩拳打腳踢,用警棍亂打他的頭。當時,胡水霞在旁邊看到了,喊:「不要打人!」護著那個男孩,警察就連胡水霞也一起打。

在北京被非法關押

不一會兒,警察就非法抓了一車法輪功學員,把他們送到了一個地方,然後都關到了一間鐵籠子的房間裏,大約有三、四十人。警察不給法輪功學員飯吃,這其中有老人、還有抱著孩子的年輕媽媽。一段時間後,又用一個大巴車把他們送到了北京郊區的一個派出所,兩個警察監控一名法輪功學員。

監控胡水霞的兩個男警察大約四十多歲,他們用偽善的手段騙胡水霞說:「你告訴我你的家在哪裏,我們直接送你去火車站,送你回家,你家裏的親人肯定很著急。」胡水霞不知道這是警察的欺騙行為。當胡水霞把家裏的地址告訴了警察時,警察把胡水霞劫去了看守所。

看守所裏也關了很多來自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一次,一個女警察拿來電棍電擊胡水霞的臉、後背,她被電傷了,胡水霞差點休克過去。後來又把胡水霞叫出來帶到一個房間裏,那裏已經有好幾個法輪功學員被強行灌食。

胡水霞也被灌食,從她的鼻子裏插進一根管子到胃裏,然後往胡水霞的胃裏灌乳白色的不明液體,灌到胃裏冰涼冰涼的,使人很難受。灌後,那些液體不由自主地從嘴裏嘔吐出來。當時嘔吐出來的還帶有血絲,警察看到根本不管,還繼續灌。灌食的人沒有穿制服,看上去像是從社會上雇來的流氓打手,警察在旁邊指使。

被劫回湖北迫害

到了晚上,警察又用車把這些法輪功學員秘密轉移到了一個醫院,把他們一個個強行捆綁在病床上打不知名的藥水。當時胡水霞還沒被打這種針,就被咸寧駐北京辦事處的人強行押送走了。在車上,胡水霞見到了那個在天安門廣場被打的男孩,手上還流著血,是被打了針的。他們倆都被送到了咸寧駐京辦事處。

隨後,通城縣馬港鎮派出所所長和馬港政府裏的一個人把胡水霞從北京強行押回本縣,把她非法關進通城戒毒所四個多月。其間,由監管大隊長指使,胡水霞被強行綁在刑床上,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還被強行灌食。

一次,胡水霞在默寫法輪大法經文時,被監管大隊長看到了,監管大隊長打了她兩個耳光,還強行讓她跪在外面,戴上了腳鏈。

非法勞教

最後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胡水霞送武漢獅子山非法勞教一年。那時,胡水霞還是一個剛剛走出校門的少女。

一進勞教所,那裏的警察說這裏有制度,不能煉功,然後,問胡水霞能不能做到,胡水霞沒有回答。警察把胡水霞帶到一個空房間裏,隨後進來十幾個穿制服的警察,把她的手反銬。一個穿著皮鞋的警察把胡水霞的頭踩在地上,另外還有兩個警察拿電棍電胡水霞的頭、腳、兩肋,其餘的用腳踢,一邊打一邊問胡水霞:「能不能做到?」其中一個警察說:「不回答,天天這樣打。」

當時警察對胡水霞行暴時,她從他們戴的工作牌上看到還有個所長在其中,這是有組織的行暴。胡水霞只是按真、善、忍做好人,卻遭受如此迫害,眼前這些非法行為使胡水霞產生了高度的恐懼和害怕。

在以後的日子裏,胡水霞被轉到了二大隊。二大隊隊長姓高,極其惡劣。一到那裏,就把胡水霞的衣服脫得精光,一絲不掛的搜身;還用剪刀把胡水霞的頭髮亂剪;接著由兩個犯人白天黑夜的監視她,不斷侮辱她;不准胡水霞睡覺;限制上廁所。

警察經常用一個固定的動作體罰胡水霞:讓胡水霞把一隻腳落地,另一隻腳翹起來,兩個手朝一個方向抬到下巴下。一個動作一做就是很長時間,動一下或掉下來,胡水霞就遭到犯人的一頓毒打;有時還要胡水霞面朝牆站著,頭上放一張紙,兩個腋窩一邊夾一張紙,兩個腳中間夾一張紙。紙掉了,也要遭到犯人的毒打。

他們還經常不斷地變換著各種手段,摧殘著胡水霞和那裏的法輪功學員。不准法輪功學員互相講話;不准買日用品;強迫觀看誣蔑法輪功的光碟和電視。

酷刑演示圖:電棍電擊

在獅子山勞教所七個多月的被非法關押中,胡水霞的身體受到了很大的摧殘,特別是精神壓抑極大,心裏受到了很大的創傷。警察們用電棍電她的場景時常在胡水霞的腦子裏浮現。胡水霞睡覺時,身體經常不由自主的顫抖。

被國保騷擾

二零零二年四月,胡水霞回到了家中。馬港鎮政府的人員帶著國保大隊警察來了,說要胡水霞在法輪功中做「臥底」,把當地法輪功學員的具體行為及時向他們彙報。事成之後,給胡水霞安排一個好工作。要胡水霞考慮考慮,考慮好了,到縣公安局找國保大隊姓楊的副科長。

過了幾天,胡水霞去了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找到楊副科長說:「我不能做這個事,我還年輕,沒有結婚,名聲不好。」楊副科長當時就威脅她說:「這事不准說出去,要負法律責任的。」胡水霞為了避開警察的騷擾,在壓抑、矛盾的複雜心情下,被迫離開了家。

夫妻被迫害

二零零三年,胡水霞結婚了,丈夫也是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十月份的一天,正當孩子要出生時,通城縣國保大隊等人,又把胡水霞的丈夫綁架到了通城縣看守所迫害,使他們夫妻分離。孩子出生時,丈夫不在她的身邊。胡水霞的家還被勒索了三千元錢,手機也被他們搶走了,摩托車也不見了,直接經濟損失一萬多元。

三個月後,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妄圖繼續加害胡水霞的丈夫,指使兩個警察並夥同沙堆派出所的人,還有一個帶路村幹部到胡水霞家。國保大隊的人說,要胡水霞的丈夫到縣公安局去一趟,問一點事,馬上送他回來。

胡水霞當場揭穿:「有甚麼事就在這裏問,還不知道你們騙人的伎倆嗎?法輪功學員心地善良,被你們騙得太多了,我就有親身經歷。」帶路的村幹部聽了之後,問國保大隊的人:「不會騙他們吧?」問得兩個警察不知怎麼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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