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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通城縣法院退休幹部王慧媛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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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2015年6月30日,湖北省通城縣法院退休幹部王慧媛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今年55歲的王慧媛女士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江澤民集團迫害。王慧媛年輕時,患過重症肝炎,後來又復發了,生命垂危,因卵巢腫瘤、闌尾穿孔、胃病、計劃生育等方面作過七次手術。遭車禍骨裂、家庭關係緊張、身體、精神已經崩潰。就在等待死神敲門的時候,有緣修煉法輪功。從此改變了命運,精神面貌煥然一新,感謝大法師父救度之恩。

可是由於江澤民發起這場迫害,通城縣「610」指使王慧媛單位逼迫王慧媛放棄大法修煉,單位也設立「610」辦,長期多人和家屬負責包保監控她,她被綁架二次強行洗腦,被逼迫寫「決裂書」,被逼迫放棄修煉;被綁架三次關入監牢,遭精神肉體折磨;被勒索家屬錢財三次;限製出境出國一次;被單位監禁二次;縣「610」、國保大隊到單位騷擾數次。

1999年7月20日,王慧媛在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武漢火車站被攔截,次日通城縣國保大隊黎成剛等兩人用手銬銬住王慧媛帶回本縣非法關押155天。在武漢火車站被攔截時,被一女警察非法搜走現金450元;此次關押後被國保大隊楊雄欺騙家屬交押金3000元,看守所所長陳高峰要王慧媛家屬交伙食費1500元,國保大隊和本單位派人去武漢接人費用扣工資2000元,共計6950元。

1999年12月27日,王慧媛出獄第三天被通城縣610熊林清等人綁架到本縣黃源嶺強行洗腦迫害30天。

2004年6月23日晚,王慧媛因與一位法輪功學員接觸,被人構陷,本縣國保大隊濫用手銬將她強行銬住關押看守所7天。只因這一件事同年9月9日又收監,繼而10月15日國保大隊張定二等人非法銬住她送往沙洋企圖勞教。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因拒收,當晚又銬回本縣繼續關押63天。本縣國保大隊黎成剛兩次找到王慧媛丈夫單位,對王慧媛丈夫一說是要送去手術費,二說是要將你老婆接回,其實當晚已帶回非法關押在本縣看守所。這次騙走現金3000元。

2006年正月24日,王慧媛被通城縣「610」熊林清、國保大隊張定二帶人到家綁架到武漢湯遜湖洗腦班迫害,眼睛被折磨得看不見物體了,視力嚴重損壞,直到現在都沒有恢復。此次迫害37天。

2002年5月13日和2007年5月13日,只因法輪功師父的生日之故,「610」指使本單位無故將王慧媛監禁於單位密室和黃龍山林場,共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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