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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海林市姚淑霞被枉判六年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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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海林市法輪功學員姚淑霞,被海林市法院枉判六年三個月,並勒索兩萬元。姚淑霞上訴到牡丹江中級法院,牡丹江中級法院維持冤判。姚淑霞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被劫入哈爾濱女子監獄。

姚淑霞女士以前身體很不好,風濕性心臟病,頭暈,迷糊、胃下垂,胃脹,肚子裏面有水直響,腰腿疼,一疼起來就直不起腰,彎成了直角,走兩步路就蹲著,還不能幹活。喝中藥,貼膏藥都不好使。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沒多長時間,一身頑疾不翼而飛。然而,剛過沒兩個月就不讓煉了,她害怕遭迫害,不敢煉了。幾年以後,以前的疾病又回到了身上,醫治無果,別無它法,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法輪大法再一次為她祛了病!她按照大法真、善、忍做好人,勤勞樸素,溫和善良。

被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姚淑霞失聯,家人發現家中的大法書籍也不見了。經家人四處打聽,一天以後,得知姚淑霞被海林第四派出所綁架,被非法拘禁在海林拘留所。在這期間,第四派出所並沒有按時通知家屬。據說是因姚淑霞粘貼不乾膠,被人惡意舉報,非法拘留十五天。

姚淑霞被非法拘留後,親戚去看守所探視她,拘留所人員不讓見,說是辦案單位的原因,到期,還得辦案單位去接。

等到了十一月十三日,姚淑霞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到期,姚淑霞的女兒去接她,又被告知,姚淑霞在二零二零年三月份疫情期間發真相資料,被第一派出所綁架,因疫情,未做處理,現第一派出所接著(非法)拘留十五天。

就在這十五天將到期的時候,海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丁玉華,給姚淑霞的女兒打電話,說姚淑霞已被轉到牡丹江市看守所,刑拘。

公檢法合謀構陷、枉判六年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得知,姚淑霞被構陷到檢察院,又被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法院,檢察院量刑七年,罰款三萬元。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下午,姚淑霞被海林市法院非法開庭,家屬突然接到通知,到法院旁聽。之前,並沒有通知家屬,也沒有給姚淑霞機會和時間請辯護律師,匆匆開庭,說是讓姚淑霞自己辯護。

開庭時,法官姜新昆問姚淑霞認不認罪,姚淑霞說:不認罪,修煉真、善、忍沒有罪。是十幾個警察一個一個電線桿按著我貼不乾膠然後拍照(作偽證);還找了一個老頭,警察跟他說你舉報他,老頭點頭說:嗯。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姚淑霞的女兒去法院諮詢母親情況,法官姜新昆告訴她,姚淑霞已被非法判刑六年零三個月,有十天的上訴期。

姚淑霞不服判決,上訴到中院。姚淑霞的女兒通過查閱相關法律,認識到辯護的重要,自己能做其母親的辯護人,向牡丹江中級法院遞交了相關手續,提出要求批准家屬作為辯護人。

一個多月後,牡丹江中院不顧事實真相,向艾麗娟發出通知,姚淑霞維持冤判。

事實上,修煉法輪功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和判刑。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更有天理的懲罰。


主要迫害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海林市郵編:157199
政法委書記阮新立:0453-7325720;13943335818
政法委辦公室吳萬金:0453-325720、0453-7221896;13845338099
法院院長:劉興利
法官姜新昆:13904834266
檢察院檢察長:鄭濤
檢察院副院長閆明:13904531973
公訴人:陳肖雪
助理:林江
公安局局長莊坤:13704639998
公安局政委孫慶瑞:13009898933;0453-7336589、0453-7220008
公安局國保隊長丁玉華:13199335299;15504537211
第四派出所電話:0453-7228110
所長劉偉:13836388555
所長趙鑫澤:13766641177
第一派出所所長李東賢:1300979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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