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厚安,男,湖北省應城市黃灘石橋人,一九六三年三月十五日出生。哥哥石雄安是應城市恆天藥業董事長),弟弟叫石三安。石厚安約是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十月間任應城市「六一零」主任,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間應城市政法委副書記(分管「六一零」)。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石厚安被任命為湖北省應城市科技局局長。
發生在石厚安任期內的主要迫害事件:
一、三次集體大綁架事件
1、奧運前的第一輪瘋狂大搜捕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晚七時左右,應城市公安局邪黨政委吳小垱、呂山華帶領公安局國保大隊、國安大隊、東馬坊「六一零」、東馬坊派出所、湖北雙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衛處等單位的三十多個惡人,開著十幾輛警車,氣勢洶洶的撲向東馬坊地區法輪功學員的家中。警察每三人一組,帶著開鎖匠,不管家中有人無人(因有的大法弟子已被綁架),惡人均命令開鎖匠開門,門開不了的就砸或撬門窗,像土匪一樣闖入家中非法抄家和綁架法輪功學員。
東馬坊地區十一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熊文志、熊繼偉、陳青枝、褚觀元、向洪新、張靜玉、詹利平、王俊平、黎國平、嚴三明、褚四春。
八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熊文德、杜足英、熊繼偉、褚觀元、向洪新、張靜玉、嚴三明、褚四春。其中杜足英被綁架到東馬坊派出所後正念闖出,熊文志在綁架的中途走脫,流離失所近兩年。其餘六人被綁架到應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多天,回家不久又都遭到非法勞教一年的迫害。
2、奧運前的第二輪瘋狂非法大搜捕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晚七時左右,應城市公安局政委吳小垱和應城市「六一零」指揮應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城中派出所、居委會、法輪功學員單位的惡人對應城市城關法輪功學員吳振貴、田東林、張軍安、陳德生等進行迫害。參與的主要惡人有:吳小垱、國保大隊隊長聶麼山、向煉成、應城市客運公司經理李克謙等。
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陳德生家非法抄家和綁架,搶走師父法像和其它物品及用具。陳德生被幾個警察綁架時,不停地高喊「法輪大法好」,喊聲驚動左鄰右舍。三個警察將陳德生強行塞進警車。陳德生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應城市第二看守所和第一看守所七十多天。他回家二十多天後,惡人又圖謀綁架他未成。他被迫流離失所。
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田東林家中,進門就亂翻亂抄,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和一些光碟,接著幾個警察又往他家樓上跑。老田當時不在家,老田的老伴大聲喊:「不准上樓!你們憑甚麼抄我們家,我家老田做好人沒有錯,你們太邪了,馬上給我走,今天誰也不准抄我家!」警察被震住了,一個個都出門走了。過了一會兒,警察又來要強行第二次抄家,老田的老伴堵在門口並大聲喊:「憑甚麼抄我家!不准抄家!」警察又灰溜溜地逃了。
城中派出所警察夥同應城市客運公司經理李克謙闖到法輪功學員吳振貴家,見家中沒人,就撬開鐵門,破門而入,把她家亂翻一通,搶走師父法像。隨後,惡人在她家門口蹲坑三天企圖綁架她未成。
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張軍安家,當時張軍安不在家,只有孩子和家屬,警察非法抄家並搶走師父法像和少量光碟。
3、邪黨「六十年大慶」前的非法大抓捕
中共邪黨「六十年大慶」前的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晚,在應城市公安局政委吳小垱的直接帶領和指揮下,孝感市國保大隊、應城市國保大隊長楊群樂、國保警察何建設、東馬坊派出所警察等數十人非法抄家並綁架了七位應城市東馬坊法輪功學員。
晚八時左右,湖北省孝感市國保大隊、應城市公安局、應城市國保大隊、東馬坊派出所等單位的數十名不法人員,乘幾輛小轎車,直奔法輪功學員彭菊梅家,見家中沒人,就叫來開鎖匠開了門。警察闖入她家翻箱倒櫃亂抄一氣,非法搶走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而正當警察行兇搶劫時,彭菊梅帶著女兒回來了,眾警察把她綁架到東馬坊派出所,吳小垱等人對她非法審訊。彭菊梅正念抵制迫害並對警察講真相,在被非法拘禁幾個小時後釋放回家(彭菊梅的丈夫熊繼偉當時正在沙洋勞教所遭迫害)。
晚十時多,五位女法輪功學員(許玉玲、王平、李玉玲、熊偉英、陳青枝)正在東馬坊大法弟子張靜玉家做客。吳小垱、何建設等五、六個警察逼迫開鎖匠打開了張靜玉家的防盜門,闖入張靜玉家,大喝:「不許動!」警察們在張靜玉家翻箱倒櫃的非法抄家一個多小時,搶走真相幣八百元、電腦一台,還有MP3、MP4、U盤、移動硬盤、博朗電子書、小喇叭、大法經文等私人物品。抄家過程中又來了幾輛警車和十幾個警察。六名女法輪功學員被警察綁架到東馬坊派出所,數小時後又被綁架到應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她們中兩人絕食抗議,到第六天時,已生命垂危,而東馬坊派出所警察褚洪波等又將她們轉移到應城市第一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第一看守所所長田江濤調來一幫武警威逼強行她們進食。至十月九日,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二十四天後被釋放,張靜玉則被繼續非法關押兩月餘才被釋放。
參加此次迫害的主要單位和責任人有:孝感市國保大隊人員、應城市公安局局長陳顯、公安局政委吳小垱、應城市國保大隊長楊群樂及何建設、東馬坊派出所所長周維鵬,原新集派出所所長劉強等。
二、部份迫害案例
1、饒旭明,應城市公安局警察。二零零七年一月,應城市公安局夥同應城市檢察院、法院、應城市六一零將饒旭明非法判刑三年(他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日被應城公安局和「六一零」劫持到應城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他冤獄期滿時,又被應城市公安局綁架到位於武漢市的湯遜湖洗腦班迫害。
2、高文霞,應城市東馬坊大法弟子。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東馬坊「六一零」的何忠平和李貴明、東馬坊派出所副所長許自斌非法抄了她位於應城城關的租住房,她當時不在家,惡人綁架未成。第二天,她在回家的路上被東馬坊派出所副所長許自斌、東馬坊「六一零」的何忠平和李貴明綁架到東馬坊派出所。惡人逼她丈夫在勞教通知書上簽字未成後,就直接將她劫持到武漢市女子勞教所,企圖對她非法勞教一年半。由於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她又被許自斌、李貴明、黃國英劫持到應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兩個月。
3、胡素萍,應城市鹽礦大法弟子。胡素萍二零零八年七月下旬在應城講真相救人時被應城市城中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應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後又被惡人劫持到武漢市女子勞教所。由於身體原因,勞教所拒收。她又被非法關押到應城市第一看守所兩個多月。參與迫害的人主要是公安局局長陳顯、政委吳小垱、國保大隊何建設、城中派出所徐華平等。
4、奧運期間,應城市大法弟子操芙蓉在講真相救人時被應城市城關派出所先後綁架到應城市第二看守所和第一看守所迫害。
5、方秋萍,應城鹽礦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八年七月的一天深夜二時多,被應城市公安局、應城鹽礦派出所的惡人非法抄了家。惡人搶走幾十元錢及一些私人物品。她在惡人抄家之前機智走脫,被迫流離失所。應城市和雲夢縣的公安對她下了非法「通緝令」。
6、熊偉英,東馬坊法輪功學員。奧運前,應城長江派出所警察給她丈夫及她單位施壓,要他們監視她不准外出講真相。她丈夫被逼的對她又打又罵。
7、綁架崔昌玉到洗腦班迫害。二零一三年六月九日,應城市法輪功學員崔昌玉在武漢講真相時被當地派出所綁架並非法拘留。幾天後,應城市國保大隊和應城市六一零將崔昌玉從拘留所劫持到「板橋洗腦班」進行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約四十天,逼她放棄修煉法輪功。
8、綁架張靜玉和詹利平。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應城市郎君派出所將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張靜玉和詹利平綁架並非法關押到應城拘留所十天。十天後,郎君派出所警察開著警車到拘留所準備把張靜玉劫持到勞教所迫害,遭到家屬和張靜玉的正念抵制,勞教迫害未成。
9、三次綁架正在講真相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劉姣伢。應城市城中派出所惡警分別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四日、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中午、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三次綁架並非法拘留了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劉姣伢。
10、野蠻綁架四名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中午,應城市四名法輪功學員到應城市義河鎮向世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隨即被義河鎮派出所野蠻綁架並劫持到應城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11、綁架張軍安。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晚,應城市義和派出所綁架並拘留了貼真相不乾膠的法輪功學員張軍安。
12、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兩名法輪功學員到湖北省雲夢縣胡金店講真相,被胡金店派出所警察綁架。派出所所長與幾個警察一起,手拿著針頭一起擁向一名法輪功學員,捉住法輪功學員的手指強行刺扎,然後把兩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雲夢拘留所體檢。一名法輪功學員因血壓高被釋放了。另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到雲夢拘留所十天。應城市國保大隊的陳恩宏和何建設到雲夢拘留所逼問該法輪功學員的姓名和住址,他們達不到目的,就威脅說:「勞教兩年!」
13、用身份證迫害周豔華和劉華豔。二零一四年,周豔華到應城火車站坐火車,因身份證檢查出「有問題」,在火車站被搜身,身上帶的不乾膠被搶走。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劉華豔在應城火車站被查出身份證「有問題」,火車站不准她上火車。
14、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應城市天鵝派出所綁架並非法拘留了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劉姣伢和陳青枝。二人在拘留所遭喻志坤毆打。
15、二零一零年七二八鹽廠改制,在應城市公安局副政委吳小垱的操作下,嚴三明、張祥發、汪長平三人在企業改制算斷工齡時每人少算幾萬元。
16、綁架徐軒志到洗腦班。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晚上,郎君派出所副所長董某某及其手下警察在應城市郎君中學綁架了徐軒志,將他送劫持到應城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三天後,應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何建設與郎君派出所密謀策劃,於五月十九日又將他劫持到湖北省洗腦班迫害四十五天。
17、將陳青枝由高中教師被貶為小學教師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八年,應城市教育局局長龍暉在「六一零」的壓力下,在兩次農村教師整合分流考試中,不准高級中學教師陳青枝進城教高中(第一次考試用政史試卷考地理教師,第二次不准她參加考試),將她由高中教師被貶為小學教師。
三、搞污衊法輪功的宣傳,毒害世人
1、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湖北應城市第一高級中學,將高一年級,高二年級二千多名學生集中到學校操場,學校領導強迫每個學生在詆毀法輪功的材料上簽字。
2、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應城市三眼井社區居委會和應城市汪家台社區居委會這兩個社區在應城市內向民眾發放污衊法輪功的「承諾卡」,強迫市民在「承諾卡」上簽字,毒害世人。
3、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在湖北省應城市市中心街道及周邊居民小區,大街小巷貼滿迫害法輪功學員,詆毀法輪功的所謂「通告」。「通告」上面要求民眾「舉報」給世人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貼標語的法輪功學員,「舉報」一個給獎金500元,「通告」上面有兩個舉報電話,「110」和「0712─3220427」。「通告」落款是應城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和應城市城中街道辦事處。
4、大約在二零一一年,應城市東馬坊「六一零」的李貴明把污衊法輪功的材料送到雙環學校,雙環學校把材料發放給學生,讓學生帶回家給家長簽字,材料的落款是應城市綜治辦。
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國家的高度共識。繼美國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多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亞和日本也在積極準備立法。法輪功學員每年整理幾批惡人名單,送交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