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國家的高度共識。繼美國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多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亞和日本也在積極準備立法。法輪功學員每年整理幾批惡人名單,送交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趙佔華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趙佔華
中文姓名拼音:ZHAO,ZHANHUA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58年 3月 日
出生地:河北省沽源縣
原來工作單位名稱:張家口市赤城縣中共縣委
原來職務:縣委書記
中國大陸的家庭住址(省、市、縣):河北省張家口市橋西區
更多信息:2006年4月~2011年8月任中共赤城縣委書記;2011年9月任張家口市宣傳部部長,現已退休。
親屬信息:
親屬姓名:廉淑娟
中文姓名拼音:LIAN,SHUJUAN
性別:女
親屬關係:趙佔華的妻子
大陸住址:張家口市橋西區
2、親屬姓名:廉雪
中文姓名拼音:LIAN,XUE
性別:女
親屬關係:趙佔華的女兒
二、迫害事實簡述
趙佔華和王永利在赤城縣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致使赤城縣法輪功學員遭受了嚴酷的迫害。
(一)2006~2011年期間:
1、有1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最長刑期5年;
2、有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其中有一名法輪功學員兩次被非法勞
教,長達3年半;
3、有2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綁架、拘留;
4、有1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
5、有19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二)2008年北京奧運期間:
有82名法輪功學員被扣押在單位看管,24小時限制人身自由,長達近兩個月。
迫害實例一:七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中共邪黨中央綜治辦徐海斌到赤城縣大海陀鄉遊玩,發現了柱子上寫的「法輪大法好」、「天滅中共」的標語,惱羞成怒。隨後直接操控省、市、縣對趙秉衡等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迫害。在赤城縣委、縣政府、政法委操縱下,法院冤判陳海燕、林翠蓮五年徒刑;趙秉衡、王玉鳳、王玉珍四年徒刑;王玉海三年徒刑;郭秀林三年緩四。二零零九年法輪功學員趙萬榮又被以所謂的同案誣判四年徒刑。
當時,趙佔華任赤城縣縣委書記,王永利任赤城縣縣長,一起由中央、省、市、縣直接插手和實施的對赤城縣法輪功學員的大面積迫害冤案就這樣形成了。
迫害實例二:以奧運為藉口迫害全縣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七月,也是趙佔華任赤城縣縣委書記,王永利任赤城縣縣長期間,縣委、政法委不斷開黑會,布置、要求各鄉鎮、各單位分頭對本地、本單位的法輪功學員集中辦「轉化班」,以限制法輪功學員在奧運期間的人身自由。在單位上班的全被監視看管,在外地打工、住親戚家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強行拉回。縣委書記趙佔華、政法委書記郭文奎還在縣電視台公開叫囂:「對法輪功要嚴厲打擊,該抓的抓、該判的判,決不手軟!」
二零零八年七月底,各交通路口都設了卡,出入人員不論到哪,都要身份證。過往車輛嚴格盤查。單位晝夜值班,甚至連一些山路口、要道口都有人把守,整個縣被淹沒在一片紅色恐怖之中。
赤城縣長王永利在奧運「安保」期間,擔任全縣奧保總指揮,更是大肆迫害法輪功學員。開現場會、鄉鄉集中、鎮鎮關押、到處設卡。對看守法輪功學員的人,縣政府給單位撥款4000元。一個路口關卡費用20000元。大會小會的揚言:「關鍵時刻,只要不死人,對法輪功人員可以採用任何手段。」
奧運期間,中共邪黨給鄰近北京的縣市各級政府官員施加壓力,迫使赤城縣的地方官員想盡一切辦法阻止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伸冤。在赤城所有出境口,王永利唆使、強令把守人員把法輪功創始人的畫像放在出口,逼迫過往人員踩像,以此極為惡毒的手法識別抓捕法輪功學員。不踩的就視為法輪功學員,予以扣押。
做惡遭報,分毫不差,在奧運會結束的第二天夜裏,王永利在賓館猝死。
迫害實例三:利用「世博會」迫害法輪功學員孫富琴
大法學員孫富琴由於身體患有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不長時間全都不翼而飛了,她真正感受大法的美好,無病一身輕。由於不放棄修煉,多次被綁架、抄家、送洗腦班。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四日晚八點多鐘,國保大隊長張永新帶領七、八個人員突然闖入她家,就像土匪一樣抄家。她在慌亂中走脫,最後把她沒修煉的丈夫和兒子綁架。還把來孫富琴家串門的倆個法輪功學員和剛走到她家樓道的一名法輪功學員一起綁架。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日流離失所八個多月的孫富琴,回家看看將近八十歲的老母親,又被蹲在她家樓下的國保警察張豔綁架。後赤城縣法院非法將孫富琴判刑四年半。孫富琴不服向張家口中級法院提出上訴,結果中院維持冤判。
孫富琴經歷四年半的冤獄,九死一生回到家中,又遭經濟迫害。二零一五年一月,在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她的養老金被停了。她找有關部門問為甚麼,結果養老金沒給,又將她開除公職,致使經濟損失將近二十萬。
更多迫害案例:
2007年~2011年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
趙秉衡:男,2008年被非法判四年
陳海燕:女,2008年被非法判五年
林翠蓮:女,2008年被非法判五年
郭秀林:女,2008年被非法判三緩四
王玉海:男,2008年被非法判三年
王玉鳳:女,2008年被非法判四年
王玉珍:女,2008年被非法判四年
王 生:男,2009年被非法判三年
孫富琴:女,2011年被非法判四年六個月
趙萬榮:女,2009年被非法判四年
王 智:男,2008年被非法判三緩五
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有:
趙 金:男,2002年及2011年,2次,共4年
任 富:男,2008年,1年 ,1次
崔志寧:女,2008年,1年, 1次
鄭 軍:男,2008年,2年, 1次
狄志雲:女,2008年,1年半,1次
徐 燕:女,2008年,1年,1次
季淑君:女,2009年及2012年,2次,共3年半,
羅美玲:女,2008年,1年,1次
武佔華:男,2007年,2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