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的善舉種下了修大法的機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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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我從小就心地善良,看到不公平的事愛出手打抱不平,長大了隨著社會的污染,自己變成了一個愛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啥事都幹的那麼個流浪漢了!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間,我因打架鬥毆被送到了佳木斯勞教所。

在勞教所裏,我接觸到了一群不一樣的人,他們可以為了自己的信仰連個「不」字都不肯說。我覺的很奇怪,何苦在這裏受這罪呢,說句「不煉了」就可以回家,那多好啊!當時我非常不理解。可是在跟這些人接觸的這一段時間裏,我覺的他們跟普通人不一樣。無論從素質、言談、待人接物方面,他們都是那樣的謙卑、平和!這讓我願意和他們聊天相處。

我心裏暗暗告訴自己:「他們都是好人!」就是因為學煉了法輪功被冤枉到這裏來的。我就非常同情和可憐他們。有一次,他們要求煉功,被惡警體罰,寒冬臘月,把衣服扒光,反銬,往身上澆涼水……太殘忍了!我不忍心看了,心裏隱隱作痛!

在勞教所裏,我看到的都是黑暗的一面,法輪功學員的家人給拿的吃的,惡警也不給吃,甚至手紙都不給用,我覺的獄警太缺德了。輪到我值班看法輪功學員的時候,我就用拖布桿把監控往上扭,讓它監控別的地方,我就示意他們煉功。

還有一次獄警翻書,讓法輪功學員整個把衣服脫個精光,翻出來好多書,又開始打他們、迫害他們。我趁幹警不注意,偷著藏了七本書(主要有《洪吟》等),但是,沒過幾天,幹警們又來翻書把這些書又都翻走了,我也受到了懲罰,反銬、挨打,還加期三個月。

雖然我被加期了,我也從來沒後悔過,沒埋怨過,因為我覺的我站在了正義的一邊,我為自己的行為而感到快樂和榮幸。

有一位法輪功學員總給我講大法的神奇,美好,都給我講入迷了,我那時聽的出神入化,特別願意聽他們講。我總在想,你們總在這裏也不行啊。講真相得出去講啊,應該把大法的美好帶給更多的人。

有一次,正好是個機會,我就告訴他們拿著鐵锨,撮子,笤帚出去撿煙頭,搞衛生,大門是開著的,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堂堂正正走出了大門,其中有三個又給抓回來了,當時我在對面二樓看著他們,擔心的腿都直哆嗦,怕他們走不了,心裏直求「大法師父,快讓他們走吧」,就看他們有年紀長一點的,跑的跟頭把式的,我的眼淚一對一雙的往下流……

二零一七年十月,我神奇般的得法了!當我讀完《轉法輪》的時候,我明白了,原來我當年的那些善舉種下了我修煉的機緣,師父一直在管著我。

學大法後,我對生活有了信心,知道了自己為啥活著了。我也知道當年在勞教所裏那些法輪功學員為甚麼連個「不」字都不肯說了,就像師父講的:「要知道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為其捨命而不足惜的。」[1]

通過學法煉功,我多年的腰間盤突出好了,身體一身輕,走路就想跑,每天快樂的像個孩子。現在我酒也不喝了,連我們老闆都說我變了,人還好看了,乾淨了,也利索了,人也胖了。通過學法知道了「失與得」的關係,在工作上我嚴格要求自己,賣東西的帳我都記的清清楚楚,不貪不佔。

鄰居們見我都誇我變了,我心裏也美滋滋的。

雖然我現在有時心性還達不到那樣堂堂正正的講真相救人,但是我會努力做好!謝謝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我的一點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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