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偽存真 修出純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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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在實修過程中,在提高過程中,我發現修善的過程,也是去偽存真的過程,也是百忍成金的過程。

我與母親比鄰而居,從小到大,母親對我有些苛責、冷漠,我又十分倔強,所以我並不喜歡她。修煉大法了,我明白要善待她,所以對她一直彬彬有禮,和顏悅色的。也常常問她:我幫你幹點甚麼?你需要甚麼儘管吩咐。而事實上,我陪她聊天,也只是順情說好話,從不深談交心;幫她幹活,也只是拖拖地。

而母親的臉色一直是陰沉的,聲音一直是冰冷的。我也很苦惱:我在善待她,我在容忍她,我在為她付出,她為何不領情,還常常倒打一耙。

有一天,我又向先生抱怨:就我對媽笑臉相迎,她卻常常對我撂臉子。先生說:你看看你的笑,就是皮笑肉不笑,一點也不真誠。我立即反駁:也就我對她樂樂呵呵,客客氣氣,你看看兄弟姐妹對她,簡直大呼小叫,哪個不討厭她。

靜下心想想先生的話語,其實是師父的點化。我發現:我一直沒有從內心改變自己,沒有放下怨恨,沒有發自內心的悲憫她,更沒有真心誠意的付出。我表面上強顏歡笑,內心裏厭惡憎恨,連先生都看的一清二楚,母親也一定心知肚明,也難怪她臉色陰沉。沒有內心的憐愛,再華麗的詞語,也打動不了人心,也熔化不了隔閡。

我問自己:一個人說的甜言蜜語,一件事做的轟轟烈烈,但如果沒有真心,不是發自內心的為別人好,不是真誠付出,而是擺擺架子,做做樣子,那是甚麼呢?那不就是虛偽嗎?那不就是作秀嗎?那不就是狡猾嗎?那談不上「善」,只是為了取悅於人,只是為了做戲,只是為了完成任務。在黨文化中用「假大空」表演「善」,這絕對不是真修,能修成甚麼呢?我驚出一身冷汗。

師父說:「正神的表現當然不會像低層不善的生命那樣無所顧忌行惡,它們當然都是善的表現啦。可是這善是變異的,這善的背後有執著,也正因為其善的表現,製造障礙那是最能自欺欺人的。如果不是正法,這些事情真的很難突破的。」[1]

我向內找自己:在舊勢力的安排,在黨文化環境下,我的「善」,是變異的、有執、有漏的,與舊勢力如出一轍的。冠冕堂皇的表面,心沒轉變,沒真修,就在自欺欺人。我能帶著不純的、變異的善到新宇宙去嗎?師父說:「如果修煉的人要是只從表面上放的下,但內心裏邊還在保守著、固守著一個東西,固守著你自己的那個你最本質的利益不讓人傷害的時候,我告訴大家,那是假修煉!你自己的內心要不動,你是一步都提高不了,那是騙自己。只有你真正的從內心提高,你才是真正的提高。」[2]

師父說「心生慈悲,面帶祥和之意」[3],我理解:首先要有發自內心的悲憫,然後才有面容的祥和,這樣的善才是由內而外的、由裏及表的,自然而然的,才是真實不虛的。古人講:「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禮記﹒祭義》)。只有修出發自內心的理解、憐憫和善,才能由裏及表的和顏悅色,才不造作、不虛假、不裝飾。修出內心的真誠,虛假不攻自破。

母親年紀大了,我就多買菜做飯,力氣活多幹些;她不打掃廚房,我就多收拾;她孤獨寂寞,我就陪她聊往事;她生病了,我就多問候,多照顧。我要求自己說真心誠意的話,實實在在的為她付出。漸漸的,她的臉色不再陰沉了,她的話語也不再生硬了。真是「慈悲能溶天地春 正念可救世中人」[4]。

我們常常口口聲聲要助師正法,而事實上,只有真正的發自內心的真誠、慈悲、正念,只有去偽存真,修出純善,才能救度眾生。我們修「真、善、忍」,如果不修真,那麼善可能是偽善,忍可能是假忍。尤其在中國社會,在「假大空」的黨文化下,在整個社會的造假泛濫的情況下,如果不注意修善,那麼很容易在偽善中踟躕不前。修煉中,不能極力表現善良,而是要真正修出慈悲。

師父說:「慈悲是修出來的,不是表現出來的;是發自內心的,而不是做給人看的;那是永遠常在的,而不是隨著時間、隨著環境變化的。」[6]

其實,偽善表現在方方面面。比如,工作中的表現積極努力,實質偷奸耍滑;家庭中的形式上相敬如賓,實質上怨恨猜忌;同修間的當面奉承,背後揭短;講清真相中的表達熱情,內心輕蔑。其實,仔細考量,我們的言行中偽善比比皆是,而自己卻渾然不知,因為整個的中國社會虛假泛濫,人人在隨波逐流。如果我們不警惕虛偽,修掉假裝等變異觀念,我們的心性就根本提高不上去,也就不能走向圓滿。

這裏再談談同修間的交流。看見同修心性有問題,善意的及時指出來,才是真正的為同修負責。發心是善的,就是善的,當然語氣儘量平和。而表面上笑而不語,背後竊竊私語,就不是善。當面一套、背後一套,是不是虛偽呢?大家敞開心扉,把事情說開了,讓同修明白自己的問題在哪裏,不是幫同修提高心性嗎? 面對面,真心對真心,才是真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二零零三年美中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大圓滿法》〈二、動作圖解 〉
[4]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法正乾坤〉
[5]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警言〉
[6]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三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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