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會|慈悲救度公檢法人員(上)

——──成功營救家人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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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九日】

慈悲偉大的師父好!
同修們好!

我兒子因堅持對大法的信仰,從二零一七年被中共綁架到二零一九年被營救出獄,經歷了一年零九個月。過程中,我和同修們密切配合,整體提高,救度眾生。下面將過程中的點滴體會向慈悲偉大的師父彙報。

我今年七十三歲,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十多年來,跌跌撞撞、魔難不斷,如果沒有師尊的慈悲保護,沒有大法的力量,很難走到今天。尤其在前年發生的巨難中也很難走過來。

我一家人都修煉法輪大法,自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我一家一直被邪黨視為迫害的重點對像。父母在數不清的騷擾中、在無盡的恐嚇中先後離我而去;我被非法開除公職,兩次被勞教迫害;老伴曾被長期跟蹤騷擾,並被非法關押七個月;兒子因講真相被誣判十一年重刑;兒媳在壓力下被迫與兒子離婚,孤兒寡母長期生活在驚恐中。二十年來,這個家早已被中共迫害的妻離子散。但無論處境多麼艱難,我沒有倒下,依然在大法中修煉。

巨難之下挺身而出

二零一二年年底,兒子九死一生,拖著嚴重受傷的身體從監獄回來,生活還沒有得到平復,萬萬沒想到一場雙重災禍又降臨到這個飽經魔難的家,又降臨在我的頭上。

二零一七年,老伴由於不堪重負,在身體癱瘓五年後,突然離世。五天後,正當家人沉浸在痛苦中,忽見六、七個便衣闖入我家,不由分說抓起我兒就走。事出突然,我一下子就像傻了一樣,心臟猛跳,雙手一陣抽搐。這時一個聲音告訴我:你是大法弟子,你不能倒下,你要挺身而出!

這時只見剩下的五人走進兒子住的房間,我下意識的跟了過去。這時我清醒了,便問道:你們是幹甚麼的?為甚麼抓人?為甚麼不出示手續?其中一人說:我叫王××,縣國保大隊的,因你兒子給中央領導人寫信。我說:寫信也違法嗎?緊接著給他們講了真相,場面還算平和。警察檢查抄家時沒有亂翻,但他們搶走一個台式電腦主機、一個筆記本電腦。抓人、抄家沒出示任何手續,走時沒留扣押清單。

隨後,我騎車趕到縣城,同修們正等著我,我說明情況後,便一起到公安局要人,但門衛不讓進。只好等到晚上,去國保大隊長家,敲門門不開,等到十點還不見他回來。

第二天早五點,我趕到國保大隊長家,一敲門他開了,他把我讓到屋裏,我給他講了近一個小時的真相。重點講了大法好,公民修煉法輪功不違法,講了那時的形勢。他都聽進去了。我還說:這幾年你變化很大,當地法輪功學員普遍對你有好的印象(他的變化是真實的),你不該再幹這個事。他回答說:我要不抓你兒子,我這個位置就呆不住了。我說:迫害法輪功是一場政治運動,既然是運動,早晚會結束,到時你怎麼辦?你是要未來,還是要這個位置?他回答挺乾脆:我要未來!並說:按我的權限,我盡力辦吧。我離開時,他還要送我回家。

上午,我和幾個協調同修講了早晨講真相的情況,幾個協調同修聽後都很高興。之後就如何營救同修進行了探討,大家一致認為:營救同修的過程就是救度眾生的過程,要把營救同修作為契機救度廣大公檢法人員,其實真正受迫害最深的是公檢法司人員,要真正把壞事變成好事。還成立了營救小組,並議定先不要在大街上張貼國保大隊長這次的事情。

教訓與失誤

離開同修後,我去縣看守所了解情況,得知兒子已被刑事拘留,尤其聽到「更不利」的情況,看守所的人都在吵吵:「這個案子太大了,省裏都盯著呢,誰說情也不行,要重判!」之後幾天時間,又聽人傳:「這個案子不但要重判,還要沒收家產。」同時公安內部又傳出,國保又調來市的網監,要找證據定罪。同修們都聽到了,各種意見也就出來了:國保大隊長在耍手段,動心眼,必須曝光,不及時曝光就是縱容他繼續犯罪;最主要的意見傾向是要我控告他,並強調說把他告倒,把同修換出來。當時明慧網上也確實有用控告的方式震懾並救度公檢法人員的文章。但用甚麼心態去做,我沒有用心去研究。

我未做認真思考,更沒有用法來衡量,匆忙寫了控告狀交到縣檢察院控申科。科長接待了我,看了控告狀後說:要按你寫的這個還真是個事,等案子過來吧。我一聽有門,便抓緊找到主管控申科的副檢察長,講真相他聽,但一提到控告,他躲了我。之後幾次找到控申科長,他態度也變了,我當時甩出一句話:你不立案我連你們也告。他一聽火了:你告吧,願意往哪告往哪告!之後他把控告狀交到案卷科,被國保大隊長發現了,一天他見到我,便大聲吼道:好哇,你告我,你告吧,咱倆成敵人了,咱倆再也沒甚麼說的了!

此後我便和公安局、檢察院對立起來了,本來能進的門也進不去了,給講真相造成了障礙。

碰釘子後,我向內找並找到很多心,首先是為私為我的心,「把人家告倒,讓自己人出來」,這是多麼骯髒的一顆私心,絕不是修煉人所為,再說也很難做到,細想起來還真有點幼稚可笑;抱著爭鬥心、報復心做事只能把人推到反面;還有急躁心、求結果的心;再就是看到人家有好的表現就高興,看到不好的表現,就恨上心頭,哪有大法弟子的寬容和慈悲,哪有大法弟子的善?其實明慧網交流文章中一再強調,做控告必須抱著純淨的心態,真正抱著慈悲心去做,才會有好的效果。但慈悲不是說一說就能做到的,得修出那個境界。之後我將此事和同修做了交流,得到一些同修的認可。

說到教訓,還有一件事,剛開始去檢察院,警衛室有一個姓張的副主任(他身體不好讓他做傳達)。我當面給他講了真相,他比較接受,我就請他給檢察長傳遞資料,他挺樂意,只要我一去,他就說:又來了,又有新的嗎?我遞給他,他直接就上樓了。但後來有一封信傳遞後他就再也不理我了。那篇文章的原標題是:「兩高司法解釋不是法律」,但改成了「執行兩高司法解釋是違法犯罪」。後來我意識到,大法弟子的一句話甚至一個字,至關重要,直接影響到救度眾生的效果,必須嚴肅對待,仔細推敲。兩高司法解釋是他們的尚方寶劍,你說兩高司法解釋不是法律他還可以想想,你再說他們執行兩高司法解釋是違法犯罪,連他都說上了,他就不容易接受了。再說讓人家接受得有個過程。

用心救人

教訓使我悟到,營救同修的過程不僅是救度眾生的過程,也是修去執著提高心性的過程。救度眾生必須心懷慈悲,用心去做,同時修出耐心和包容心。

A同修救度公訴人的做法,給我印象極深,值得借鑑。A同修認識該檢察官,早想給他講真相,但打電話他不接,發信息他不理,進家他躲著,同修一度想放棄,但又一想既然讓我認識,就該我救他,他不理我,說明他中毒太深,我不救他,他就毀了。於是A同修用心寫了一封長信,信中首先講了自己如何善待公婆,面對種種不公,甚至外人一聽都難以接受的事情,她都包容忍耐,公公無故罵她,她都能報以微笑。公婆對她不公的原因大概是,在她三十來歲時,她丈夫突遇車禍而去,丟下她和兩個幼小的兒子,公婆以為她不會留在這個家裏,儘管她有再好的表現,公婆也不信她,生怕她把家裏的東西弄走。這裏只舉兩個例子。一是在老家,小倆口親手蓋起來的五間房子,小倆口搬進縣城後別人花十萬想買,他們不賣,她丈夫去世後,她公公不做聲八萬就給賣掉了,鄰居知道後氣得夠嗆,替她鳴不平。她卻說,誰叫人家是老人呢。還有一件,城內的單元樓,基本上也是小倆口花錢買的,該房子上戶口時,老頭子不讓登兒媳的名字也行,登長孫的名字可以了吧,也不行,必須用他的名字。同修也接受了,她心裏清楚,是老人對她不理解。她幾次給公婆說交底的話:你們放心,我不會離開這個家,我得盡孝侍奉你們,兩個孩子我得帶他們長大成人,娶妻生子。她也真是這麼做的,冬天把兩位老人接進城裏,給他們做飯侍奉兩老;兩個孩子也都已長大成人,老大警校畢業後當了一個警察,並成家立業,老二正在上大學。公婆終於明白了,再也不拿她當外人了。試想一個不修煉的人,一個沒有心法約束的人,能做得到嗎?

同修寫完後趁中午吃飯時,送到這位檢察官家,他們倆口子正吃飯,同修說:哥,我給你寫了封信,你看看吧。檢察官不接,檢察官妻子不好意思了,說:人家好心好意給送家來你還不領情,妹子給我,我看。檢察官妻子接了過去。不管怎麼說吧,用心寫的東西還是放下了。同修不急不躁,心想,總得給人家時間吧。

機會終於來了,二零一八年某日,在縣法院召開的庭前會議上,這位檢察官看出了端倪,一是律師提出偵辦人辦案程序違法,即先抓人再讓當事人在檢查證書上簽字;二是當事人講出了偵辦人員用誘供的手段獲得證據。如此大漏,檢察官看出來了,後來得知,他不想在法庭上為他們背書、將來當替罪羊。他妻子曾對別人說,誰知道將來怎麼著呢?同修看機會成熟,再一次找到他家,又講了真相並給他退出了邪黨,之後他藉機辭去了公訴人的角色。功夫不負有心人,這位檢察官終於得救了。

郵局的大門向我敞開

眾所周知,中共政府怕百姓、公檢法怕百姓,整天大門緊閉,沒辦法,要救度那些黨官及公檢法人員,只有靠郵寄信件的辦法。一年多來,我僅郵寄信件就達一千多封,開始怕他們接不到,基本上採用了郵寄掛號信的形式。可是大批郵寄掛號信件談何容易。郵局擔心怕惹麻煩,要打開看內容,還要身份證,還得簽名,麻煩著呢。

我想不講清真相是不行的。索性我就把信中寫的內容都告訴他們,把我一家的遭遇也都講出來,告訴他們,我一家只因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就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兒子被判十一年重刑,險些死在監獄裏,回到家來只因給領導寫信,要求恢復工作要口飯吃,又要被判刑。他們太不講理了,太冤枉了。講完後,他們都表示同情,只是說:你寄半天,他們看嗎?我說:他們會看的。

事也蹊蹺,也許是師父安排的吧。一天,剛下過雨,我拿著一沓給書記、縣長們寫的信,進郵局前我想看看有沒有給主管書記的信,因為出來的匆忙沒細看。我從書兜往外一抽,唰一下掉到地上好幾封,我一看弄濕了,進郵局換信封吧。進去後我說買四個大信封,一個小伙子打開抽屜拿出信封遞給我。我把弄濕的信封撕開換上新的,換第二個時發現裏邊有東西,拿出一看是一沓郵票,每張四元二角。我趕忙說:「小伙子,信封裏有一沓郵票,給你吧,不然你們就虧啦!」幾個工作人員都聽到了,負責人也在那。他們連說謝謝!我說:「不用謝,煉法輪功的都這樣。」

再去郵寄,信也不查了,身份證也不用出示了。再去,一進門對方就微笑著說:「郵甚麼樣的,掛號還是平信?我馬上就給你辦,一會兒就送走。」郵局的大門向我敞開了。

案子到法院階段,經驗教訓都有啦,知道該如何做了。無論和法官當面接觸,還是給他們寫信交流,儘量按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真正體現出大法弟子的風範來。說話謙卑有禮,信中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都要反覆推敲、斟酌,一封信要改很多遍。修改時都要想:這句話、這個字對方能不能接受?是不是真正在為對方想?對救度他是不是真正有利?要力爭寫信和當面說話一樣的效果。

我們做好了,對方的善心也就出來了,從下面一件小事可以看出來。一次,承辦此案的法官打電話叫我去有事商量,他叫我在門口等他。他出來後,把我領到一個拐角處說:這沒監控,咱倆在這說。他說:你寫的信我都看了,你兒子我也見了,你們都是好人,你放心吧,按我的權限我一定會辦好的。我表示感謝,並鼓勵他,祝福他及家人有美好未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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