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2018年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遭受中共各類迫害人次統計 |
圖2:2018年吉林省各地區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人次統計 |
各類經濟迫害31人,迫害金額455385元。其中:入室搶劫113885元;強行勒索246500元;法院罰金95000元。
地區 | 經濟迫害 | 迫害致死 | 失蹤 | 非法判刑 | 非法庭審 | 非法起訴 | 非法批捕 | 綁架 | 騷擾 | 流離失所 | 合計人次 |
長春 | 14 | 2 | 25 | 12 | 12 | 19 | 299 | 64 | 2 | 449 | |
吉林 | 9 | 1 | 8 | 11 | 2 | 8 | 81 | 29 | 1 | 150 | |
四平 | 1 | 2 | 5 | 3 | 11 | ||||||
通化 | 10 | 1 | 2 | 22 | 25 | 60 | |||||
白山 | 1 | 11 | 2 | 14 | |||||||
遼源 | 6 | 4 | 10 | ||||||||
白城 | 7 | 2 | 9 | 2 | 3 | 23 | |||||
松原 | 1 | 2 | 2 | 10 | 9 | 24 | |||||
延邊 | 2 | 1 | 3 | 28 | 2 | 36 | |||||
合計 | 31 | 4 | 2 | 65 | 26 | 15 | 34 | 463 | 134 | 3 | 777 |
地 區 | 姓 名 | 判刑時間 | 刑 期 | 罰 金 |
長春地區 | 姚成旭 | 2018年 | 2年 | |
姜金紅 | 2018年 | 1年3個月 | ||
韓廣芝 | 2018年 | 7年 | 20,000 | |
趙玉傑 | 2018年 | 1年1個月 | ||
費怡 | 2018年 | 3年 | ||
任淑霞 | 2018年 | 3年 | 10,000 | |
郭淑學 | 2018年 | 3年 | 10,000 | |
李香雲 | 2018年 | 1年6個月 | 5,000 | |
王建國 | 2018年 | 2年 | ||
楊香華 | 2018年 | 5年 | ||
李秀鳳 | 2018年 | 7年 | ||
郭曉英 | 2018年 | 刑期不詳 | ||
徐靜 | 2018年 | 4年 | ||
張豔華 | 2018年 | 3年 | 10,000 | |
王娟 | 2018年 | 4年 | ||
孫桂昌 | 2018年 | 7年 | ||
肖永芬 | 2018年 | 7年 | ||
張豔華 | 2018年 | 3年 | ||
孫士英 | 2018年 | 2年6個月 | ||
王洪豔 | 2018年 | 2年6個月 | ||
金燕 | 2018年 | 2年6個月 | ||
車平平 | 2018年 | 3年6個月 | ||
陳彥華 | 2018年 | 1年9個月 | ||
冷鳳翎 | 2018年 | 6年 | ||
韓冰 | 2018年 | 3年6個月 | ||
吉林地區 | 李松天 | 2004年 | 4年 | |
齊豔惠 | 2018年 | 3年 | ||
李 清 | 2017年 | 3年6個月 | ||
韓 燕 | 2017年 | 判3緩4 | ||
魏修娟 | 2018年 | 2年 | ||
陳佩華 | 2018年 | 刑期不詳 | ||
付仁江 | 2018年 | 5年 | ||
陳為元 | 2018年 | 3-4年 | ||
四平地區 | 聞秀華 | 2018年 | 1年6個月 | |
別麗花 | 2018年 | 5年 | 5,000 | |
通化地區 | 周秀蓮 | 2017年 | 4年 | |
張學英 | 2017年 | 4年 | ||
蔣 凱 | 2017年 | 3年6個月 | ||
楊 陽 | 2017年 | 2年 | ||
張春生 | 2018年 | 5年6個月 | ||
張寶琴 | 2014年 | 判三緩四 | ||
沈春梅 | 2014年 | 判四緩五 | ||
楊桂珍 | 2018年 | 3年6個月 | ||
劉俊霞 | 2018年 | 6個月 | ||
李振祥 | 2018年 | 4年 | ||
白山地區 | 陳淑梅 | 2018年 | 3年6個月 | |
遼源地區 | 項麗傑 | 2018年 | 3年6個月 | |
哈靜波 | 2018年 | 1年6個月 | ||
朱德豔 | 2018年 | 刑期不詳 | ||
於立秋 | 2018年 | 1年6個月 | ||
黃傑 | 2018年 | 1年 | ||
於萍 | 2018年 | 1年 | ||
白城地區 | 王 毅 | 2017年 | 1年監外 | |
馬鳳儀 | 2018年 | 判3緩5 | 10,000 | |
王雪梅 | 2018年 | 判3緩5 | 5,000 | |
楊秀雲 | 2018年 | 2年 | 5,000 | |
李楊波 | 2018年 | 2年 | 5,000 | |
王鴻彥 | 2018年 | 4年 | 5,000 | |
張鳳玲 | 2018年 | 判2緩2 | 5,000 | |
劉猛 | 2018年 | 4年 | ||
胡友剛 | 2018年 | 5年 | ||
松原地區 | 王淑華 | 2018年 | 9年 | |
高秀娟 | 2018年 | 刑期不詳 | ||
延邊地區 | 遲素玲 | 2017年 | 3年 | |
遲素芹 | 2017年 | 3年 | ||
?合 計 | 65人,其中:2018年53人 | 95,000 |
一、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1、十年冤獄,楊寶森被公主嶺監獄迫害致死
松原市乾安縣法輪功學員楊寶森,二零零九年三月末,被乾安縣法院非法秘密判刑十年。在吉林省公主嶺監獄遭受近九年折磨,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被送入公主嶺市中心醫院搶救後,又被劫持回監獄;三月七日保外就醫時已奄奄一息、不能走路,說話困難,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七日凌晨三點含冤離世,時年六十一歲。
楊寶森被迫害的更多情況,請見明慧網報導《十年冤獄折磨 吉林楊寶森被迫害致死》一文。
2、吉林青年李松天十二年前在山東被迫害致死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松天二零零三年九月在山東省青島市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大山第二看守所迫害一年,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在濟南監獄醫院所謂「救治」,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八日含冤離世,年僅二十九歲。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吉林青年李松天十二年前在山東被迫害致死》。
3、大安市法輪功學員王毅在迫害中離世,時年五十八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下午,韓紅霞(已被迫害致死)在王毅家被綁架後,王毅也受到大安市國保大隊和安廣鎮公安分局不斷騷擾,並將王毅非法判刑一年(監外執行)。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王毅離世,終年五十八歲。
4、大安市法輪功學員呂日昭在被迫害中離世,時年六十九歲。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他因堅持修煉,多次被騷擾。二零零三年被大安市公安局政保科長陳亞民等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大安市看守所,被邪惡指使刑事犯人酷刑,犯人硬拽著他胳膊搭馬架,十多個犯人圍著他,拽的拽,有坐他胳膊上往下墩的,硬是把他的右膀子拽脫臼了,疼痛難忍,折磨他二十多天耷拉著膀子不給治療。在大安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年多後,又被綁架到吉林省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勞教三年,期間被無數次強制洗腦,不讓睡覺,強迫看攻擊大法的錄像,強制轉化洗腦班等等。二零零五年底出獄回家時已經神志不清。
二、6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主要迫害案例:
1、榆樹市韓廣芝被非法判刑七年,罰金兩萬,律師控告不法人員執法犯法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早晨,榆樹法院在拒絕律師閱卷及介入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韓廣芝進行了非法宣判,刑期七年,並勒索罰金兩萬。
宣判的前一天下午三點鐘,法院辦案人孫利才通知韓的女兒辦旁聽證,根本就不想叫律師知道,所以也就沒有律師到庭了。第一次庭審時,韓的女兒要為媽媽辯護,結果在去法庭時被門衛將相關辯護材料劫下,並威脅如果不交出就解除旁聽資格。
家屬為韓廣芝請了外地律師,來榆樹六次,榆樹檢察院、法院始終推諉不讓律師閱卷。律師控告這些執法犯法的公檢法各部門的相關人員,最後律師還把律師履行的職責、義務法律條文及相關要說明的問題都用信件方式寄給榆樹市公檢法各部門。
現在韓廣芝已被枉法冤判七年並勒索罰金兩萬,之前韓的女兒找正陽派出所要母親的身份證和工商銀行的存款摺,派出所人員說沒看到,顯然是為偷竊其中的錢財。
2、吉林省榆樹市法院誣判三名法輪功學員,罰金二萬五千元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清晨六點三十分,榆樹市法院非法誣判法輪功學員任淑霞、郭淑學、李香雲。對每個學員的誣判只有三、四分鐘,整個過程只有十幾分鐘的時間,就閃電收場。
法庭內外布滿了警察,不准家屬旁聽,不許律師辯護。偌大的法庭只有郭淑學的親屬一人通過關係參加了旁聽。但其前後左右坐滿了警察,對其虎視眈眈,嚴加看管,不讓其有任何異樣的舉動。主審法官是張立國,陪審的有李豔(男,一審的公訴人)、於長娟、還有不認識的人。當主審法官對三位法輪功學員誣判時,她們都喊「我無罪」。最後冤判任淑霞三年,罰金一萬;郭淑學也是三年,罰金一萬;李香雲一年半,罰金五千元。
3、為營救出獄同修,長春農安縣法輪功學員王娟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七年六月初,王娟與幾名法輪功學員去吉林女子監獄接遭冤獄九年出獄的法輪功學員呂永珍後,幾次被警察到家騷擾,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王娟被非法抓捕,當時王娟正在打電話播放真相語音,警察不讓關機,一直撥打到手機沒電為止。不法警察最後以打電話超出多少為由構陷迫害她。
家人請律師維權,檢察院不給閱卷,律師以誣告罪控告農安縣檢察院後,縣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縣公安局。家屬到公安局要人,他們推脫說,不歸他們管了,還威逼恐嚇家屬。不法警察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初又將所謂「案件」送交檢察院,維權律師來了兩次,也沒給正面答覆,又以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局。後來構陷案件又被送到縣檢察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農安縣法院對王娟進行非法庭審,王娟只好自己辯護。面對法官的問話,王娟指出,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限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所以,我打電話多少不犯法。
最後法官問王娟:你還有甚麼要說的?王娟善意的回答:希望法庭在座的各位都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將來都有個美好的未來。
經過長達一年多非法關押,王娟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王娟被送往吉林長春市黑嘴子女子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4、遠程視頻開庭幾分鐘 長春楊香華被冤判五年
長春法輪功學員楊香華,三十八歲,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被綠園區國保大隊綁架到長春第四看守所,一年零四天後,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被劫持到長春女子監獄八監區。
九月十五日,家屬聘請北京律師,為楊香華申訴,當天下午律師在監獄會見了楊香華。
楊香華和律師詳細述說了整個過程。今年六月份綠園區法院一審時沒有通知任何家屬的情況下,利用遠程視頻,僅三、四分鐘就對楊香華非法判刑五年。楊香華拒絕簽字,為自己辯護,修煉真、善、忍,無罪,並且提出上訴。八月份遞交上訴材料到長春市中級法院,何福、石泉在二審沒有開庭的情況下,只是走走過場,維持原判,還是冤判五年。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家屬第一次見到了被關押一年的親人,楊香華的妹妹和丈夫隔著冰冷的玻璃,真是泣不成聲,善良的姐姐就這樣無辜被關押,家裏年歲已高的父母等待女兒能早日回家團聚,八歲聰明伶俐的兒子日日夜夜想念媽媽。妹妹說,姐姐被關押一年了,這才見了第一面,姐姐看上去精神狀態一般,和以前比,瘦了三十多斤。
5、長春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孫桂昌、肖永芬夫婦被冤判七年入獄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德惠市五台鄉法輪功學員孫桂昌和妻子肖永芬被不法警察入室綁架。
九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多鐘,德惠市國保大隊夥同五台鄉派出所五、六個警察,不穿警服、開車不敢掛牌、偷偷摸摸,闖到孫貴昌家,進屋按住孫貴昌、妻子肖永芬不讓動,開始像土匪一樣亂翻,把私人物品搶劫一空。下午四點多鐘,孫貴昌被送到德惠市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肖永芬被送到長春第二看守所檢查身體,不合格拒收,第二天下午七點多鐘放回家,被監視居住。後來,孫桂昌被非法關押德惠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多,五台派出所指導員開車把肖永芬拉到派出所,說是法院要開庭得再次檢查身體。十二點兩個小警察說照身份證像,其中一個拽肖永芬手按手印。一點多去德惠路上,警察又說公安局說得去長春市醫院檢查,德惠不夠格。在長春市醫院檢查完就五點多了,又到長春四看守所,醫生看了醫院檢查又給肖永芬量血壓和醫院一樣都是215,還有右腳踝骨處腐爛,拒收。最後警察開車把肖永芬送回家已是晚上十點多。
五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德惠市法院開庭非法庭審孫桂昌、肖永芬,公訴人騰繼坤,審判長王榮富。兩位法輪功學員否定所有罪名。肖永芬告訴他們,大法書是教人做好人的寶典,真相資料是告訴人們躲開大劫難、保平安的好方法。肖永芬告訴他們拋棄假惡鬥、記住真善忍,就能保命。審判長說不管你是正的還是反的,只要承認是你的東西就定罪。
所謂「庭審」時間大約一個半小時。在孫桂昌被非法庭審時,家人看到他的牙齒掉了幾顆,聽力下降,人十分消瘦。在被綁架和關押之前,孫桂昌的身體十分健康,身強體壯,牙齒完好。
肖永芬因身體和精神狀況被放回家,並被監視居住。七月二十八日左右,吉林省公安廳數個警察夥同德惠市五台鄉幾個警察,闖到五台鄉三社肖永芬的女兒家,將正在給其女兒看家的肖永芬綁架。
孫桂昌和肖永芬夫婦各被非法判刑七年,已經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份被當地中共不法人員秘密劫持到公主嶺監獄和吉林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6、吉林省樺甸市法輪功學員付仁江遭誣判五年
二零一八年五月份,吉林省樺甸市法輪功學員付仁江被警察綁架,搶走電腦,打印機等。
據說付仁江已被監控半年了,幾年前,付仁江被非法勞動教養,妻子與他離婚,後又被多次綁架。日前付仁江被樺甸市法院誣判刑五年。
7、吉林蛟河市法輪功學員李德寬遭誣判七年
吉林省蛟河市法河沿村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李德寬,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被警察綁架,日前被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李德寬六月六日被非法批捕,九月七日前後遭非法庭審。開庭前也沒有通知家屬,家屬是在請律師和李德寬見面的時候,才知道第二天要開庭了。開庭時,李德寬的女兒、妹妹和妹夫都去法庭旁聽,但法庭不讓家人入庭,家人托了熟人才在開庭前和李德寬見了面。現得知李德寬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關押在哪裏家人還不清楚。
8、四平市國電雙遼發電廠法輪功學員別麗花被冤判五年,罰金五千元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雙遼國保大隊長徐強夥同雙遼公安局遼西派出所警察,將別麗花從工作單位綁架,被國保大隊非法拘留十五天才放回來。
二零一八年四月份雙遼市法院非法開庭,八月二日非法宣判,別麗花被冤判五年,罰款五千元。
9、通化柳河縣法輪功學員李振祥遭非法判刑四年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縣法輪功學員李振祥,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七日晚被江蘇省淮安市盱眙縣國保與柳河警察綁架、抄家。據了解,李振祥已被江蘇省盱眙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10、曾陷八年冤獄遭抻刑致殘 遼源市項麗傑再被誣判三年六個月
遼源市法輪功學員項麗傑,於邪黨「十九大」之前被非法抓捕,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被龍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後冤判三年半。
項麗傑,現年五十三歲,台灣媳婦,她曾於二零零八年被冤判八年徒刑,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種種屈辱和魔難,胳膊在被上抻刑中致殘。
11、吉林省白城市法輪功學員劉猛遭誣判四年 上訴被駁回
二零一七年一月份,劉猛在去白城市的路上,在大安北火車站被鐵警非法盤查,鐵警以其身上帶的手機裏有法輪功煉功音樂為由非法扣留,並請示白城鐵路公安處後(白城鐵路公安處直管大安北鐵路派出所),將劉猛綁架押送至白城市經開分局幸福派出所,劉猛先後被非法關押在白城市看守所、大安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六月,白城市洮北區法院在開庭後拒判並退卷給檢察院,幸福派出所和檢察院又網羅證據,構陷迫害劉猛,白城市洮北區法院再次審理,將劉猛非法判刑四年。劉猛提起上訴,被白城市中級法院駁回,維持冤判。
二零一八年九月初,劉猛被非法移送到吉林省公主嶺監獄關押迫害。
12、白城洮南市胡友剛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法輪功學員胡友剛、田超夫婦在洮南市的家被抄家,當天人也被綁架,胡友剛被送入白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田超被送入鎮賚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此次綁架是白城市經開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長郭家盛、警察高德新和洮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合謀幹的。
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洮南市法院對胡友剛秘密非法開庭,洮南市法院指定法律援助律師做有罪辯護。由於消息封鎖,後來才得知,胡友剛已被非法判刑五年,已於今年九月被送至吉林省公主嶺市監獄繼續迫害,家中有孩子正在上學無人照看。
13、營救丈夫 松原市王淑華被非法判刑九年
吉林省松原市王淑華女士因營救被打成骨折的丈夫,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被長春市民康派出所勾結松原市國保警察劫持構陷,非法關押到善友看守所七個月,如今被非法判刑九年,於六月四日送到蘭家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家屬委託律師到松原市看守所(也就是松原市善友看守所)會見王淑華。看守所拒絕律師的正常會見,還讓律師到松原市司法局開所謂的一系列手續,當律師來到司法局反映情況時,讓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松原市司法局更是說出了聞所未聞的「不是黨員不讓正常會見」的說辭,這才是公然的破壞法律實施。
現在得知王淑華被非法判刑九年,於六月四日送到蘭家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法輪功學員是走在神路上的修煉者,是能使世人躲過大劫難的唯一希望。善待法輪功學員,天賜幸福平安;迫害法輪功學員,惡報如影隨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