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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善良夫婦徐智銀、劉欣被綁架構陷、遭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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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州徐智銀、劉欣夫婦被綁架構陷、非法羈押五個多月,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被非法庭審,四位正義律師出庭為徐智銀、劉欣依法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釋放。公訴人的所謂「證據」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所有「證據」都站不住腳。

據家屬說,劉欣瘦了有二十斤;徐智銀步履蹣跚,自述是「間歇性心肌梗塞」。法官蔡正堯詢問徐智銀期間,徐智銀回答遲緩,幾次說自己心跳過速,頭腦反應不過來。中間還因心跳過速,出去讓醫生檢查身體。他的健康狀態令家屬擔憂。

庭審地點在廣州市荔灣區法院第二法庭,審判長(法官)是蔡正堯。據說廣州市對所有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案件都被集中到荔灣區和海珠區檢察院和法院審理,因此徐智銀、劉欣被從白雲區看守所非法押送到荔灣區開庭。因路途遙遠,原定九點的開庭延遲到十點。

徐智銀、劉欣夫婦被帶進法庭時,都用「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與庭內人員打招呼,劉欣面含微笑告訴大家:「世界需要真善忍!」律師建議審判長解開徐智銀、劉欣的手銬、腳鐐,審判長同意了。

徐智銀說自己原是北京某軍區機關文宣幹事,退伍後曾在某省報社當記者,修煉法輪功後是報社裏公認的好人,說到這裏就被法官制止,不讓說了。徐智銀問公訴人張惠:請問甚麼是「邪教」,怎麼「邪」的,有甚麼樣的「組織」,又是如何「利用」的?這本是針對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名的合理提問,可沒等徐智銀說完,又被法官喝止了。徐智銀、劉欣都否認所謂「傳播」的指控。

法官詢問一個半小時後午休,下午兩點繼續開庭。徐智銀、劉欣被綁架、非法關押事件得以還原,相關警察的執法犯法事實也讓律師和旁聽者震驚。

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下午,徐智銀外出辦事,在小區門口被一群圍上來的便衣綁架,這些人沒出示任何證件,也沒說綁架理由,只說他們是派出所的。他們搶走徐智銀的手機和家門鑰匙,把他劫持到廣州白雲區人和派出所。隨後十多名便衣警察用搶來的鑰匙開門。劉欣聽到外面擰鑰匙的聲音,以為是丈夫在開門,毫無防備地從裏面打開門,結果一群便衣闖進來。她以為是綁匪,因為他們同樣沒出示任何證件。受到驚嚇,劉欣嘔吐後躺在床上,但十多分鐘後警察就把她從家中劫持去派出所,然後警察開始抄家,搶劫走家裏的電腦、打印機、法輪大法書籍和師父的大法像等本應該受法律保護的私人財產。整個過程中,白雲區國保警察和人和派出所警察在未穿警服、無搜查證、沒有立案決定書、沒出示工作證、沒有打開執法記錄儀的違法情況下,實施綁架。而且直至開庭也沒給徐智銀、劉欣出示搜查清單。徐智銀、劉欣不能確定家裏有那麼多所謂「物證」。

針對起訴書上所謂「製作、傳播」的非法指控,劉欣回答,所謂一百零九張光盤中,有四、五十張是一九九九年前正式出版的光盤和正版的交響樂光盤,其他都是不同時期別人給的,自己用來學習傳統文化的;所謂一百五十七份書籍、刊物,其中幾十本都是一九九九年前的正版大法書和其他人不同時期給的書,自己學習用的;六百二十四張單張實際上合二、三十本小冊子,人家給的,沒有裝訂,內容不一,只是自己看的。法官問是誰給的?劉欣說不能出賣人。劉欣還說,家裏打印機是噴墨的,沾水會模糊,是用來打印自己經銷的茶葉廣告,無法製作書籍,自己沒有製作書籍的工具,不存在製作、傳播的問題。

公訴人張惠每拋出一個所謂「證據」,徐智銀、劉欣都予以否認,四位律師按順序舉手發言,一一駁倒。公訴人張惠基本是低著頭,照本宣科讀起訴書。

面對案卷中比比皆是的警察違法事實,審判長蔡正堯沉默不語,但一旦他抓到律師一點空子(如律師質疑警察兩天內能否看完十幾個視頻物證)就蠻橫、嘲諷地予以駁回。在對待法輪功的態度上,蔡正堯偏袒公訴人的傾向明顯,法律的公正蹤跡全無。

四位律師提出了很多質疑,如:

1、為何警察把兩位當事人帶走後再來搜家?如何能證明沒有給兩位當事人清單的所謂物證都是當事人家裏的?為何公訴人所謂的證據都是照片?律師要求公訴人提供實物,公訴人語塞,審判長蔡正堯代她回答:實物都在白雲區公安分局,不能提供。

2、公訴人說,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一個叫戴衛東(音)的人在其住宅區(廣州人和鎮橋北小區)發現法輪功資料,去人和派出所舉報,於是警察立案調查。律師閱卷後反問:三月三十日警察把法輪功小冊子從案發現場搜走,三月三十一日又把東西悉數拿回案發現場,然後擺拍、錄像。案發現場從來都是第一現場,這擺拍的第二現場能作為證據嗎?律師要求證人出庭,被法官駁回。

3、公訴人的構陷案由是徐智銀、劉欣在人和鎮橋北小區派發法輪功資料。法庭上播放了所謂視頻證據,視頻中有一個貌似徐智銀的模糊背影在某樓道門外,但視頻顯示不出派發了甚麼東西。徐智銀否認指控,律師也說這不能證明智銀派發了法輪功資料。

4、法庭出示證人戴衛東(音)的兩份筆錄,奇怪的是自相矛盾,一份說看到劉欣派發,一份說沒看到劉欣派發。而視頻中,除了一段貌似劉欣和徐智銀的人在街上走(距所謂案發小區五分鐘路程)的背影視頻,在橋北小區裏沒有一個劉欣的視頻。徐智銀自述,他在小區尋找賣房廣告,尋找商機,後下雨,劉欣一直在樓門口躲雨。劉欣根本沒發過任何資料。

被非法關押五個月後,到此刻劉欣才明白,是因為這個戴衛東(音)舉報構陷,自己才被綁架。劉欣一時情緒失控,非常憤怒,回頭對旁聽者高聲說道:請白雲區政府人員轉告這個戴衛東(音),他這麼毫無事實根據誣陷好人是有報應的!因為劉欣被綁架後血壓一直高達兩百到兩百三十,低壓高達一百三、四十,為防止意外,兩位醫生也坐在旁聽席上。怕劉欣出意外,法警過來安慰她,律師也勸她控制情緒。劉欣本能的反應給人的感覺是:劉欣被惡意陷害和冤枉了!此時法庭裏鴉雀無聲,但同情、對告密者的氣憤和無奈的情緒籠罩著法庭。旁聽席上有兩個男士在擦眼睛。之後劉欣為剛才的情緒失控道歉。

劉欣的辯護律師發言道,這份公訴人作為證據的視頻恰恰證明,我的當事人不在現場!我的當事人無罪,檢察院應當撤訴!戴衛東(音)即是舉報人,又是見證人,更是在鑑定書上簽字的人,這個戴衛東(音)到底是甚麼人?兩份筆錄上的辦案警察是同一人,戴某兩份筆錄證詞是自相矛盾的,他們之間有何交易?律師當庭建議當事人以做偽證罪控告他們。律師說:這個(作偽證的)事兒,今天沒事兒,將來也是個事兒!

另一位律師對法官說:公訴人張惠好像對法輪功有深仇大恨,卷宗裏出示的證據明顯有作偽證的嫌疑,建議審判長讓公訴人張惠迴避!

據說荔灣區檢察院構陷徐智銀、劉欣的起訴書只用了一週時間就到法院了,這麼「高效」的工作導致卷宗裏漏洞百出,很多日期錯亂。因為所謂的「證據」荒唐可笑,法庭內工作人員都不自覺地搖頭。

徐智銀也當庭舉證,曾經有一個疑似國保的人誘供他,說你就承認是你發的,不要把你老婆拉下水。說明他們明明知道劉欣沒有發東西,完全是構陷。

隨後律師依次發表了辯護意見,從各方面翔實、全面地論證修煉法輪功合法、信仰無罪,以及公訴人錯用三百條起訴徐智銀、劉欣的非法性。律師說十二個TF卡內容不一,內容重複的才適合散發,說明這不是散發用的。律師還說公安的「認定意見」裏也沒有出現邪教字樣,說明公安已經給自己留了後路,希望審判長和公訴人三思。

律師準備把公通三十九號文件(十四種邪教名單裏不包括法輪功)和國務院五十號令(證明擁有法輪功書籍合法)呈給審判長蔡正堯,蔡正堯拒收,說他有。

最後一位律師從人權信仰自由方面做辯護時,蔡正堯大發雷霆,威脅要把律師逐出法庭。

休庭前,法官讓當事人發表意見時,徐智銀說到法輪功真相和周永康等高官迫害法輪功遭報,被法官叫停。徐智銀堅稱自己無罪,說迫害造成自己十多年沒見八旬父母了,想回家盡孝,希望法庭當庭釋放自己。

劉欣說自己修煉法輪功前後身心巨變,講到法輪功真相也被法官叫停,但劉欣答,自己必須要說,她被非法關押五個月,血壓天天都在兩百以上,是「高危三級」,她一直挺著、堅持著,就是為了來這裏說心裏話。她說白雲看守所條件非常惡劣,關著賣淫吸毒的人,走路都要彼此相撞,裏面人開始把她當邪教徒欺負她。但她展現的法輪功修煉者的善念改變了環境。她讓家人每月給她多存錢,自己用的不多,為了資助倉裏有需要的人。

非法庭審持續到下午六點前,審判長蔡正堯沒有當庭宣判。蔡正堯讓家屬先離開法庭。家屬在庭外聽到劉欣在高喊「法輪大法好」,呼聲漸行漸遠。

家屬出席旁聽,其他旁聽者據說十人左右,可能是白雲區國保、人和派出所警察和街道、司法局人員以及醫生。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選擇善良,公正執法,不要繼續為他人的違法行為擔責。

善惡有報是天理。冤枉佛法修煉人的昧心錢和手段,如不悔改,不單要面對懸在頭上的「終身追責制」人間法律制裁的影子,有的還要用命還的,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中共卸磨殺驢、找替罪羊的前車之鑑太多了,奉勸那些惡意構陷徐智銀、劉欣的人眼光放長遠些,懸崖勒馬,槍口抬高一寸,別做害人害己的事了!

也希望法官、公訴人在「聽命」的同時也為自己未來會不會被追責甚至告上法庭深謀遠慮,自己的簽名都是未來的證據,給自己留條後路吧!

附:相關責任人及聯絡方式:
廣州市荔灣區法院:審判長(法官):蔡正堯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龍溪大道273號,郵編510380 電話:020-81600133
乘坐地鐵一號線至坑口站,換乘990路公交車,在「運動站」下車。馬路對面左側120米處為荔灣區法院。

廣州市荔灣區檢察院:公訴人:張惠
地址:廣州市荔灣區花地大道中20號
地址:廣州市荔灣區寶源路91號,郵編510150
電話:020-81932000

廣州市白雲區公安分局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333號 郵編:510420
國保大隊教導員:劉志強
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沈某(辦案人)
白雲區公安分局法制科:020-83112652,林警察
白雲區看守所預審大隊電話:020-83114500

廣州人和派出所副所長:周揚飛,電話:138 0275 5285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人和鎮方華路1333號
電話:(020)864-52961,報警電話:020-864 52960,864-5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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