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部印發的「六條禁令」中,第一條明確規定:嚴禁毆打,體罰或者指使他人毆打、體罰服刑人員;第二條明確規定:嚴禁違規使用槍支、警械、警車。
《監獄法》中的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對獄警在甚麼情況下方可使用電警棍更有明確規定。
可我們回頭看看,在甘肅女子監獄,獄警是怎麼執法的呢?以下是甘肅女子監獄獄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
◎法輪功學員韓仲翠,因堅持自己的信仰,從入監第一天起,就被迫全天二十四小時罰站,不許睡覺,這一罰站就長達一年多,期間還不斷地遭受包夾人的暴力毆打,致使身體多處受傷,尤其腦部受傷嚴重。
酷刑演示:踢打 |
◎法輪功學員陳淑鳳,因堅持自己的信仰,入監後幾乎每天寫思想彙報都要被包夾人拉到監室先暴打一頓,然後被強迫按包夾人寫的照抄。後來,換馬雅琴包夾陳淑芬,馬雅琴當時是那個環境中數一數二的惡霸,很受科長朱鴻及其他警察重用,因為馬身高體胖,力氣偏大,施暴手段殘忍,因此,馬就成了獄警最看中的得力助手。馬雅琴也因此在這個環境中猖狂至極,在獄警的支持指使下,大膽施暴。由此,被馬雅琴殘忍施暴過的法輪功學員很多很多,陳淑鳳就是其中的一個。一次,馬雅琴逼迫、威脅、恐嚇陳淑芬寫非常離譜、非常過分的誣蔑大法師父的話,由於陳實在受不了,幾天後以死抵抗(註﹕這是中共迫害所致,法輪功明確指出自殺是有罪的,請法輪功學員理智的反迫害,不要做這樣過激的舉動),最後自殺未成,傷口縫針。當時被馬雅琴包夾過的法輪功陳潔,孫美玲,包括陳淑芬在內的等等,都被經常拉到廁所施暴。揪頭髮,不讓上廁所,是馬常用的惡招。一位知情者曾說,孫美玲的頭皮大部份裸露,就是被馬施暴時一次一次,一撮一撮揪成那樣的。
◎七十多歲的法輪功老太太白香蘭,剛入監就被罰站三天,不許睡覺,後又遭受電警棍電擊迫害。
◎法輪功學員馬軍,多次被毒打,在毒打中,馬軍描述,當時的情形,說她的腿都快要被踩折了。
◎法輪功學員趙長菊,被打成嚴重傷情,最後住進醫院。
◎七十幾歲的法輪功老太太李翠芳,一次在辦公室被獄警劉曉蘭打。
◎法輪功學員張萍在辦公室遭獄警丁海燕毆打。
◎法輪功學員繆會霞入監那天,只因獄警曹一薇問她話不回答,曹立即就違規動用了電警棍電擊。繆會霞由於堅持自己的信仰,被群毆。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法輪功學員呂銀霞,因堅持自己的信仰,經常被晝夜罰站,多次半夜時分被包夾人拉到廁所毆打。用盆子往頭上,身上澆涼水,白班、夜班監督崗也參與過毆打。廁所與監室很近,我們在裏面聽得很清楚。一次晚點名後,獄警劉曉蘭把包夾人於偉偉,馬雅琴叫到辦公室,密謀了半小時後才出來。出來後,馬,於二人立即把呂銀霞拽到廁所,馬瘋狂了似的對呂大打出手,一邊怒吼一邊打,又是潑水,又是殘忍的揪頭髮,整個樓層都被這種惡暴聲驚動了,無人不知,無人不曉,除非裝著不知。只是,那天馬雅琴的惡狂並沒有得逞。獄警劉曉蘭為了逼迫呂放棄信仰,最後對呂違規使用了電警棍。包夾人於偉偉多數都選擇在科長朱鴻值班和獄警劉曉蘭值班時對呂施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
◎法輪功學員呂桂花,是一名教師,一次在大白天被包夾人拉到廁所脫光,一盆一盆往身上潑冷水,呂蜷縮著身子痛苦地哆嗦著,抽泣著。還有一次,由於呂桂花在長期被迫害中,身體很難受,躺在了被強迫洗腦學習的教室地上,獄警丁海燕喊了幾遍,呂桂花沒力氣起來。丁立即取來了電警棍,在教室當著近百人的面違規動用電警棍電擊。呂桂花入監時好好的一個人,出監時一步一步挪著走,平時也坐都坐不住。
◎法輪功學員金菊梅是個殘疾人,被包夾人時常虐待,包夾人經常在上廁所這方面給她設障礙,刁難她,致使金菊梅吃了太多太多的苦頭。尤其包夾人一不順心時,還用腳踢她那雙殘疾的腿。有一次白天,包夾人郭輝還把金菊梅拉到廁所,發瘋似的脫光金的衣服。然後用盆子往她身上潑冷水。一個殘疾人已經非常行動不便了,竟然還這般對待,,那是甚麼樣的殘忍,我想石頭看了都會痛心。
◎法輪功學員李礦風,因拒絕「轉化」,被二十四小時罰站,晚上被包夾人強迫脫去棉衣挨凍,時不時被拉到廁所暴打。由於李礦風仍然堅持自己的信仰,副科長孫立偉幾次違規對李礦風動用了電警棍。李被電擊後,臉上,脖子上都是傷疤,很慘。
◎法輪功學員王麗謙,被孫立偉科長在辦公室違規動用電警棍殘忍電擊,從辦公室出來時,王麗謙的下半部臉紅紅糊糊的傷疤一大片,慘不忍睹,沒法看,很慘很慘。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法輪功學員劉宛秋從入監以來,一直遭受著種種非人的精神折磨和肉體迫害。
◎法輪功學員焦麗麗遭獄警罰蹲、罰站、毆打、電警棍迫害。
◎法輪功學員塗玉春遭受體罰,毆打,電警棍迫害。
◎遭電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何妞對,及同何妞對一起入監的趙某某,還有拓俊絨,包新蘭,張萍,王毅榮,還有叫不上的名字,還有不知道的情況,遠遠不止這些,在這裏,所有的對法輪功種種的精神和肉體迫害都被合理化。
獄警丁海燕、孫立偉、曹一微、劉曉蘭等動不動就違規使用電棍及動手打人,其中丁海燕最為惡劣。丁海燕曾多次在包夾人會議上傳輸使惡招,整法輪功人員。這裏僅舉一例 在一次包夾人會議上,丁海燕針對一個法輪功學員使的惡招是,教唆包夾人以這種方式罵她,就說她和某某人亂搞男女關係……好恐怖呀。丁海燕每次在監道集體訓話時,隨心所欲,她本人也的確經常用此類惡毒的語言侮辱法輪功學員,侮辱……我說不出來。
以上只是寫了一部份知情者提供的冰山一角,幕後何其多?回頭再看看監獄警察六禁止,那些獄警做到了嗎?她們照做了嗎?她們去做了嗎?她們表面上執著法,行為上卻犯著法。她們的行為已嚴重違犯國家明文規定的監獄警察六禁止,嚴重違反《監獄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而法律對於她們自身來說,完全可以一腳踢開,與自己似乎沒有關係。
從另一方面來說,有些獄警也有善的一面,她們只是被江澤民邪惡集團的謊言毒害了,一直蒙在其中,未能真正了解法輪功,但願她們早日清醒,有個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