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悟到,怨恨心亦是情的產物,來源於私。是生命在層層下走過程中不同境界所產生的各自互相交叉的緣所致,到了人中就會體現出對其他生命的不滿和怨恨,表象是情,本質則是為私為我。從法中我們知道,私是舊宇宙生命的特性,貫穿於生命成、住、壞、滅的整個過程。因此對於一般的修煉人來講,怨恨心埋藏在生命的深處,很難完全去盡。只有大法造就的無私無我的生命,方能捨盡執著。
怨恨心在修煉中的表現有時是很隱晦的,對修煉人的影響也是比較大的。如忿忿不平了、生氣了、發火了、難受了,甚者是妒嫉了、高興了、歡喜了等等,處處都可能隱藏著怨恨心。有時候,一件事情的表象可能是修為不夠,包容不夠,但它的深層卻是怨恨心所致。例如:前段時間,同修A在配合魔難中的同修B破除邪惡經濟干擾的同時,卻屢遭其他同修的誤解,甚者是同修B的家人(也是同修)的誤解。為了平息其他同修對自己的誤解以及出於安全等方面的考慮,同修A極力迴避在公開場合給同修B必要的配合,因此造成自身的壓力很大。久而久之,同修A在內心深處對同修B產生了怨恨,怨恨其不能擺平周圍的一切,使自己被動的負累。雖然從表面上看,同修A常常喋喋不休的指出同修B哪些問題需要改進,實質上是怨恨心所致,只是此心隱藏的很深,沒有表露出來而已。
那麼,修煉人為甚麼會在修煉過程中產生怨恨心呢?其根本原因就是放不下自我。怨恨心在修煉人中的突出表現就是以自我為中心,有時一點芝麻粒大小的事都可能產生怨恨心。真正修煉,就是要無條件的向內找,別人對我如何,一笑了之,根本就不產生負面物質。怨恨就是向外找,怨別人,不向內修。正如舊宇宙生命那樣,只想改變別人,而不想改變自己。修煉人不是修善嗎、修慈悲嗎?修善就是為別人好,就是不執著別人的不好,就是不承認舊勢力強加給同修的不如意狀態,從而慈悲生命。如此,怎麼還會怨恨別人呢?
怨恨,就是不善、不忍,就是不能包容其他的生命。即使同修真的有不足,我們也要慈悲對待同修,包容同修,善意的指出對方的不足。方法上,也是根據對方的接受能力,恰到好處,完全是為他好。
從法中我們知道,當今世上的大法徒,都是跟隨師父下世正法的各宇宙蒼穹的代表。一個偉大的神,當初拋下神的光環,帶著救度眾生的洪願,層層下走中,吃了無數的苦,甚至吃了他那個宇宙整個過程中的苦。如今只因他迷在了人中,或者與自己的看法不同,我們怎麼就敢用分子層面的、最低能的物質把他掩埋了呢。大法弟子不是救度眾生嗎?那他的眾生怎麼辦呢?他在轉生過程中結緣的那些生命怎麼辦呢?我們不得用慈悲去喚醒他嗎?怎麼還能用抱怨與指責把同修推向對立面呢?怎麼還能為舊勢力迫害同修找藉口呢?而且同修的某些不如意狀態,是舊勢力的邪惡安排,根本就不是同修本性的真實表現。
放下自我,包容不同境界的生命,大家相互攙扶,攜手回家。徹底解體怨恨心,修出正法、正覺的偉大覺者的容量,包容更大範圍的生命。否則你修成了,對哪個生命不滿了,那個生命可能就被你消滅了,那你的眾生還能存在嗎?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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