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樹德本人及家屬不遠千里來到盤錦市,往返二十多趟,對參與迫害的人員勸善,講法輪功是合理合法存在的真實情況,家屬還多次多部門的遞交上訴狀和控告信,要求執法者依法行事,立即釋放張樹德,還其信仰和人身自由。然而中級法院與看守所合夥違法,強迫按犯罪嫌疑人管束張樹德,遭到張樹德的抵制。
張樹德 |
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張樹德的母親再次來到遼寧省盤錦市,四日早上陪同律師去盤錦市看守所會見張樹德,八點半鐘律師進看守所,沒有多一會就出來了,張母問律師:你怎麼這麼快就出來了?律師坦誠相告:我沒有見到你兒子,他不見我。張母說:我兒子怎麼可能不見律師呢?這不對勁啊?
律師對張樹德的母親說出了原委:看守所警察說你兒子不見律師,我就把委託書交給了警察,並跟警察說這上面有他母親的簽字,警察把聘請律師的委託書拿進去了,出來後說委託書給張樹德看了,那他也不出來。警察說上一次(三月十六號)二審法院來人見他他也不見,第二天是好幾個警察強行給架出來會見的。我對看守所的那個警察說你再給他架出來見我。警察說他太有勁了,弄不動他(一米八十的個頭)。
臨近中午,張母和律師離開了看守所。 下午一點,張樹德母親與親友和律師再次去看守所,一點多鐘律師進去的,可是十多分鐘律師又出來了,對張母說:你兒子還是不見我。此時張樹德的母親心裏犯著嘀咕:為甚麼不見呢?是我兒子不見,還是警察不讓見?還是孩子有甚麼不測?
張樹德的母親知道看守所門衛是不讓家屬進所的,但是不進去搞不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於是張母隻身一人從大門的道閘桿的縫隙中擠了進去,她要進去找所長問個清楚。
從大門到看守所內門有一段距離,張母很快就跑進了辦公樓,她進入辦公樓的一樓,轉了半天沒看到辦公室,就又往二樓跑,後面也有人在跑,張母也顧不上看看是誰。在二樓碰到了一個人,就問那人所長辦公室在哪?那人告訴她所長辦公室的位置,她敲了門但裏面沒人。在隔壁屋裏看到一個人,她說我要見所長,那人說所長不在。
張母就跟他講:我兒子被冤判七年,今天律師來見人兩次卻沒有見到,不知道甚麼原因,我想問問。那人就告訴張母,到那個教導員屋裏看看有沒有人。
張母見到教導員的辦公室門開著,正好也剛剛回來一個人,就上前對他說:我是張樹德的母親,我今天領律師來見我兒子,上午下午來了兩次,我想知道為啥律師見不到人?那人很不高興的樣子,態度也很生硬的說:張樹德在裏面就是不聽話,煉法輪功的這些人都這麼「犟」,怎麼說也不聽,上次法院來人見他,頭一天他就不見,第二天做了好些思想工作才去見(其實是幾個人強行給架出去的),搞得法院的工作都進行不了。
跟著張母跑上樓的原來是張母的兩個妹妹,一個妹妹對那人說:張樹德是個好孩子,他甚麼壞事都沒幹,卻被判了七年,他能不覺得冤嗎?那人看看這兩個人就問:你們兩個是誰?張母說:她倆是孩子的姨。
那人對家屬說:張樹德在裏面也沒有毛病,感冒都沒有,他們也不打他,張樹德在裏面煉功,省裏面(通過監控錄像)都能看到,我們也不管。我們這裏就像個大倉庫似的,只管羈押人,我們對他甚麼都沒做,你可以讓律師見面的時候問問。我把我的座機號給你,你交給律師,然後把律師的號給我。我這裏做好了張樹德的思想工作,再和你們的律師聯繫。
張樹德的兩位姨母就告訴那人:我們都知道法輪功,千萬不要被共產黨利用,你看這些年周永康為共產黨賣命,這不給抓起來了嗎?薄熙來也是為共產黨賣命,最後也被抓了起來。共產黨就是卸磨殺驢……
通過聊天才知道這位就是看守所的教導員孫德利。家屬和他聊了很長時間,他的態度有很大轉變,他對家屬說:你們出去把律師叫進來,我去裏面找張樹德,讓律師見他。
一個家屬去叫律師,這時門衛才發現了家屬,就過來問:你們甚麼時候進來的?趕緊出去。她們告訴門衛是教導員讓找律師的。
律師進去大概十多分鐘就出來了。律師說:這回見到人了。你兒子很好很堅強。他不是不想見律師,看守所要求見人必須穿號服,戴手銬。他不願意這麼做。
家屬和律師有著共同的願望,哪怕有一線希望也不能放棄營救,一個道德高尚的人不應該被非法的行為所左右,更不能讓那些本不應該犯罪的人再參與進來。
張樹德在中考時是本鄉唯一一個公費考進重點高中的學生,畢業於全國名牌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四年前應聘到遼寧省大連理工設計院,後外派到盤錦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作。他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人、工作,是一位誠實、可信的好青年。正當他以嚴謹平和的心態用自己的所學回報社會的時候,難以想像的事情發生了……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因居住證到期,張樹德到所在地的興隆台區興盛派出所辦理順延手續時,當身份證錄入相關信息時,警察問他有甚麼信仰,張樹德坦誠相告:信仰法輪功。該警察聽後找來相關負責人,以張樹德修煉法輪功為由,拒絕辦理居住證,並威脅要對他調查。三天後的六月二十九日早六時左右,張樹德在居室內聽到敲門聲,開門後,四人闖了進來,三人為興盛派出所警察,一人為西水灣社區人員,在未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對張樹德的居室進行了非法搜查,隨後將張樹德劫持到興盛派出所。
自從張樹德被非法關押,遠在千里之外的母親及親屬心急如焚,千里迢迢從家鄉趕到盤綿市,找到興盛派出所非法辦案的責任人警察羅玉廷,告訴他張樹德修煉後處處都按照要求做好人,沒有違法。羅玉廷說:好人是好人,但是我們得跟共產黨走,共產黨叫鎮壓就鎮壓。後來家人又找到檢察長劉榮志,劉榮志表示 「槍口抬高兩釐米」,還說國家培養張樹德這樣的高級知識分子也不容易,是為國家做貢獻的人。當時又找來公訴科的張薇和陳月商量溝通此事。
十一月十日,檢察官岳洋卻將構陷張樹德的案卷移交到興隆台區法院。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盤錦市興隆台區法院對張樹德進行非法庭審。在大年前臘月二十七(二月十二日)興隆台區法院給張樹德的家屬打來電話,告訴張樹德的父母張樹德被判刑七年並罰款兩萬元。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張樹德的父母及其他親人不遠千里再次來到盤錦市的相關部門,往返二十多趟,走了好多冤枉路,多次被欺騙,最終還是被盤錦市、區多個執法部門、政府機關的官員們互相推諉,沒有人接張樹德父母親的冤情控告。張樹德的父母在狀告無門的情況下,只好用快速郵遞的方式,郵寄著他們的第二輪控告狀。
法輪功修煉者講清真相包括被迫害的真相或者宣傳法輪功「真、善、忍」的普世價值和理念是公民享有的言論自由;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或法輪功書籍是公民享有的出版自由;自己利用任何媒體的資訊和信息完全是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文化活動的自由和通信自由。這些自由都是受中國《憲法》和《刑法》以及國際法保護的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怎麼能把這些公民的合法行為當作「犯罪行為」進行刑罰呢?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法輪功或者不信仰法輪功,否則將涉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濫用職權罪」等罪行,必將受到法律的追究。進行非法庭審和判決的法官已經涉嫌觸犯《刑法》第243條:誣告陷害罪;246條:侮辱誹謗罪;251條: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397條:濫用職權罪;399條徇私枉法罪。
水落石出終有日,惡行必究是根本,法律最終必將會回歸正義。真心希望每一位司法人員對自己的執法行為需要慎重思量,再思量!二審法院依法撤銷一審枉法判決,立即釋放張樹德。堅守自己的良知善念,才能清醒智慧的做出生命的正確選擇。
參與單位及個人的相關信息:
盤錦市副市長、公安局長申海青:副局長曲岩、副局長李宏偉、
原市公安局局長姚喜雙(2017年8月前任市公安局局長)
盤錦市紀委駐公安局紀檢組長趙中華
盤錦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孫立新
盤錦市公安局國保大隊:0427-2683315、0427-2683316
大隊長冀強:13842767890
教導員任鯤:13904279181
副大隊長宋波:13842715257
副大隊長蘇曉飛:15042798880
警察:張潤秋:13842713579
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公安分局
局長楊 明:13842786666
副局長翟永吉:13704275888
副局長吳 鵬:13942703002
副局長王國仁:13804272666
副局長王 超:13942728288
副局長李鐵玉:13842787000
政治處主任劉中印:13842783311
盤錦市興隆台區興盛派出所
地址: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石油大街149號,郵編124010
電話:0427-2685110
興隆台區興盛派出所所長劉偉 13804273888
興隆台區興盛派出所違法辦案警察:羅少廷17640580870
李明遠-18445732578
李曉東-社區警察
梁周智-警察
盤錦市興隆台區檢察院
地址:盤錦市興隆台區市府大街16號 郵編:124010
檢察長劉榮志:13322380877 宅電:0427-2966636
興隆台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張薇:13842700677、13842797733
興隆台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張薇(已升任):13842700677、13842797733
公訴人岳洋:0427-8658748
公訴人陳月、趙曉靜
盤錦市興隆台區法院
地址:盤錦市興隆台區雲匯北路1號
郵編:124010
院 長孫曉時
副院長齊學民
審判長嚴曉紅0427-2907765
陪審員高明鬥、孫麗娟
書記員陳璐
盤錦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
副支隊長兼看守所所長張文會:13909870648
盤錦市公安局看守所教導員孫德利:13998732444
看守所副所長陶金巋:13842708991
看守所副所長張穎:13709877755
看守所內勤李春偉:1504278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