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天津法輪功學員藺福華遭受的部份迫害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中學女教師藺福華,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無論是在工作和生活環境中都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到很大益處。家人看到她可喜的變化,也都稱讚法輪功好。

1999年7月法輪功遭受迫害後,藺福華長期遭受迫害,2002被非法判刑四年,2009年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北京女子勞教所和內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致使她失去了家庭、工作,顛沛流離。2013年5月,在北京昌平再次被綁架,枉判4年6個月,在天津女子監獄遭受了種種迫害。

下面是藺福華女士自述她遭受迫害的部份經歷:

四年冤獄、二年勞教迫害

1999年7月,江澤民集團出於妒嫉,對法輪功進行瘋狂迫害,我沒有放棄,因為我堅信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任何形式阻止人們信仰人類普世的道德準則都是非法的。

2000年3月,在校領導誘騙我去協助調查工作的藉口下,半夜2點左右,我被帶到楊柳青鎮西派出所。之後將我關押在天津西青區看守所,長達17天。理由是因為要召開兩會,怕我們進京上訪。

楊柳青鎮西派出所及西青看守所的這一非法關押,給我的家人帶來非常大的傷害,在我關押期間,原本善良的丈夫整夜不能入睡,每到深夜2、3點鐘在行人稀少的大街上來回走動,盼望妻子早日回家。孩子還小,見不到媽媽的幼小心靈受到創傷……

2002年5月,楊柳青鎮西派出所的十幾個警察突然闖入我的家中,並在我的家中及我工作的單位,非法搜查,之後將我送入西青區看守所,被西青法院枉判四年(已有報導)。

2006年5月出獄後,因為家人不能承受警察的一次又一次的抓捕所帶來的驚嚇與恐怖,丈夫提出與我離婚。致使我失去家庭、工作、親人,從此流離失所,客奔他鄉。

為了謀生,我來到北京靠打工為生。2009年6月,在中關村電子城購買電腦時,在講真相時被人發現了我們隨身攜帶的真相光盤,被不明真相的店員報警,之後,我被非法勞教2年(見報導《天津教師藺福華遭六年冤獄 現無家可歸》)。2011年6月才回家。

再次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半

2013年5月,在北京昌平城北十三陵鎮的一個村莊,張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十幾年蒙冤的真相時,被昌平西關派出所民警發現並被抓捕。同時被抓捕的還有其他八名法輪功學員。深夜,這些民警用鋼絲粗繩將我們的雙手反綁,罰站、手腕勒出血痕,我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抗議這種暴行,分別將我們各關進一間屋子。之後,我們不配合體檢,這樣在沒有任何身體檢查的情況下,昌平西關派出所的民警將我們非法關進昌平看守所。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我絕食抗議,要求無罪釋放,因為身體比較虛弱,他們害怕擔責任,給我實行野蠻鼻飼灌食,由四五個身強力壯的在押犯,把我拽到一間屋子,強行按倒在石灰地上,用非常粗的膠管,給我酷刑灌食。灌食後,我的鼻子、喉嚨咳出很多血。還有隔壁的一位法輪功學員每天都在絕食,他們用同樣的方法野蠻灌食,十多天後使得那位法輪功學員,喉部已經潰爛,不能再鼻飼了,後來由家人擔保回家。

昌平西關派出所為了達到他們所謂的目的,對我們非法審訊,揚言將停止親人們的工作,恐嚇、利誘,並拿來大法創始人的像、進行人身攻擊、污衊,妄圖使大法弟子配合他們。他們讓我們,分別到貼真相的地方,去指認。在我被帶到購買宣傳大法真相器材商店指認時,我大聲喊,警察抓好人了,法輪大法是正法,將我們無罪釋放。警察害怕了,趕緊將我匆匆推上車,走了。

2014年非法開庭。開庭前,警察分別叫我們的名字、問話,我拒絕配合,他們問為甚麼不答話,我說因為我們沒有犯罪,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回答你們任何問題與配合你們的任何非法審問。大概有五名律師為我們做無罪辯護,審判長是昌平法院的楊衛東,在庭上,他粗暴干涉律師,對律師的無罪陳詞,嗤之以鼻。我們九名法輪功學員,要求當場播放所謂的作為迫害我們證據的真相內容,問他們我們罪在何處?令法官、公訴人無言以對。還有一個法輪功學員的陳述,使庭審無法進行,法官惱羞成怒,將這名法輪功學員轟出現場。開庭被迫停止。當再次開庭時,家屬及其他旁聽都被拒之門外。我們被告知,擇日再開。

大概(記不清)半年多之後,我們再次開庭,這次我們不在一起開庭,有的分別是兩人或一人被帶到法院,匆匆開庭,在庭上,我們依然不配合。公訴人,不顧我們的抗議,強行將羅列的罪名安在我們的頭上,草草了事。我被北京昌平法院枉判4年6個月。其他人分別枉判5年、4年6個月,4年9個月、4年,3年半等等。我們集體上訴到北京市中級法院,中級法院並未開庭,只是到昌平看守所,設了一個簡易庭,由一個所謂的代理審判長和一名書記員,問問話,草草了事,維持原判。

在天津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

2015年3月,我們被通知下放監獄,在離開看守所之前,要讓我們按手印,我們不配合,昌平看守所就用集體懲罰的形式,逼我們配合,最後,讓四名在押人員強行按著我的手,按了手印。之後,我們被帶到北京天河監獄,那是北京送往全國各地服刑人員的中轉站。

2015年4月,我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三監區,(轉入新監獄後改名六監區)入獄後,先將我關進一間封閉的小屋,有兩名包夾人員看管,進去之後開始罰站,我不配合,問為甚麼罰站,包夾人員說,「新入監的所有人員都要罰站,這是規矩」。我說我剛來,又暈車,沒力氣站,就蹲下了,其中一名吸毒犯名叫盧敏,兩手揪住我的衣服往起拽,我和他們說,你們這是侵犯人權行為。她們說「到哪裏,有哪裏的規矩,誰也不能特殊」。後來我才知道,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入監後,都要關進一間封閉的小屋裏,有包夾人員被獄警事先安排好的程序來對待她們。我強烈抗議他們這種體罰行為,這兩個包夾就把我擠到牆角下,監控不太明顯的地方,準備動手打我,我拼命抗議,她們害怕擔責任,拉住了我。這時直接主管迫害法輪功的獄警,名叫喬卓菲,走了進來,表示出一副平易近人的態度,和我談話。但背地裏她上報了主抓迫害法輪功的監獄長李紅,說我情緒過於激動,可能精神有問題,要請精神科的大夫給我看病。(這是我事後才知道的)。

對待法輪功學員,不配合她們迫害,她們就冠以精神有問題加以迫害,天津女子監獄,我所在監區有好幾名法輪功人員在服這類藥物。我不配合體檢,不配合她們帶我去看病,獄警就讓人強行帶我去看了精神病大夫,並開了藥,我堅決不服藥,我說我精神沒有問題,監獄就把我妹妹叫來,告訴她說,我情緒不穩定,必須服藥。妹妹見不到我,只聽獄警一面之詞,就同意了,並在家屬同意一欄簽了字。(這也是我後來看到妹妹的簽字後才知道的),包夾跟我說,不吃藥就灌,特別是對法輪功學員,幾個人摁著把藥灌下去,並舉了幾個例子。我說,我沒有病,憑甚麼給我灌藥,在我的強烈抗議下,她們沒有給我服用精神病類的藥物。

讓我寫三書,我不寫,跟她們講法輪功的真相,她們不聽,於是她們就開始延長我的罰站時間,期間沒有經過獄警的口頭批准,而是所有對待法輪功學員的制裁,都是由她們自己隨心所欲而定。由原來晚上罰站到11點,延長到12點,凌晨1點,1點半。白天罰站時,如果有外來的參觀人員來監獄參觀,她們會立刻讓我坐下,怕外邊人知道在監獄的體罰行為。

我站的兩隻腳腫的很高,僅有的幾個小時的睡眠,沒有枕頭,就枕自己的鞋子。每天睡覺時,腿就像一根直棍子,膝關節很痛。另一個叫李彬的包夾,她是盜竊犯,拿著誹謗大法的書籍,讓我念,我不念,然後她就念,念完後,問我有甚麼不同的意見,我就指出某某地方是錯的,她拿著書照我的臉就打,說書上已經寫了,你還不承認等等之後是惡毒謾罵的話。有一天,打我的時候我就喊,很多人聽到了,獄警也被喊來了,她們為了阻止我的喊叫,往我的嘴裏塞髒的地布,之前就塞過,把我的一顆門牙弄壞了,並開始晃動。

早晨,5點起床,不讓刷牙漱口。先擦地,擦完地之後開始罰站,每天只吃饅頭、鹹菜,每頓飯半杯水。來例假紙透過去不能及時換,兩名包夾,隨時謾罵、侮辱,日用品不給用。那兒的獄警說,「不轉化,就不讓你在這生存,讓你生不如死。」因為沒能承受她們的折磨,我違心地寫了所謂的三書。之後我認為在高壓下寫的三書不算數,向獄警說了這件事,於是,她們讓我白天上午罰站,下午勞動,而且半天要幹出一天的產品。晚上6:30回去再站到11點。上午罰站時,不斷有包夾辱罵、甚至毆打。

休息日的時候,因為監室內人多,她們──即專門協助獄警迫害法輪功的包夾李彬,邵伶伶,就把我叫到一個沒有人的屋子,不停的辱罵、毆打我的腹部,背部。未達到他們的目的。

獄警喬卓菲,來了一次,她們好像得到了暗示,然後強行摁我的手,手裏塞上一支筆,摁住我的手寫誹謗大法的話,我不寫,她們用力打我的背部。這樣折騰半天。下午李彬和邵伶伶又一次把我叫到那間屋子,打我的胸部、腹部、揪住一小綹頭髮往下拽、打我的牙齒,嘴都破了,牙齒再一次鬆動,以致後來掉了兩顆門牙。她們用力掐我的腋下,不容易看到而又特別疼的地方,多少天後腋下還都是斑斑血跡。

每一名法輪功人員都是在高度封閉的情況下,遭受著非人的轉化折磨,很多情況都無從得知。每天監獄要勞動12小時,早上6點20左右,到下午6點半或7點收工。到新監獄之後,早上沒改,晚上是6點收工。我每天百分之百的產量,搞的身體非常疲憊。

出監前,天津女子監獄的教育科,有專門的人員詢問,並錄像。其中重點的一條是在天津女子監獄有沒有被體罰、挨打?主管我的獄警交待我必須說沒有。現在天津女子監獄三個監區:二監區(原四監區)、五監區、六監區(原三監區)分別關押著法輪功學員,都在不同程度的遭受著迫害。

持續的迫害

出監後,我被多年迫害,生活沒有來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養老保險政策,我曾有十年在校工作的工齡,續交一定保險金後,可以有養老保障。但天津市西青區社保局的相關人員說,法輪功是被判刑的,不給予工齡認定,不能享受這一待遇。至此,我又失去了最基本的養老保障。我的人身自由遭受限制。進出門,身份證被隨時查驗,身份證顯示著我曾經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判刑的信息,乘警或警察就會隨時翻看書包,我是合法公民,卻無端遭受這種侵權行為的迫害。

我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被中共迫害失去工作,失去家庭,無處安身,流離失所,無家可歸。在中國因為不放棄對真、善、忍追求、至今還在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很多。我們強烈呼籲,全世界愛好和平的人們伸出援手,制止中共的暴行與國家恐怖主義行為。讓中國更多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眾早一天獲得自由,讓和平的音符早一天吹遍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